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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突破与“回归”:晚期中世纪英国政治史书写范式的流变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孟广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温灏雷,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在英美史学界有关英国政治史的书写中,“晚期中世纪”(late medieval或late middle ages,亦有学者译作“中古后期”)被西方学界常用于界定中世纪的“衰落”和文艺复兴“兴起”之际的历史时段,即13—15世纪。西方史学界尤其是英国史学家对“晚期中世纪”这一语境的运用经历了数次变迁:从最初的“黑暗”“血腥”“动荡无序”,到寻找与近现代历史的“延续性”,再到清算辉格史学的遗产,随后又显示出步入“碎片化”的趋向。随着“新宪政史”一派“回归斯塔布斯”之呼声的滥觞,强调叙事历史之理性回归的理路渐次凸显。

  一、从“都铎历史叙事”到“辉格史学”

  国内史学界对“晚期中世纪”的概念并不陌生,近年来一些史学研究成果就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了这一提法,其中都贯穿了从中世纪向近代演进的学术理路。然而,英美史学界在对英国政治史晚期中世纪的最初叙事中,这一概念则有着特定的历史语境,呈现出中古政治文明衰落之势。按照通行的“中世纪盛期”(high middle ages,一般指13世纪前后)的概念,当时的英国正值“三个爱德华”(three Edwards)统治时代,虽然间或有动荡纷争,然则政局大体处于稳定强固的状态。14世纪后期,英国国内的政治冲突日益凸显,到1399年出现了兰开斯特家族的大贵族推翻理查德二世的兰开斯特革命(Lancastrian Revolution),这通常被视为晚期中世纪政治混乱之滥觞。到15世纪,英国国内危机仍未缓解,且持续三十年的血腥的玫瑰战争爆发,往往被视为晚期中世纪最具代表性的时期。1485年,玫瑰战争的结束和都铎王朝的建立则被看作中世纪史的终结与近代史的开端。其实,这种历史划分最初源自于都铎时代的历史认识。受16世纪西欧人文主义思潮的熏陶,当时的西欧人常常认为,愚昧无知的“黑暗的中世纪”在15世纪告终。后来的启蒙运动则将15世纪视为中世纪时期政府无能、民众愚昧的时代。但在英国,正是都铎王朝拯救了英格兰,通过宗教改革恢复了人民的真信仰,开启了民智。这些都逐渐成为都铎时代历史叙述的共识。这一根深蒂固的传统认知,后来经多代人的接受与承续,在19世纪萌发的专业化的历史研究中形成了一种稳固的思维定势,“晚期中世纪”也就成为“最黑暗”和“最血腥”的代名词。19世纪“辉格史学”的代表、著名的宪政史家斯塔布斯(W.Stubbs)对此就感慨道:“若宪政史的唯一主题是考察议会的起源和权势,那么这个研究主题可能要停滞在理查德二世被罢黜之后,而在都铎时代继续。”由此,对英格兰而言,15世纪的晚期中世纪乏善可陈,毫无历史地位,属于“对外作战和国内斗争的鸡零狗碎”的时代。

  无疑,从斯塔布斯的内在理路显示,他对晚期中世纪的认识,与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史学界尤其是英国史家对中世纪的认识是一脉相承的。在斯塔布斯所处的“维多利亚时代”时代,为鼓吹英帝国的鼎盛及其在全球的霸权地位,不少史家开始将目光投向过去遭人唾弃的中世纪,意图为其政治“优越”寻得历史的合理性。在辉格史学的解释模式中,英国近代宪政制度的率先建构与世界霸权地位的逐步确立,完全得益于其英式民主政治的胜利,既免于独裁暴政,又免于政治分裂。但是辉格史家们也意识到,这种“英格兰道路”的轨迹并非一帆风顺。15世纪成为辉格史学书写中的一个“消极范例”,这一时期剧烈的政治动荡与血腥战争,让辉格史家所推崇的“英格兰道路”的光辉形象蒙尘,而他们开启的“专业化”的历史研究更对之做了进一步的负面解读,使之成为“英格兰历史进程中一个不光彩的片段”。

  如果我们将历史视野投向16世纪,就不难发现,正是都铎时代的历史叙事为辉格史学的书写提供了一个粗糙的借鉴模板。16世纪末期的政治家托马斯·史密斯爵士(Thomas Smith)在追溯15世纪的英国历史时这样写道:“在亨利六世统治末期的英格兰,秩序的混乱已经无以复加:堂区衰朽,教堂倒塌,城镇荒芜,耕地变成了树丛”,“几乎半个英格兰都处于内战的屠戮之下”。莎士比亚的8部历史剧,则更加形象生动地渲染了15世纪英国政治史的黑暗、战乱和血腥。其中的基本认识与都铎王朝统治初期的政治宣传论调完全契合,并成为都铎时代历史叙事的基调。事实上,这一基调与当时的王朝鼎革及其王家舆论的宣传密切关联。当时,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的王位之争最终走向“鱼死网破”,都铎家族夺取王位。都铎新君亨利七世在统治初期,除了在血缘法统上选择与约克家族的女继承人伊丽莎白结婚外,还需要站在新王朝统治者的立场上对近百年来涉及新国王的历史合法性叙事做出合理解释。根据史家波拉德的相关研究,都铎国王后来所采用的这一历史叙事模式,实际上源自1461年约克王朝国王爱德华四世夺取兰开斯特王位时举行的议会上发表的演说词,其中对兰开斯特王朝亨利四世篡夺前国王理查德二世王位进行严厉谴责:“违背了神法和君臣之道,背弃了忠诚宣誓,以最为严厉的惩罚和折磨、谋杀……让这片英格兰领土遭受了难以容忍的苦难和惩戒,这是任何基督王国都不曾遇见或耳闻的动荡、内战。”同时,“无辜生灵惨遭涂炭,滥用法律,从事暴力、敲诈勒索、谋杀、奸淫(的人)……却都成了这(原本)高尚的英格兰的领导者”。后来,曾经受到亨利八世庇护的文人爱德华·霍尔(Edward Hall),在1548年出版《兰开斯特与约克家族的光辉历史》(The Vnion of the Two Noble and Illustre Famelies of Lancastre & Yorke)一书,沿用了亨利七世定调的史观,进而强调亨利八世作为兰开斯特与约克两家族真正的合法继承人,不仅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内战,而且彻底终结了统治基础动摇所导致的政治动荡。1577年,影响深远的史著《霍林斯赫德编年史》(Holinshed’s Chronicles)问世,这是一部多人接力创作的英国史,其中也涉及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历史。它一度被视为都铎时代英国史学的巅峰之作,而且成为同时代戏剧和诗歌创作者最为重要的史料来源。该书创作于1548年,为伦敦印刷匠人雷基纳德·伍尔夫(Reginald Wolfe)所开启,其本意是要写一部囊括各个国家的历史,但尚未完成,伍尔夫就逝世了。伍尔夫在创作后期雇佣的助手霍林斯赫德决定把写作范围缩小到不列颠诸岛之内,很快就写成了这部史书。值得注意的是,《霍林斯赫德编年史》几乎原封不动地接纳了这套塑造都铎王朝专制合法性的历史观,并继而广泛影响了同时代创作的文学作品的历史基调。

  以斯塔布斯为奠基人的辉格史学,最先组建起研究英国史的本土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后世留下了庞杂而有待深究的学术遗产,这一点在有关15世纪英国宪政史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历史学科专业化形成之前,在人文学科领域中唯一具有学科地位的古典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古代希腊和罗马的历史,对英国历史的研究与书写仍然以业余爱好者为主。1857年,坎登协会(Camden Society)开始陆续编辑出版中世纪历史文献的印刷本,尤其是英国公共档案局(Public Record Office)保存的大量的中世纪英格兰政府档案,为斯塔布斯等宪政史家构建英格兰“宪政模式”的历史合法性提供了史料支撑。斯塔布斯的巨著《英格兰宪政史》(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借助翔实的史料聚焦历史书写的相关问题,其中以“自由权利”(liberty)和议会的发展为中心,形成了专业化历史研究的新成果。这部著作在理路上带有都铎历史叙事的明显烙印。正如波拉德指出,斯塔布斯在解释15世纪的政治史发展时,明显受到都铎时期历史叙事的影响,因而在以“中产阶级”崛起和“封建贵族”消亡为中心的议会发展史研究中遇到了解释困境。因为在“15世纪之前的中世纪,不仅有所谓骑士制度的兴盛,也有修道团体宗教热忱的高涨,还有代议制政治的成长,但这些‘积极向上’的力量至15世纪都倍显颓势”。不仅如此,辉格史学还自信地认为,都铎时代强盛的英格兰中产阶级是所谓“自由权利”的捍卫者,他们坚信精神、道德或物质上的进步都是英格兰作为“上帝选民”的天定命运。在斯塔布斯看来,议会既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骄傲,也理应是中世纪英格兰历史的核心主题,同时,英国式的议会君主制模式理应担负“文明的使命”,向世界的其他文明社会输出自己的核心价值。显然,这样的诠释无疑是为其时英帝国的辉煌作历史注脚。

  然而,令辉格史家们感到尴尬的是,15世纪英格兰历史并未体现出这种“上升趋势”。斯塔布斯即明言:“那些最热忱的中世纪生活的向往者们也不得不承认,一切美好和伟大的事物此时是趋于颓势,甚至死亡了。无论心怀多么坚定的信念,都不得不承认迄今也没有出现能够恢复社会政治秩序的信号。安茹王朝的国王们的太阳坠入乌云和无尽黑暗之中,迫近的都铎(国王)们迄今尚未允诺光明的到来。这……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斯塔布斯进一步提出,“兰开斯特宪政试验”虽然出现,却被接踵而来的政治动荡与玫瑰战争所打断。当时的英国尚未准备好去接受这么多的“自由权利”,因此,“从亨利四世即位到亨利七世即位,无论是贵族、民众还是王家都深受各自内部分裂的困扰。这种政治上的‘自杀’倾向直到都铎统治时代才得以遏止。正是通过都铎时代的统治,国家才恢复了安定”。除斯塔布斯外,其他辉格史家也致力于渲染这种15世纪英国的“黑暗印象”。查尔斯·普鲁默(Charles Plummer)在其编订的15世纪思想家约翰·福特斯鸠(John Fortescue)《论英格兰的统治》一书的长篇导言中,凸显了他对这一时段历史的认识:封建主义的崇高性受到“货币支付”的腐化而出现了“变态”,并由此提出了著名的“变态封建主义”概念。普鲁默认为这样的货币关系不仅腐化了政治,也败坏了法治传统。史家丹顿则认定,15世纪的英国社会不仅出现了道德上的滑坡,其流毒更是侵入骨髓的。斯塔布斯的弟子、知名史家图特(T.F.Tout)虽然认识到斯塔布斯的历史叙事模式拔高议会地位是不妥当的,但他的行政制度史研究同样没有突破斯塔布斯模式对晚期中世纪尤其是15世纪政治史的刻板偏见。这表现在他主编的6卷本《行政史》覆盖的时段仅限于1216—1399年,因为在1399年理查德二世通过内府建立绝对主义的君主统治的尝试遭到彻底失败。

  由上述分析不难看到,直到19—20世纪之交,西方学界对晚期中世纪英国历史书写的认识仍然深受都铎时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思想遗产的影响。“辉格书写范式”也是在继承都铎历史叙事的基础上,对15世纪英国政治史作宏大、“整体”、“定性”的历史叙事,聚焦于“自由权利”的失落与议会制度功能的退隐上。正如波拉德所言,19世纪出现的第一批真正意义上对中古后期历史的学术研究,仅仅起到了“强化和巩固旧有传统”的作用。尽管辉格史学在史学研究“专业化”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的贡献,但其认识并未走出都铎时代历史书写所搭建的思维窠臼,更忽略了对这一时期英国政治史诸多具体史实的个案解读与细致考量。因此,“晚期中世纪”政治史的研究亟待突破“辉格史学”范式的束缚,而真正开启这一革命性转折的是麦克法兰(K.B.McFarlane)。

  二、“麦克法兰范式”的建构

  随着学术理路的更新与具体研究的深入,对“辉格书写范式”质疑的声音逐渐显现,新的历史书写范式——“麦克法兰范式”应运而生。早在19世纪末,研究晚期中世纪英格兰经济和社会史的学者就对辉格史学的叙事予以质疑,认为15世纪英国的经济衰退与罢黜理查德二世并无因果关联,且贵族内战也并未给广大普通民众带来悲惨境遇。罗杰斯指出,15世纪工资劳动者们的生活水平是远高于之前几个世纪的,当时的社会“一派稳定增长和丰饶的景象。劳动者的薪资优渥,生活资料价格低廉,财富在逐渐积累起来。有理由相信初级教育是比较普及的”。金斯福德在研究玫瑰战争时代的社会生活时亦证实,由于内战引发的劳动力短缺,反而助推一般工资劳动者和个体农民的生活水平跃上了新台阶。与此同时,受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影响,20世纪初研究晚期中世纪英国的史家将过去被忽略的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历史解读提升到新的高度。波拉德即指出,马克思提出的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历史阐释模式,有助于让辉格模式下被神话了的“强有力的中产阶级”(mighty middle class)从“宪政叙事”中解放出来,从而在更符合史实的语境中研究其真正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在探讨资本主义起源的因素时,如何解释新旧社会精英的身份转化和农民争取人身自由权利的方式,成为不少学者研究的着力点。

  正是在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影响下,麦克法兰在20世纪初即开始关注晚期中世纪土地精英群体,从而启发他在日后提出了对晚期中世纪英国政治史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新阐释,建构起对15世纪英格兰政治史书写的“麦克法兰范式”。正如莱瑟在评价麦克法兰的贡献时指出,“他为迄今为止晦暗和充满误解的历史提供了革命性认识,而且是扩充史料来源并从事甄别工作的先锋人物,他的洞见是有牢固基础,经得起检验的”。1922年,麦克法兰入牛津大学埃克塞特学院(Exeter College)求学,在阿特金·森(C.T.Atkinson)的指导下研习政治和军事历史。麦克法兰注重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关系的考察,注重仔细筛查历史证据,远避对历史做缺乏牢固依据的“浪漫想象”。在牛津求学期间,他接触到由史学大家雅各布(E.F.Jacob)主持的对理查德二世统治的研究,感到这是“终究值得与中世纪史研究并肩前行”的成果,选择了“红衣主教博福特”(Cardinal Beaufort)作为继续研究的题目,后又对亨利六世亲政前王国政府的财政运作深感兴趣。通过不断的深入探讨,麦克法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学术理路,认为历史研究的目的必须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去,探究某个时段社会如何构成”。由此,他对辉格史学的宪政史研究非常不满,认定其阐释既没有说明这些社会中的经济构造,也没有说明其中的运作方式,不符合对历史研究本质的观照与探求。

  在方法论方面,麦克法兰主要受到刘易斯·纳米尔(Lewis Namier)的影响。纳米尔在其代表作《乔治三世即位之际的政治结构》(The Structure of Politics at the Accession of George III)中利用所谓“群体传记学”方法研究了议会上下两院的权力运作模式。他认为,18世纪英国议会中辉格—托利(Whig & Tory)党争之根本,并非传统所强调的上下两院在坚持意识形态立场上的冲突,而是为争夺国王及其大臣所掌握的恩赐权利,谋得个人晋升机会,由此展开权益争斗。受纳米尔启发,麦克法兰认为15世纪英格兰的兰开斯特派与约克派斗争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处,并将注意力放在对变态封建主义模式下“庇护制”(patronage)网络研究上。在他看来,只要从高层政治的角度,即通过分析英格兰统治阶级的权力运作来考量理解晚期中世纪的英格兰政治史,就能理解并阐释这一时期英国政治史诸多重要的相关问题。从1930年起,他开始尝试通过质疑“变态封建主义”来系统阐述晚期中世纪政治社会的真实面貌。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当货币服役逐渐打破了以土地持有为基础的社会阶层关系,并开始威胁和僭越贵族阶级的社会地位时,统治阶级如何能够自如地应对这个挑战。在麦克法兰看来,在“变态封建主义”盛行的态势下,贵族对金钱财富与社会地位提升的追求更加强烈,“唯有内心深处对掠夺财产和换取俘虏赎金的渴望,才能解释贵族阶层政治态度上的变化。贵族不再流连约翰王留下的法国遗产,反倒是那些野心勃勃的第一个层级的人物对‘百年战争’的发动充满期待”。在麦克法兰执笔的《剑桥中世纪史》(The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相关章节中,即已对兰开斯特君主统治时期的最新认识如变态封建主义、红衣主教博福特的崛起等问题,加以阐释。

  20世纪70年代以后,麦克法兰的一系列遗著由其弟子整理出版。其中收录的论文和讲稿,主要反映了麦克法兰在20世纪中期对晚期中世纪英格兰政治史若干重要问题的解读,从中透显了“麦克法兰范式”的书写理路与风格。

  麦克法兰重新评估了亲兵(affinity)和扈从制(retinue)在15世纪英国的真实社会地位及其历史作用,尤其是它们应否为盛行于这一时期的“无政府状态”(lawlessness)负责,从而为所谓“变态封建主义”正名。从实证角度来解构辉格史学的所谓“黑暗化”阐释,意味着麦克法兰必须非常熟悉这一时段各主要家族的历史活动谱系,重建重要人物的职业生涯履历。为此,他搜集整理了大量参与重大政治活动的贵族家族的土地账目、服役记录、维持扈从的账目等史料,既有中央政府档案,也有地方和贵族内府档案等。在雷瑟看来,“麦克法兰能够极佳地利用内容庞杂、品质欠佳的编年史和传记材料等,去描绘出社会行为模式,鉴别出社会中人的态度,从而写出贵族阶层的历史……他研究非常细致,在分析14、15世纪的‘寡妇产’问题时,他通过法庭档案中的遗产继承账目,精确地计算出这些庞大的数字,从而为准确描绘经济社会状况打下了基础”。

  在1945年的系列讲座中,麦克法兰考察了贵族长期豢养的私家扈从队,尤其是领主与扈从订立的服役合同(indenture)所反映出的社会现实。他认为,变态封建主义是“表面类似,但本质上不同于”封建主义概念下的“封地”(fief),其主要的缔结纽带是通过效忠宣誓和服役来实现的。但这种新的金钱纽带与合同规约义务的关系可能预示着“结构松散、无序竞争”的社会关系的出现。这一新的纽带增强了领主权的影响力,而依靠土地占有建构的依附关系被削弱了,并且增强了部分史家提出的所谓“纯粹封建主义”体现出的道德典范,即守责、忠贞和诚实。1966年,随着研究的深入,麦克法兰进一步指出,变态封建主义所倚重的主要社会特征,事实上贯穿于整个中世纪英国的历史进程,因此将15世纪的内战原因归结于此是难以服众的。例如,尽管爱德华一世统治时期出现了“合同制扈从队”(contractual retinue),但早在诺曼征服时期就有了“制服队”(livery)的记载。而这类私家武装豢养(maintenance)的雏形,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助誓人(oath-helper)。而且,亨利二世时期即已出现了贿赂王家法官以获取有利判决的案例。除了“消极因素”在当时的英国“源远流长”外,对土地占有(tenure)的研究还表明,传统的“封建主义”纽带并未完全消退,而且在“扈从队”的核心即亲兵队中,继续扮演着重要角色。亲兵队的核心骨干仍然是具有世袭权利的土地保有者,而作为生活资助被授予扈从的庄园地产,也大多是终身持有性的,部分更强力的扈从则会持有可世袭的地产。

  对约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和罗拉德派的研究,也是支撑麦克法兰政治史阐述范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清教史学传统叙事中,威克利夫是一个被崇拜的圣徒式人物。麦克法兰详述了宗教改革派主导大学与对英国教会的管控以及国王政府代表的世俗压力与教皇之间的争夺。这让威克利夫的人物形象更加丰满,而且能够以世俗的视角去理解他的神学论断。对于罗拉德派骑士,麦克法兰认为这一群体的出现体现了14世纪末更大规模的世俗虔信运动。罗拉德派布道士们关于道德和政教分离的宣传,得到了社会中上阶层极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对威克利夫和罗拉德派的关注,体现出麦克法兰对中下层社会的政治态度和社会构成的认识,与辉格史学关注议会机构等上层建筑线性演变的思路存在质的不同,这些社会中下层正是正统思潮的反叛者,也是王国政治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影响者。

  有鉴于此,麦克法兰认定,普鲁默为“变态封建主义”贴上“政治肌体的溃疡”标签并不恰当,将晚期中世纪英格兰贵族豢养扈从队的现象与政治腐败相提并论实属轻率。在玫瑰战争时期,英格兰贵族阶层既没有出现不可调和的党争,也没有被完全摧毁,更没有出现挑战贵族统治地位的所谓“中产阶级”力量。15世纪末期更不存在所谓专制集权的“新君主制”的建立。

  三、“回归斯塔布斯”:复旧抑或创新?

  “回归斯塔布斯”是近年来师承麦克法兰却致力于新宪政史书写之史家提出的学术诉求。从表面上看,麦克法兰的教诲似乎是与驳斥斯塔布斯密不可分,但从内在学术理路看,“回归斯塔布斯”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重大学理问题。

  麦克法兰之后,其诸多弟子继续沿其路径研究晚期中世纪英格兰政治运作的内在机理,并对之进行历史书写。其中一部分学者更细化地研究“恩赐”(庇护制)在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如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处理,聚焦于个体谋得升迁的途径,通过对王国政治的积极参与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另一部分学者则关注地方史研究,以某个贵族家庭或郡为单位,探讨乡绅阶层的缘起、发展和政治影响。这些研究无疑丰富了麦氏对中古后期英国政治史走向的认识。然而,其中一些史家的研究逐渐步入“碎片化”的路径,注重对某个人物、某个家族、某块地产争讼的细致、繁琐的历史叙事。这一态势引发了一些史家的担忧与批评。波拉德认为,虽然麦克法兰在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下开始研究晚期中世纪英国政治与社会的历程,但他的解释从本质上来看仍然是因循守旧的,他只是强调了贵族阶层长期的主导地位和在政治生活中个人联系的重要性。他没有完成自己设定的对晚期中世纪贵族阶层进行详尽剖析的宏大计划,也没有对辉格解释传统进行系统清算。卡朋特亦指出,麦克法兰的“遗产”固然包含了对贵族阶层和乡绅的精细化研究,成果极为丰富,但他去世之前一直做的“整合”工作在他弟子这一代被渐渐淡忘了,而且要从诸多庞杂的细化研究中找到归纳和概括的路径,更是史学界面临的一个极大的学术挑战。究其原因,这可从麦克法兰对爱德华三世治下议会的认识中窥见一斑:“给国王的服役获利丰厚……人们趋之若鹜地挤进王廷和国王驻地,不是为了表达不受待见的异见,而是为了获得现实的利益。”麦克法兰对利益分析的侧重,在卡朋特看来,恰恰是忽略了斯塔布斯及其宪政史留给学界的“最重要的遗产”,即“对权力运作在公共性方面的传导效用以及如何与私家权力交织发挥作用和统治阶层对政治生活中公认道德原则的认同”。

  卡朋特对斯塔布斯学术贡献的某种程度的认可,其实并不意味着要简单地复归到辉格史学“整体”“定性”的窠臼中,而是呼吁学界对所谓“大历史”书写的重视。她为挽救晚期中世纪英格兰史书写“碎片化”所开出的药方,是重视对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及其“年鉴学派”研究思路的吸纳。她对英国史学界在年鉴学派的“布洛赫革命”刚刚兴起之际的冷淡反应表示失望:“在《英国历史评论》杂志上发表的书评,并未意识到布洛赫将封建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的深意,反而以英格兰封建主义中的制度因素来批评布洛赫。这表明他们没有读懂布洛赫。”

  然而,要完全否定英国史家对新史学兴起影响的敏感度,也并不符合实际。卡朋特试图强调麦克法兰方法论的另一面,来呼吁推进“增加了宪政维度”的政治史书写。在她看来,麦克法兰对中古后期英国贵族阶层研究的真正旨趣,并非仅限于对“恩赐”和心怀野心之人的上升道路,而是要阐释这个集体的形塑及其信仰的生成,尤其是对“英国政治肌体的复杂机理”做出解析与说明。这就意味着,所谓新宪政史不同于辉格派宪政史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它对议会等政治机构的研究不仅保留了“公共性”的一面,同时顾及围绕着这些机构的私家权力和利益的交织。波威尔(Edward Powell)就此提出,研究重点应当转向此时期的“政治文化,即有关其所处时代的政治行为和信仰的语境和历史走向”。这一转向意味着,对政府机构的研究本身是有价值的。而辉格史学的偏颇在于,它将这些由人充任的机构视为一个固化的实体,是一条“躺在砧板上的鱼”,而不是一个“活着的实物”。正如著名思想史家斯金纳(Q.R.D.Skinner)所言,学者们应当得到关心的是这些被时时利用的言辞和思想,而不是去追问它们究竟用来掩盖了谁的利益。显然,新宪政史家“回归斯塔布斯”的主张,是一种螺旋式的高层次的“回归”,其实质并非要重走“辉格范式”的旧路,而是要借鉴其中“整体性”的视野,以开创新的历史书写范式。

  百年来英美史学界对晚期中世纪政治史书写范式的实践与争论,不仅呈现出历史认识的“层累”特征,也表明了在检讨学术理论时的“回归传统”不是简单的还原和复古,而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扬弃过程。对于辉格史学,尽管其史观与都铎时代的主流思潮一脉相承,但它以政府和政治机构发展为主要线索的历史叙事,事实上亦可被视为一次以贯通古今的历史观来实现整体性历史叙事的尝试。在经历了麦克法兰的批评和转向后,“晚期中世纪”政治史书写尽管出现了所谓研究“碎片化”倾向,但正是由于一批学者沿着麦克法兰开创的学术新理路,将一些重要的“碎片”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发掘出来,从而为新宪政史在“回归”外衣下的创新提供了可能路径。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政治史研究只有在“整体化”与“碎片化”这两极不断碰撞与融合中实现认识论上的“螺旋上升”,方能推动相关研究得到不断深入拓展。

 

(本文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