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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共识、认知美德和学者角色 ——化解历史知识客观性问题的新思路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顾晓伟,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在西方史学思想传统中,历史能否作为一种知识形式一直饱受诘难,古希腊的柏拉图就坚持建立在几何学基础之上的永恒理念才能称之为“知识”(episteme),而流动不居的历史只能称之为“意见”(doxa),只具有实用的价值。“自西方哲学诞生以来,或者至少从柏拉图攻击诡辩家和普罗泰戈拉所谓的相对主义开始,就一直伴随着客观主义者与相对主义者之间的论争。”自近代历史学作为一门崭新的学科登上欧洲历史的舞台,并成为大学建制的一部分,一旦自足的史学实践上升到自为的史学理论,进入哲学论辩的场域,也自然会面对类似的问题,遭受着历史怀疑论的各种诘问。犹如电脑系统需要打各种补丁,以应对各种病毒的侵扰,历史学科体系也正是在应对各式各样的历史怀疑论的挑战中辩护和丰富自身的合法性内涵。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不仅关涉到史学理论的核心议题,而且影响到史学实践的具体运作。

  特别是在后现代主义的挑战下,在史学实践的定向上,如果我们将历史学定向为一种文学创作,那么近代以来形成的学科规划将要面对巨大的调整,甚至于说应该将历史学科归入文学学科。然而,尽管历史学科自诞生以来,就不断地重新定向和调整,尤其是受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历史学也开始强调叙事,讲故事,从研究技能的训练转向了写作能力的培养,但这并非意味着历史学科的消亡,历史学仍然是当今众多学科大家族中的一员。现代主义史学与后现代主义史学之间的论争,在史学理论的层面上就表现在,“一方面,许多后现代主义者倡导一种嬉戏的虚无主义,他们谴责传统的客观性观念,认为它不仅在理智上站不住脚,而且对自由也是有害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拥护一种对真理采取‘怎么都行’的态度。他们提议我们放弃这个客观性的观念。另一方面,后现代主义的反对者坚持传统的客观性观念是对抗令人反感的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文化(甚至可能是社会混乱)的唯一屏障。他们使我们忽视了传统客观性概念中明显存在的问题。”在这一时代语境下,如何应对和化解历史客观主义者与历史相对主义者之间的对垒和矛盾,以及如何重新定向历史学,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实践问题。

  通过细致地分析和综合地考察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最新进展,我们可以看到,当代新实用主义历史哲学们尝试就此问题给出一个新的解决方案,他们认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是可区分但不可分离的整体,在横向结构上,历史知识的客观性是“自我、他者与世界”共在的语义三角,在纵向历程上,历史知识的客观性也是一个不断辩证发展的过程。由此,在社会认识论或史学社会学的视野下,在自我与他者所组成的学术共同体之中,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具有了规范性的涵义。历史研究是一项集体事业,历史知识作为一种公共性知识,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是历史学家共同体所签订的“真之契约”,这也就是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是历史学家共同体不断协商和试错出来的学科共识,同时需要史家的认知美德和学者角色提供担保。

  

  一般而言,客观性(objectivity)是客体(object)的属性和特征,与主观性(subjectivity)相对立。在汉语世界,“客观”这个词是由“客”和“观”两个字构成。“客”这个字,《说文解字》解释为“客,寄也。”段注:“字从各,异词也。故自此托彼曰客。引申之曰宾客。”《汉语大辞典》解释为“外来的(人),与‘主’相对。”“观”这个字,《说文解字》解释为“谛视也。从见雚声。”《汉语大辞典》解释为“看,察看,观看。”如果将这两个字合在一起,就是“外在地看”。在汉语传统中,这两个字很少连在一起用,西学东渐之后,人们才用“客观”这个词来翻译“objective”这个词,而且“客观性”这个词也是从西语的构词结构中引申出来的。《汉语大辞典》对“客观”一词的解释是:“1)在意识之外,不依赖主观意识而存在的……2)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不加个人偏见的……”。《牛津英语词典》对“objectivity”的解释是:“客体的性质和特征;(后来的用法)特别是指一种不受个人感情或意见而考虑和表达事实、信息等的能力;不偏不倚(impartiality);超然(detachment)。”这一解释基本上可以跟汉语传统的语义衔接起来,“外在地看”就等同于“客观”,“客—观”的结果便是客体的“客观性”。

  《牛津英语词典》的释义提示我们,“objectivity”一词主要是哲学上的用语,其中“objective”这个词还有“光学”(Optics)上的涵义:“望远镜、复合显微镜等中离被观察物体最近的物镜或物镜组合”。由此可知,哲学上的客观性观念源自自然科学上的“观察”(observe),比如说,我们通过光学仪器对于太阳这个客体(object)进行观察,从而测量出地球到太阳的距离,在这个观察过程中,认知主体(subject)一直处于消极的地位,并不会影响太阳这个客体的属性。严格来说,“客观性”应该翻译为“客体性”,因为观察是客观中立的,并不会影响客体的性质。

  基于自然科学的经验和标准,近代哲学主要探讨了人类心灵作为主体和自然世界作为客体之间的关系,并形成了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的对立和争执。经验论者认为人类的心灵相当于一块白板,认知主体能够镜像地反映客体的性质,休谟进而总结出人类知识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基于分析和推理的数学知识,另一种是基于综合和观察的事实知识。然而,唯理论者则认为人类具有一种天赋的观念,认知主体能够积极地参与客体的建构,康德甚至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是先天综合而来的,都是主观建构出来的,而真正的客体是不可知的。由此可见,虽然他们都试图奠定自然科学的基础,从而总结出一套普遍的方法论,并将其应用于其他知识领域,但是,他们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上却得出截然对立的立场,经验论者或实在论者坚持认为认知主体是一个消极的要素,只有主体的要素降到“零度”,客体的本来面目才能显现出来,由此才能保证知识的客观性。唯理论者或观念论者坚持认为认知主体是一个积极的要素,而且,主体与客体是不可分的,客观性往往就等同于主体的普遍有效性或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

  针对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对立,美国的新实用主义哲学家则尝试为我们重新理解客观性的观念开辟出一条新的路径。上述提到,近代哲学意义上的客观性观念,可以说源自自然科学中的两种不同的真理:一个是基于形式逻辑所获得的不依赖于事实的分析命题,另一个是基于观察和实验所获得的以事实为根据的综合命题。蒯因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一文中深入批判了分析与综合的二分,从而提出一种实用主义的整体论,“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陈述不是个别的而是仅仅作为一个整体来面对感觉经验的法庭的。……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从地理和历史的最偶然的事件到原子物理学甚至纯数学或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是一个人工织造物。它只是沿着边缘同经验紧密接触。”以往经验论者基于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而认为,外间世界对我们感官的刺激,在我们的心灵中形成了给定的原始印象或“感觉与料”(sense-data),而以感觉印象为基础的陈述就是事实。由此,外在的观察所获得的事实是自然科学大厦的地基,事实的陈述要与外间世界相符合,我们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才能获得客观性。然而,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却告诉我们,比如说,量子理论中的“质子”、“中子”并不是源自我们感官的原始印象,而是理论建构的结果,而且,有意识的观察者在一定程度上创造了他正在观察的客体。基于现代自然科学的经验和标准,蒯因认为知识作为“信念之网”,是一个“人工织造物”,我们关于经验的陈述并不能单独地证实或证伪理论,只要保证理论的简单性和实用性,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就可以说是客观的。如此看来,蒯因似乎会遁入相对主义的陷阱之中,但作为一位没有教条的经验论者,蒯因很快就自觉地打了一块补丁,拒绝了任何意识哲学或观念论的路数,重新回到了自然主义认识论的立场。针对“观察句”(observation sentence)的客观性问题,蒯因从实用主义的立场做出了回答:“观察句就是当给出相同的伴随刺激时,该语言的全体说话者都会给出同样地决断的句子。以否定的方式表述这一点,观察句就是对于语言共同体内过去经验方面的差异不敏感的句子。”由此观之,蒯因不再将观察看作是绝对中立或客观的,这必然造成主观与客观之间二元对立的困境,而是尝试将抽象的主体转换成一个由自我与他者组成的共同体,由此形成一个由自我、他者和客体共在的语义三角。首先,观察句保留了一个外间客体的刺激,其次,观察句还需要语言共同体的一致同意,再者,在共同体内部的标准仅仅是实用的,即对话的简洁性和流畅性。

   唐纳德·戴维森作为蒯因的学生,对“语义三角”给出了更为明确和细致的刻画。在《第二人称》一文中,戴维森指出:“只有在两组(或更多的)相似反应(或许可以说思想方式)的相互作用中才能识别铃声和桌子,要具有桌子和铃声的概念就要去识别一个三角形的存在,在这个三角形的一端是一个人自己,第二个端点是另一个类似于自己的生物,第三个端点是一个对象(桌子或铃声),这个对象位于一个公共的空间中。”由此可见,戴维森借助于“三角测量”这个类比,旨在揭示自我、他者与世界之间的互相关系。同样是借助于实用主义的资源,戴维森认为自我与他者不是哲学上主体间的抽象概念,而是要落实到社会互动的层面,并由共享世界中的对象对他们引起相似的反应,由此才能确立我们对于外间世界的知识。这也就是说,三角缺一不可,这个“语义三角”共同构成了知识的客观性。在《理性动物》一文中,戴维森进一步提出:“我们的客观性概念是另一类三角架构的结果,它要求两个生物。其中每一个生物都与一个对象相互作用,只有通过语言在生物之间建立起的基本联系,才能给每一个生物以事物客观存在方式的概念。事实上,只有他们共享一个真概念,才能使下述判断有意义:他们有信念,他们能够在公共世界中为对象安排一个位置。”这也就是说,在这个“三角架构”中,存在着两类关系,一个是自我与他者之间的交往关系,两者之间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合理性,而且这个合理性具有社会的特征;另一个是交往着的人们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构成了人与世界之间的因果性。在戴维森看来,我们所谓知识的客观性就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合理性与人与世界之间的物理因果性共同构成的,由此,我们关于知识的客观性观念,既不能像逻辑实证主义者那样,试图将合理性还原到因果性,把人当作物来看,也不能像观念论者那样,试图将因果性消解掉,把物当作人看来。为了应对相对主义的挑战,戴维森在对合理性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将他的客观性观念附加了一种规范性的要素,“如果言说者是可解释的,将意义(meaning)与意见(opinion)区分开来的过程就引入了两个可以运用的关键性原则:融贯原则和符合原则。融贯原则促使解释者在言说者的思想中发现某种程度的逻辑一致性;符合原则使得解释者采取言说者与他(解释者)在类似的情况下有对世界做出相似反应的特征。这两个原则可以(并且已经)被称为宽容原则:一个原则赋予言说者些许的逻辑真理,另一个原则赋予他某种程度的解释者关于这个世界的真信念。”由是观之,原来作为客观性观念的真理符合论和真理融贯论,现在都变成了一种社会规范意义上的“宽容原则”(the principle of charity)。

  继蒯因批判分析与综合的二分之后,希拉里·普特南进一步批判了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按照传统经验论者休谟的观点,事实与价值是明确区分的,只有事实是价值无涉的,才能保证事实陈述是客观中立的,然而,价值的判断因人而异,也就无所谓客观而言。在《理性、真理和历史》一书中,普特南系统论证了事实是负载价值的(value-laden)的观点,旨在打破各种二分法对于思想的束缚,“试图阐明一种将客观论和主观论的成分融为一体的真理观。……我们无需宣称真理只是某种时代精神,或者真理只是某种‘格式塔转换’,或者真理只是某种意识形态,便可拒绝朴素的真理‘摹本’说。……用以判断什么是事实的唯一标准就是什么能合理地加以接受。……根据这个观点,可以有价值事实存在。”普特南以“猫在草垫上”这个简单的事实陈述为例,认为其中蕴涵了某种价值体系的承诺。我们之所以有“猫”这个范畴,是因为我们认定世界划分为动物与非动物是有意义的,我们才能区分“猫”和“草垫”的差别;我们之所以有“草垫”这个范畴,是因为我们认定非动物划分为人造物与非人造物是有意义的;我们之所以有“在……之上”的范畴,是因为我们对空间关系有兴趣。这些范畴“都是由特定的文化所提供的,其出现和普遍存在揭示了有关该文化以及差不多每一文化的价值和兴趣的某些方面。”在《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一书中,普特南认为,过去半个世纪的科学哲学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试图逃避这个问题的历史,并进一步阐述了“事实知识预设价值知识”的实用主义观点。我们可以看到,普特南之所以坚决反对事实与价值的严格区分,从而认为事实与价值是相互纠缠的,乃是因为这种二分的结果把价值完全排除在理性讨论之外,正是这种二分造成了相对主义。在破除了事实与价值二分的界限之后,“客观性”跟“融贯性”、“精确性”、“实用性”一样,自然都成为了一种认知价值。值得注意一点的是,普特南之所以提出“内在实在论”的观点,在于他既反对形而上学的实在论,同时也反对相对主义,“反对形而上学的真的‘符合论’与把真或合理的可接受当作主观的,根本不是一回事。……相对主义者未能看到的是,某种客观的‘公正’(rightness)的存在,是思想的一个前提。”针对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及其所产生的效应,普特南提出,“解决的办法既不是放弃理性讨论这个观念,也不是寻求一个阿基米德支点,一种外在于所有的语境和问题情境的‘绝对观念’,而是——正如杜威在他的漫长的一生中教导的——合作地、民主地而且首先是可错地探究、讨论和试验。”

  在此思路下,我们可以说,当代西方的知识论也发生了“德性的转向”(the virtue turn),试图将认识论与伦理学统一起来,让“真理”(truth)插上“真诚”(honest)的翅膀。我们知道,“德性”是伦理学的一个范畴,源自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科学,人的实践是以善为导向的行为,而人的独特的能力和品质是理性,当理性指导人的行为时,理性便成为德性。德性知识论(virtue epistemology)是借用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概念来解释规范性认识的产物,类似于当德性导向美好生活时,就是一种道德美德(moral virtues),比如善和正义,而当德性导向认知世界时,就是一种认知美德(epistemic virtues),比如真理和客观性。在此意义上,德性知识论就将传统上“知识是确证的真信念”转换为“知识是产生于认知美德的真信念”,这也就是说,德性知识论将主体的认知能力和品质界定为一种“认知美德”,作为获取真理和客观性的能力和品质。在德性知识论的研究史上,“自从索萨(Ernest Sosa)开创性的论文《木筏与金字塔》(The Raft and the Pyramid,1980)和扎泽博斯基(Linda Zagzebski)的《心灵的美德》(Virtues of the Mind,1996)以来,认识论者对知识、辩护、理解和其他认识论状态的规范性方面越来越感兴趣。”一般而言,存在两种德性知识论,一种是以认知能力(cognitive abilities)为基础的德性知识论,在这种观点下,认知美德就是一个人所获真理、避免错误的内在能力;另一种是以人格特征(personality traits)为基础的德性知识论,在这种观点下,认知美德则是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和气质。

  总而言之,与后期维特根斯坦转向“语言的意义在于使用”类似,以蒯因、戴维森和普特南为代表的科学哲学家,他们大多是在分析哲学的背景中成长起来的,在应对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的论争过程中,他们正是在借助于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的资源,尝试为知识的客观性问题开辟一条新的路径。

 

  

  历史学作为一门崭新的学科,在近代才真正登上欧洲的舞台。我们知道,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兴起了收集和整理古代文献的热潮,作为职业的历史学家的“前身”都是语文学家、文献学家或者说古物收藏家(antiquarian),他们怀着极大的热情到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中去寻找历史真相的“圣杯”。作为近代史学之父的兰克,于1824年出版了《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1494-1514)》,一举成名,随后进入柏林大学。兰克在此书的“序言”中就倡导历史学家应该要到档案馆里广泛阅读一手资料,由此才能发现历史的真相。此书还有一个附录,名为《近代史家批判》,本书显示了兰克超强的文献考证功力,他非常细致地考辨了各种文献的来源,对近代西方史家——比如马基雅维利、奎恰尔迪尼等人的史著所运用的史料如数家珍,所以他能够轻易地批判这些史家的著作,在哪里运用了何种材料,在哪里抄袭了哪些前辈的著作,在哪里进行了自己的创作和虚构。兰克以他亲身的示范,让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确立起来了,历史学家所获得成就和声誉,相应地能够与自然科学领域的伽利略、牛顿相媲美。特别来说,随着现代学术分工的细化,历史学作为现代大学建制的一部分,从业余的活动变成了一项职业工作,作为“人生导师的历史”也变成了“求真务实的历史学”。

  虽然兰克没有从哲学的层面专门讨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但他在《拉丁与日耳曼民族史》一书的序言中高举“如实地叙述其本来面目”(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的宣言。由此,兰克史学也就被普遍地称之为客观主义史学,“人们认为兰克的客观性理想(Objektivit?tsideal)是实证主义的。这就是说,受到兰克客观性理想约束的历史学应该摆脱以往深刻影响历史思考的各种规范性因素,在历史思考具体集体性的展示和教育等文化作用的时候更要回避。”紧接着,兰克的学生德罗伊森就在《历史知识理论》一书中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解除一切民族性的束缚,一切党派、阶层的观点和枷锁,解开一切因信仰而生的窒碍,离开偏见与激情;走向真理与美德,免于热情渴望,无愤怒也无冲力,让它建立一个永恒的作品。我敬谢这种太监式的客观(Objektivit?t);如果历史中的无偏党性(Unparteilichkeit)与真理,存在于这种观察事物的方式之中,那么最好的史家正是最劣等的,而最劣等的史家也正是最好的。……客观的无所偏党,如瓦克斯姆在他史学理论中所推荐的,是不合人性的;人性实在是有所偏党。”恰恰由于兰克没有从哲学的层面来详细阐述他的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观念,所以就为后来的史学理论家或历史哲学家留下了极大的解释空间。我们知道,在面对采取自然科学的方式研究历史还是采用精神科学的方式研究历史这个时代问题时,德罗伊森写作此书的动机和目的主要是批判以巴克尔为代表实证主义史学,从而积极地倡导一种观念论的历史主义史学,由此开启了经验论和观念论这两个哲学传统关于历史知识的客观性的不同看法。随着哲学家介入历史知识何以可能的认识论问题或历史知识性质的方法论问题,开始从哲学的层面来讨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就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从19世纪末开始,大陆传统的新康德主义和新黑格尔主义历史哲学家,主要从观念论的立场批判客观主义是不可能实现的,绝对的客观性恰恰就相当于“圆的方”,是一个悖论。然而,英美世界的分析派历史哲学家主要从实在论的立场认为,批判的历史哲学是一种相对主义,只要依照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原则,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是可以实现的。“正是这种以为凭着绝对的客观主义便可以得史学绝对之真的绝对主义的主张,引出了它的对立物——相对主义的史学理论。”

  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海登·怀特在《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中,再次重启了历史学是一门科学还是艺术的论争,从语言的层面剖析了19世纪的著名历史学家的著作,认为他们并不是在追求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而是在进行一种文学式的创作。在怀特看来,19世纪所谓的历史学的科学化只是历史学家自我设定的一个幻象而已,因为像兰克这样的历史学家在表现历史成果的时候,他们所使用的语言仍然是一种日常有教养的自然语言,而非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人工语言。既然是一种自然语言,那么就跟小说所使用的语言没有本质上的差别,由此,他认为历史学本质上就是一种诗学。怀特总结说“选择某种有关历史的看法而非选择另一种,最终的根据是美学的或道德的,而非认识论的。”虽然怀特主要是反对分析的历史哲学家的逻辑客观主义,但无疑也强化了他的修辞相对主义,因为他将认识论上的客观性与美学的或道德上的主观性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自从《元史学》出版以来,怀特的相对主义为反对者所诟病。如果没有一个真实的方式来表现一段特定的历史时期,如果历史‘现实’只不过是缺乏本体论为基础的想象性建构,那么,历史学家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表现过去,都应是正当的。若真的如此,那么,如何区分‘历史’与明目张胆的修正主义、政府宣传、否认大屠杀等等主张?”由此可见,历史实在论者“完全排斥主观并不足以达到纯客观,相反却使史学的客观也无所依托。”而历史相对主义者认为“史学既离不开主观,其内容也就无所谓客观之真。”其结果便是“他们和他们所反对的客观主义的史学家犯了一个同样的错误,就是同样地把主观与真简单地对立起来了。”

  为了应对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所带来的历史相对主义的挑战,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家也遵从新实用主义哲学家的思路,尝试重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阿兰·梅吉尔总结出客观性的四种含义:1)绝对的客观性(absolute objectivity),2)学科的客观性(disciplinary objectivity),3)辩证的客观性(dialectical objectivity),4)程序的客观性(procedural objectivity)。绝对的客观性可以说是上述实在论者坚持的一种朴素的“摹本”说,一种“上帝视角”,一种“本然的观点”(view from nowhere)。希拉里·普特南称之为“形而上学的实在论”,“根据这种观点,世界是由不依赖于心灵之对象的某种确定的总和构成的,对‘世界的存在方式’,只有一个真实的、全面的描述。真理不外乎在语词或思想符号与外部事物和事物集之间的某种符合关系。”辩证的客观性作为绝对客观性的反题,往往是观念论者持有的一种“构造”说,强调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或者说一种“主体间性”。在梅吉尔看来,学科的客观性就是“以特定研究群体成员之间的共识(consensus)作为客观性的标准”,而程序的客观性“旨在实践一种公共(impersonal)的探究或实施方法”。以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为例,梅吉尔认为,如果人们在持有绝对客观性的观念的前提下,必然会认为库恩所阐明的立场只能表现为一种文化相对主义。然而,库恩的“范式”理论所要阐明的恰恰是一种学科的客观性,“范式将‘成熟的科学共同体’的成员聚集在一起,提供了一个支持客观性主张的上诉法院:不是绝对的上诉法院,而是一个在特定时间为特定共同体服务的上诉法院。”由此,梅吉尔正是借助于实用主义的资源,认为在绝对的客观主义及其反题——相对主义之外,我们还有一个学科的客观性可供选择。在《观念史的逻辑》一书中,马克·贝维尔也借鉴了蒯因、戴维森和普特南等逻辑实用主义者的资源,专章讨论了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他认为“我们必须把客观性定义为一种基于理智德性(intellectual virtues)的人类实践。当人们争论竞争对手理论的优劣时,他们从事的是一种人类实践,这种实践受定义了理智真诚(intellectual honesty)标准的经验规则的支配。……逻辑学是对推理的规范性说明。”这也就是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不再是传统哲学上所认为的那样,只有在消除主体的前提下,客体的属性和特征才能显现出来,贝维尔让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转变成人类实践的一种认知美德,主体只有在具有这种认知能力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客观性的知识。“客观性不是出于一种方法,也不是对纯粹事实的检验,而是源自与竞争对手理论的比较。历史学家通过将他们的理论与他们对手的理论进行比较,以准确性、全面性、一致性、进步性、丰富性和开放性的标准,来证成他们的理论是正确的。”在贝维尔看来,客观性同准确性、一致性、开放性等术语一样,都是一种规范性的标准,是赋予主体卓越能力的一种认知价值。

  回到史学实践层面来说,历史学家往往不加反思地持有一种朴素的实在论,而这种客观性的直觉又进一步得到哲学上绝对客观性的观念的强化和加持,由此造成历史实在论与历史相对主义的对垒和争执。绝对的客观性观念不仅没有触及历史知识的特殊性问题,而且遮蔽了作为一个学科的历史学的真正内涵。然而,通过新实用主义历史哲学家所阐述的“学科的客观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澄清职业历史学家的工作。

  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历史研究就是一项集体性的公共事业,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往往可以看作是历史学家共同体所签订的“真之契约”,这也就是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是历史学家共同体不断协商和试错出来的一种“学科共识”。“历史书写不同于宣传的东西是一种学科的家法(disciplinary code)和一套认识价值,使得历史学是一门真之追求的科学。”兰克作为近代史学之父,他通过到档案馆中查找第一手文献,考辨史料,并写出了比以往的学者更为可靠的、更为精确的历史著作,他的史学实践及其方法就在职业历史学家共同体之间形成了一种学科共识,并不断地得到传承。在此意义上,他提出“如实直书”的口号,并不是要首先假定一个客观的过去,然后历史学家做出的叙述要跟这个过去相符合,而是更多地与当时历史小说的不精确性和哲学的普遍性相比较而言,历史学家要到档案馆中考辨出精确的、具体的历史细节,以此来突显历史学的学科自主性和合法性。由此而言,兰克的“客观性理想”只不过是一种学科规范和认知美德而已,“对于言说真理,做到诚实和勇敢就已足够。”“用实用主义术语来说,历史学家的真之意图并不是基于史家与实在的直接关系,而是以不同的方式调和达成的,也就是说,真之意图以诸如研究方法、认知价值和认知美德等学科共识为根基。‘真之约定’的可靠性和可验性,主要依靠我们称之为规范性的客观性观念来获得。”在此,我们就不必像历史相对主义者在持有一种绝对的客观性的前提下,从反题的意义上认定“如实直书”只是一个“高尚的梦想”,我们应该在学科的客观性的意义上,认定“如实直书”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认知美德。“尽管这一理想可能无法实现,——谁又能够声称自己是完全公正或完全客观的呢?——但它是一个定向的目标。它关注历史学家的研究,并为衡量他们的成就提供一个标准。因此,为了被认为是‘客观的’,历史学家不需要达到不可触及的东西,而只需要在他们的同行认为足够的程度上实践客观性的美德。历史学家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在档案馆中,还是在写字台上,都是在这种规范性理念指导下的道德表现。”

  近年来,荷兰史学理论家赫尔曼·保罗(Herman Paul)就积极地尝试借用德性知识论的资源来讨论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德性语言在当代历史哲学中的重新出现,并不是源于20世纪历史哲学的无知,更不是源于对19世纪道德话语的怀旧,而是源于叙事主义范畴的不足。如果我们把注意力从历史学家的著作转移到历史学家的行为(doings)上,我们需要一个以美德和技能来阐述的人格概念(concept of persona)。”我们知道,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将历史知识看成是一个产品,关注于文本和话语,从而忽略了历史学家的生产过程及其表现(performances)。在保罗看来,历史学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扮演着一种学者角色,以追求历史知识的客观性作为其认知美德。借助于德性语言的词汇表,我们可以重新理解19世纪历史学职业化进程中那些方法论手册和研究指南的内涵,其中“客观公正”“细致精确”“小心考证”“大胆假设”“满怀热忱”“勤奋耐心”等词汇恰恰是描述历史学家的认知能力和人格特征,是对历史学家的规范性要求。要想成为一名好的历史学者,就要在具体的研究工作中训练和履行这些认知美德。对于职业历史学家来说,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变得很容易理解,“客观的”就像“公正的”“小心的”“谨慎的”等等这些形容词一样,“客观的”就意味着历史学家在研究过程中要小心谨慎、刻苦努力,“板凳要坐十年冷”就是达成客观性理想的一种道德表现,“客观性的”也就是意味着历史学家要在写作过程中符合学科的规范和家法,“文章不写一句空”同样也是达成客观性理想的一种认知美德。除此之外,客观性就没有大多哲学上的重负,就只剩下了一些历史学家的行为操守和规范。在此意义上,保罗就将“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这样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转化为“成为一名好的历史学家”这样一个伦理学的问题,重点刻画了“学者角色”(scholarly personae)这个概念。

  我们知道,“角色”(personae)一词也常常翻译成“人格”,原来是指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masks),现在主要是指社会中角色身份的标识。由此,保罗将“学者角色”界定为理想类型化的学术人格的模范(models of scholarly selfhood),即“在学术研究中拥有那些至关重要的能力、态度、气质”。在历史学科中,“学者角色”这一概念表现着历史学家的专业角色身份(professional role identities),在历史学科的共同体中,职业团体形成并制定了历史学者应当具备哪些品质和气质的学科共识,后来的历史学者追随着理想类型化的模范,也就形成了历史学家这一专业角色的认同。关于如何树立学术人格的模范,保罗引用了美国历史协会(AHA)的“专业行为准则声明”加以阐述:“专业历史学家和其他人的区别是什么呢?这一职业的成员是由一群历史学者组成的,他们集体从事研究工作,并将历史解释为一种有纪律的学术实践。……历史学者应该正直地实践他们的技艺。他们应该尊重历史记录。他们应该记录他们的来源。他们应该承认自己对其他学者的工作负有责任。他们应该尊重和欢迎不同的观点,即使在他们争论的时候,他们也应该接受批评。”比如说,我们之所以将兰克称之为“近代史学之父”,就在于他在档案研究和指导学生过程中所体现的“公正”“精确”“谨慎”的品格和气质,这种良好的学术人格就成为历史知识客观性的标识,犹如明星之于“粉丝”,兰克就为后来的历史学者树立了一个榜样和模范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赫尔曼·保罗所提出的“认知美德”和“学者角色”,主要是应对叙事主义所带来了相对主义的挑战。一方面,与怀特的《元史学》将认识论与道德对立起来不同,保罗的“认知美德”这个概念则试图将认识论与道德统一起来。在认知美德的层级中,对于19世纪的“档案历史学家”来说,不仅包括研究中世纪史所需要的“公正”“精确”“谨慎”这些善目(goods),而且包括“成本效益”(cost-efficiency)、“民族自豪感”(national pride)、“职业晋升”(career advancement)等善目。然而,对于20世纪的“女权历史学家”而言,不仅包括研究妇女史所需要的“公正”“精确”“谨慎”这些善目,而且包括“道德补偿”(moral restitution)、“学术认可”(academic recognition)、“消除对妇女的压迫”(eradication of women’s oppression)等善目。另一方面,与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的“范式”类似,保罗提出的“学者角色”也是不断变化的,比如说,在古典史学阶段,“希罗多德”“司马迁”等古典史家在一段时间内就为后来的史家群体树立了理想类型的模范,到了现代史学阶段,“兰克”“布罗代尔”“傅斯年”“郭沫若”等现代历史学家在一段时间内为后来的历史学家共同体提供了追随和效仿的榜样。但是,库恩的范式“通常是指那些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出典型的问题和解答。”保罗的“学者角色”则是理想类型化的学术人格的模范。如果说范式聚焦在“科学成就”上,那么学者角色则落脚在“学术人格”上,它是对怎样成为一名卓越的历史学家所提出的规范性要求。因此,以人格特征为基础的学者角色就为历史学家共同体提供了主体层面的“模范”作用。

 

  

  通过历史地和分层次地讨论客观性的观念,我们可以看到,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对于历史知识的客观性的挑战,实际上只是拒绝了绝对的客观性的观念,我们仍然能够在学科的客观性的观念下,来辩护历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首先,如果将历史实在论看作是“正题”,历史相对主义看作是“反题”,那么,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新进展就可以看作是一个“合题”。借助于新实用主义的资源,他们尝试将主观性与客观性统一起来。由此,历史知识的客观性观念不再是历史实在论的“绝对客观性”,而是历史学家共同体在史学实践中形成的“学科客观性”。

  其次,借助于新实用主义的资源,他们尝试将认识论与伦理学统一起来,由此将认识论上的客观性问题转化为一个伦理学问题,历史知识的客观性就具有了规范性的内涵,这也就是说,“学科共识”同时需要“认知美德”和“学者角色”提供担保。我们知道,认识论所研究的对象是一种目的在于获取知识和发现真理的认识行为,也就是朝向一个目标而活动的例证,这些都是伦理学的概念。伦理学所研究的行为也是某种认识,是建立在什么是对的或错的知识的基础之上的行为,而知识则是认识论的概念。由此,事实与价值也就不再对立,而是互为一体。“史学作为知识系统来说,其内容为过去的实际,其目的在于求真;而史学作为价值系统来说,其功能在于为今人的实际服务,其目的在于求善。”刘家和先生从中西史学理论的比较出发,进而借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体用论,详尽阐述了史学的体与用的关系:“史学之体在于其为真,而史学之用则在于为善”,“史学之求真与史学之致用互为充分必要条件”,“如果说,真为史学之体,用为史学之用,那么现在也可以说,史学可以即用见体,即体见用,即用即体,体用不二。”由此可见,在化解历史知识客观性的问题上,刘家和先生的这个解决方式,与新实用主义历史哲学的新思路,可谓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

  复次,借助于实用主义的资源,他们也尝试将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对于实践要素的强化,他们自然会认为,不仅史学理论是一种社会活动,而且史学实践同样是一种社会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就将传统的哲学认识论转换成了一种社会认识论或知识社会学。如此来看的话,库恩的“范式”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科学社会学,从而将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统一起来。对于史学理论与史学史这个学科来说,我们也可以将“学科的客观性”看作是一个史学社会学的范畴,由此将史学理论和史学史统一起来。

  再者,更为重要的是,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化解历史知识客观性问题的新思路,不仅为作为一个学科的历史学奠定了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而且为我们重新理解和阐释19世纪西方史学的职业化实践开拓了新的视野,特别是在中西史学理论的比较视野下,对于重新理解和阐释中国传统史学中“良史之才”的规范性内涵,同样提供了新的认知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