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家 范
转自《新华文摘》2010-08
一
先从一个老话题逐渐说开去。如果对史学有兴趣的,可能知道清
在古代中国政府的观念里,地与人,从源头和根本而论,都是属于国家的。他们认为,在这个国家里,只有皇帝才是全部人力、物力资源的最高“法人代表”。“有田即有税,有身即有役”,是“祖宗之法”,不必与百姓商量。现在的人已经不太熟悉了,那个时代的役要比农业税对民众的危害更大。宋代以后,派役经常“改革”为摊派收费。新费成立,旧役复辟。每次财税改革就是把历年积累难去、头绪过于繁杂的税外的役和费,统一合并到税里,简化成一种新的税制。不久,税外又有役、役外又有费,然后再合并……又重生……再合并。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对这种现象极度痛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学问当于不疑处有疑”。从秦晖提出“黄宗羲定律”以后,到处有人借此说事,却没有听到不同声音。这一现象现在被突破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杜恂诚在题为《黄宗羲定律是否能够成立》的文章中质疑道:农民的税负怎么可能代代积累,节节攀升,不断成倍上涨?这是经不起经济学分析检验的。因为纳税人(地主和自耕农)的总收入是一定的,生产成本、最低生活费用也是一定的,税负只可能在一定的幅度内变动,税负如超过临界的最高点,纳税人就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过度的征收实际就会变得无效。杜教授还指出上述公式里没有考虑经济上升、收入增加以及物价、货币变动的多项因素,只见到数据简单的“累加”。杜教授给明清史专家出了一个好题目。
我们往往只是感觉黄宗羲定律“恐怖”,却忘了往深里追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挥之不去的“定律”?中央政府不是不知道,地方政府更是感到财政压力太大。不少牢骚还留在许多明清文集、政书里,随处可见。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一去了之?这就回到其时他们身处的政治制度上来了。
秦始皇对中国历史最大的贡献,是创建起了大一统的帝国,发展到明代就已经非常周密了。这样一个领土辽阔、人口众多的中央集权大国,世界独一无二(费正清语),单单把它管住,不出乱子,就非常不容易。古代中国政府采取的办法是什么地方出毛病,就整治什么病,小病小治,大病大治。越修补,机构越多;越修补,事项越繁琐。层层叠叠,管头管脚。如果系统做个统计,可以发现赋税数与官吏数(含军队官兵)增长的曲线几乎是重叠的。到万历年间,出现了像吕坤所说的,“今天下无一事不设衙门,无一衙门不设官,而政事日堕,民生日困”。用现在的观念来释读,意思就是官僚机构设置太多,事务文牍繁冗,制度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行政效率却日益降低。由于财税负担太重,民生越发地显得艰困。
制度成本高,即意味着财政费用必然高昂。从唐安史之乱起,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局面至南宋终告完成,江南成为国家的财赋重地,这不是个人意志能改变得了的。明初建文帝受身边幕僚的影响,试图改变“祖宗之法”,减轻江南重赋,后因被永乐皇帝打倒,此事黄了。宣德后屡有改革,但役、费所增往往不抵所减(增减幅度视户、田情况有所不同,此即所谓“均田均役”)。因此,赋役繁重的社会反应强烈。在这个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赋役重,当地逃避、拖欠、偷漏的现象就严重,“刁民劣绅”花招百出,与官府玩“躲猫猫”,地方也向中央叫苦,闹讨价还价。双方妥协的结果,不成文,一般默许地方完成70%一80%就可以混过(这也是“黄宗羲定律”不那么“恐怖”的另一个背景,各方利益博弈导致收税效率低下)。然而,中央财政部门总是叫“国库空虚”。催促频频,皇帝也不断下诏要求对县级政府严加审察。在古代,县级政府是责成赋税落实的最后一级行政机构,县官动辄为此丢掉纱帽。为了尽力把赋税的征收落实到每块田地、每户人家,县政府除有限的正式编制外,不得不增派编外人员(从县里辅助书吏、衙门差役到乡以下的粮、里、甲、圩长),让他们帮县政府收税办事,规模十分庞大。《吴江县志》对自明到清的徭役叙述较细,据此统计,明代吴江县的编外“准公务人员”名目有29种,共13716人,还有“其他”给县以外派出的,总计不少于17000人。现在媒体上常说中国古代县政府机构非常精简,这说明它不明历史底细。
为什么把这些人叫做“准公务人员”?因为这些人主要是替县政府完成赋税征收、交纳、运送任务的,还要兼管地方治安、道德教化和水利修浚,名义上都叫“役”,没有正式行政经费,是义务为县府“打工”。但完成这些任务都需要费用,特别是赋税交纳和运送,各种正常、非正常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洪武皇帝最初的想法,是必须由田地较多的富户担任。富户有义务为国家多做贡献,也有能力义务作贡献。这是理想主义。天下哪有白干活、光赔钱的?开初执行严厉,还有些政治上优待条件,即使如此,违规的人还屡屡发现。洪武皇帝是一概杀无赦。实际上,一开始这些费用就有向下摊派的通融做法,我出人出力。你出费用补贴,民间自发产生这一潜规则。时间长了。风气变坏,这些管事人学会了下欺上骗,长钱加款,勒索中饱,无所不至。其中不少还慢慢变成由富户雇佣“社会闲杂”人员顶替,像是“专业户”,以此谋生。为了克服这种弊端,地方政府想了许多办法,其中关键的就是把这种潜规则的摊派变为明的征收“役费”。收拢后由官府以“工食补贴”的名义雇佣,这就成了规则性的编外“准公务人员”。所以重赋,不只重在正式赋额,为完成田赋征收添加出来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费用。有些环节严重的。“费”竟然是“税”的l—2倍。这就由“重赋”生出了另一种负担,用现代经济制度学概念,叫做税收管理成本。税收管理成本之高,“一条鞭法”实则未予解决,直至民国政府也想不出特别好的解难招数。
二
历史的“悖论”摆在面前:江南既是“黄宗羲定律”受害最深重的地区,又是全国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这两种矛盾的现象,用什么分析方法可以“被和谐”,在解释上达到圆通?
早在明代的中后期,苛重的赋役与经济的发展构成严重“悖论”,情景中人不可能没有思考。万历年间的浙江天台山人王士性遍游全国南北各地,他说,苏松地区虽然赋役繁重,但它是全国工商贸易的中心地,工商的利润超过农业,以工商补农业,虽然民力艰辛,值得怜悯,但“赋重不见民贫”,老百姓的生活比其他地区不算穷。明末上海人徐光启,本乡本土的,体会更入味:松江一府田地并不比别的府多,却要负担100万石的粮赋。300年来之所以还有一口气能生存下来,全靠家庭的棉布纺织业,妇女的参加劳动。假若只靠田地的那点收入,是怎么也做不到的。嘉兴、湖州地区也是靠养蚕缫丝才艰辛地活下来。所以说,明清江南商品生产的发展,某种程度上由“黄宗羲定律”压迫所造成,算是“坏事可以变好事”的一个意外收获。
明清江南之所以能这样做,这样做能收到效果(我不敢说是“奇迹”)。仅有愿望是不够的,它是由许多全国性的“条件”与“机会”合力造成的。
江南乃中国的江南,而非“国中之国”,处处受惠于全国大局,也受制于全国大局。这是常识。我一开始对拿江南与英格兰作比较就想不通。这不是比较对象的地域范围大或小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无法把江南从“大一统”中国的整体中硬性分离出去。江南是靠什么繁荣起来的?谁都不能否认,苏松的棉业与嘉湖的丝业必须靠赚足全国各地的钱,才能解救自己逃出重赋困境。好在从秦统一以后,中国向来不缺东南西北到处“乱窜”的贸易商人。那么大的地方,各地资源、需求多种多样,仅仅互通有无,就能创造出远程贸易的活动天地。
新论的学者喜欢抬举中国“人口众多”的优势,怎么不把“地大物博”的优势一起考虑进去?仅仅依靠国内市场,从可能性上说,明清中国能创造的市场与商业的繁荣,是当时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也因此使当权者容易忽视海外贸易的重要性。由于当权者缺乏远见(但内部争论也很激烈),海外贸易主要是靠东亚贸易圈,而且较之国内市场还只是“小巫”。
全国性市场的沟通,还须依靠发达的商路。从秦始皇大修全国驰道开始,历代政府政令通达必须修建的驿路、驿站,都是“政治第一”,但同时也为贸易提供了商路,一举而两得。到了明清,商路的发达,同时期的欧洲内陆怎么也到不了这样的水平。这是“大一统”的好处。
有市场潜力、有商路条件,还得有市场“机会”。经南宋、元、明初大约300多年的启动和积累,衣着原料的“市场革命”在明中期前后终于大暴发,棉花、棉布跃过麻、丝,占领了纺织品的主市场。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棉花(保暖性能好)与棉布(比麻布细软、比丝绸便宜)的潜在消费市场之大,怎么乐观估计都不算过分。当时以苏松为中一鳓棉业生产,因为具有纺、织、踹、染等系列环节的技术先进优势,终于把握住了这次消费市场发展的“机遇”。河南、山东、山西等传统棉花产地,则因某些纺织关键技术得不到突破,只得沦为原料供应的“上家”,获取的经济实惠比之于江南就少得可怜了。
对当时的市场能力不能估价得过高。也不能太低估。江南小农乃至市镇居民家庭规模的纺纱织布(作坊的比重不大),大多是为了赚钱而生产的,所谓聚沙成塔。生产的总量是可观的。当时纺织品的消费,普通百姓自用或购买十分有限,傅衣凌、
明代棉织品的主市场在华北和西北。华北、西北边陲也有不少“松江布庄”,购主就是那些地方军政官吏和蒙古等族的头领。五口通商前外贸主要是通过福建、广东“中介”走海上(由苏松棉花贩至闽广,再经当地农民织布,经销东南亚,其中走私的比例不小)。所以到这里收购的贸易经纪商人有两大拨,一南、一北,被江南方志称为操“鸟语”、“夷音”的巨贾大商,市场的繁荣在那个时代确实刺激眼球。文人记载常常不惜笔墨。
一年勤劳,农民交税交租后,能有多少剩余?GDP数字不要说古代几乎算不准确,算出来让百姓“被平均”又有多大意义?棉花、棉布贸易赚大头的是中介批发商,常常玩“杀庄”的把戏,欺负棉农。至于江南的农民是不是像李伯重史料考据的那样“穿得不错、吃得不错”,这要看跟更穷的地方比,还是跟富人比。在明清江南文人、官员提供的材料里,有许多与李说相反的议论和描述。举个例子。康熙皇帝派“大清官”汤斌到江南来做巡抚。临行前关照汤斌:我听说江南风气非常奢靡,你得好好整治一番。结果,到了江南深入了解后,汤斌给皇帝报告说:苏松城镇的风俗确实浮华。独独乡村里耕田交税的农民生活艰难至极啊!
三
打破沙锅问到底。商品生产是靠市场需求的增长作支撑的。农民和城镇的一般居民购买力不可能大幅度增长,是什么使市场如此“繁荣”?看了一些前面所说到的。以及而后将要征引的一些市场史料,突发灵感:与“黄宗羲定律”也有某种关联——江南重赋引出“公款”与“准公款”消费,促进了许多意外的消费和就业“岗位”,为商品生产与商品经济增添新的“活力”。这是它的又一个意外“收获”。
再举一个现在很少人提到的军队消费。从北宋实行募兵制以来,军费始终是财政大头。嘉靖年问叶春及以一个福建举人、县儒学教谕的身份向皇帝递交了长达三万言的时政建议疏。他在“修军政”一条中说,国初置卫491、所311,按编制算全军共310万余人,当时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是6540万,算起来就是20人中有一人当兵。到嘉靖年间,军队的人数减少到84万(逃兵严重,补足有难),为当年的1/4,士兵屯田松松垮垮,自给粮缩小为当年的1/7,缺口全靠各地漕运粮食和商人盐引交粮补足。
这里想特别提请注意,明代棉花、棉布销售中,有一笔不小的军队“公款收购”,就是军队穿衣和军备需要的棉花粗布。早在万历年间这就不是什么秘密,松江人范濂就揭穿过:“松民善织,故布易为办……况今北边每岁赏军市虏,合用布匹,无虑数万。朝廷以帑藏赴督抚,督抚以帑藏发边官,边官以帑藏赍至松郡。日本学者统计,从洪武年间起,除了皇室宫廷以及官僚服用高级棉布外。每年政府需要收购的棉布一百几十万至二百万匹,棉花四五十万斤至超过百万斤(中后期加上“互市”。增至五六百万匹)。这就揭出了一个重要事实:国家财政充当了一个特殊的棉花、棉布消费的“大主顾”。这一问题,中国学界也注意到了,较早的有严中平先生。这应该是广为人知的“公案”。
再说一下县级“公务”和“准公务”人员。他们很大程度上不是靠极低的工薪,而是靠各种摊派与各种“外快”才生活得比较好。大家知道,“外快”来得快,去得也快。当年,每个运送漕粮的码头,每次运粮的时节,都是酒肉消费的“闹市”,权钱交易的“庙会”。如说“重赋”还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就是增加了一批靠税收“公务”为生的编外人员的消费市场。这些人比普通乡民具有较高消费能力,也为江南的GDP做出了不可遗忘的贡献。生于万历年间的苏州人陈仁锡在笔记里说,县衙门前有酒店20余家,天天供应鲜肥可151的多样高档菜肴,满足衙门里书吏和跑腿的“公人”的需要。还有提供外来人员住宿的“歇家”。酒店门口派人迎候。按身份高喊“贵宾”、“主人”、“朋友”到,连书吏的家奴也个个酒足饭饱,抹着油嘴大叫“痛快”。因为酒店茶馆正是有事求托与受托的“公人”讲开手钱、发落钱,行贿谈斤两的场所。上海县姚廷遴的《历年记》写了他从崇祯到康熙70年间的人生,有几次说到他与上海县公差到苏州办公事,每每要到船上享受“色情服务”,回来还写诗怀念美人儿,结果得了“杨梅疮”,靠一个乡间中医才算治好难言的病痛。 什么样的消费都可以拉动就业,这是没有问题的。康熙年间苏州人顾公燮在《消夏闲记摘抄》里有这方面的描述,说苏州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店铺、戏院、游船、酒肆、茶店等休闲场所,如山如林,有几千万人的奢华,就有几千万人的生计。若要这几千万人回到俭朴状态,必将使另外几千万人无法活命,不是流为游棍,便是变为乞丐、盗贼,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这话非常务实,可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但这样畸形的奢侈消费,市场的病态也不容讳言。其脆弱,每遇经济萧条或政治危机立显原形。这些不事耕耘劳作的“失业者”,一旦失去奢侈行业的依仗,又会干出什么勾当?明清易代之际江南民间的乱象,虽早有谢国桢先生著文论述,然不及叙述的史料甚多,可惜现在做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这里说的还是民间事业,若为了节省国家财政裁减“公务”人员,事情就更大。清朝道光年间,陶澍改革运河漕运,变为经由上海海运,运河两岸原来依漕运为生的水手、牵夫被大批遣散。结果,这些无业者流人地方会道门,各次动乱都有这些人的参与。
俗话说挣得多就用得多,用得多就想挣得多。这是说消费的正面效果。但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什么人能挣得多,什么人想挣多也不能,还有正当收入与非正当收入,体制或政策在鼓励哪一种,都会对消费的社会效果发生作用。就长远效果而论,消费的畸形病态,最终会对经济甚至政治产生惩罚性的报应,这能否认吗?明中后期随财富与消费的增长。社会风气趋下是无法掩饰的。明朝的社会风气变化,线索比较清楚,大约是从正德年间起,前140年与后140年大为不同(明朝的最终灭亡与此不无关系)。松江的张鼐有一篇《先进旧闻》,专门记述松江明初以来缙绅人事变迁的,对成化、弘治前后的士风迥然有别,官僚乡绅阶层生活起居的俭奢转变,有许多生动的描写,感慨良深。宏观性的背景,便是朱元璋恢复“实物经济时代”的理想彻底破产,代之而起的是“白银时代”。货币商品经济的时代。到了这种地步,明朝政府的政策和观念已经与传统的重农抑商说法有许多的不同,从皇帝到各级官僚。内心很少真正对“白银时代”有反感的(除了少数批判性的知识人士)。从皇室到官僚经商成风,司空见惯。其中多数系由宦官与官僚家属、家奴经营。万历皇帝派出矿监收拢白银,只是“白银戏剧”连台戏本的一个高潮而已。各级官僚看重白银的收入,是普遍共有的心态。白银强烈诱惑和刺激着人的利欲不断上升,体制又提供了凭借政治权势“搭便车”的种种优惠(这是问题的关键),加剧了对权力的争夺,朝野内耗不断。白银价贵体小,再多也觉得不够。为家族的长远安全起见,更需要窖藏白银。于是,积聚财富的欲望变成了无底深渊。明代中后期贪污腐败、官场恶斗,与此多不无关系。现在需要补充的是,在白银与粮食、赋役折变换算时,吃亏的都是生产者和纳税人,以致顾炎武、黄宗羲等非常厌恶白银货币化,虽有不识时务之嫌。但对劳动大众的同情心,我想还是要令如今某些人感到汗颜的!
明清江南的消费是如此这般的“兴旺”,这是一面,另一面呢,有没有消费不足的问题?怎么会没有。首先广大农民的消费是严重不足的,所谓“未卒岁,室庐全空”的感喟、“六十日财主”的揶揄,都说明生产者担当不起“积极”的消费者。这是明清江南经济发展的一个难以逾越的“瓶颈”。再从全国市场看,大众的消费能力低,市场的这种历史性“瓶颈”状态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更是明显。李伏明撰文指出:由于有了强大的官方市场的支持,在明代市场货币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下,松江棉布才有可能大规模地运销北方。入清以后,九边裁撤,只留下了少量军队,由此政府方面的需求大幅度减少,松江棉布销售的大好局面会因国家政策变动突然黯然失色。
四
令人感慨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世纪50~60年代,中国史学界有过一场关于“资本主义萌芽”有否的大讨论,持续了l0余年。现在的新论,似乎是把原先的“萌芽”变成了大树,也不完全是换汤不换药,与过去有很大不同的,是去掉了其中的价值观念多味成分(例如政治、思想、文化方面的价值观念),专从“经济发展”上说事,也就是李伯重说的,纠偏过去的“唯生产关系论”,着眼于生产力的研究。可烦恼仍然挥之不去,“现代化(或者近代化)”这个词,如同以前的“资本主义”概念,内涵还是多样而不确定,各唱各的调,以致可以产生各种联想。
从事史学研究的人自身处在生活于其中的时代里。不可能完全自外于社会的一般状态。这个社会目前有什么样流行的社会需求与生活偏好,人们的精神兴奋点集中在哪里,会影响到史家对他们从事的课题研究及其意义的选择。人民革命的年代,人们多关注社会与政治,要社会革命,争取民众政治权力。经济建设的年代,人们多关注经济与生活,要市场繁荣、财富增长,追求消费的档次,此均可谓之“当下情结”。但学术研究理应超越当下,提供更为全面客观和较为长远的目光。这种时候。史学家特别需要强化自己的长时段历史意识,要有一种历史的纵深感,说变迁不离历史连续中的变异。尽量地避免主观意念过强,以致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也要尊重前此相对已有良好积累的学术成果,可持续性地发展,不必矫枉而必须过正。
处于这样一个思想多样化的时代,明清江南经济的面目变得异常多彩,又更混沌迷离。我觉得若要摆脱这种思想混沌状态,恐怕还得回到史实的常识层面上,那就是“复杂的历史,需要复杂的头脑”。不要说中外比较研究,即以中国而论中国,把握其社会运行连续与变异的历史轨迹,透彻地认识它的发展过程,每一变化所处的位置,以事论史(不是以论带史),也有相当的难度。有鉴于此,我以麴,现在需要呼吁加强学术群体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包括必要的学术批评和学术争鸣,努力将它反过来、侧过去,既要看到生产力有自身增长的动力,也要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增长的制约;既要看到经济发展的态势,也要看政治制度能否为它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既要看到消费拉动经济,也要看是什么人的消费、什么样的消费,能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品质的改善与再生产积累的持续:既要看到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发展的一面;既要看积极的光明面,也要看消极的阴暗面。概言之。应尽力克服一切简单化、概念化和片面化的弊病,真正符合现在许多人提倡的,以“学术本土化”的优势回应国际学界的关注,而非仅仅以响应补充为满足:对海外明显不合史实的观点或见解,不必为尊者讳,为朋友讳,坦率批评才是真尊重,才是学问上的同道。
(摘自《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期,原文约1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