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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实录史学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3-10-18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谢贵安,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国学院教授。

 

 

摘   要:中日两国的实录都是东亚文化圈中的特殊史书,皆针对最高统治者展开记录。中国实录始终以皇帝为记载对象。日本由于最高权力从天皇下移到幕府再回到天皇之手,其实录记载对象也随之变动,出现了既记载天皇,又记载将军的特殊情况,但是始终都以最高当权者为记载对象。在实录修纂机构上,中日皆属官方所设,性质并无二致。在修纂体例上,中日实录基本相同,多采用“编年附传”体。但是,日本实录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德川实纪》分为正编和附录,就为中国实录所无。日本实录在仿照中国实录修纂之时,同时受到日本特殊政治架构和“封建”制度的影响,使其实录在记载对象和修纂体例上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反映出东亚文化圈中史学在从中心向边缘的传播中,会出现接受和改造同时进行的情况。

 

关键词:实录;史学;中日比较;东亚文化圈

 

 

 

在东亚文化圈内,中国史学对周边各国均有影响,中国的实录史书,对东亚各国也产生了程度不一的影响。实录是以帝王及其朝政为记录对象,以编年体(多包括附传)为编纂体裁的官修国史。最早出现在中国的南朝梁代。对中国传统实录继承的完善程度,以与东亚文化圈核心的中国距离远近而依次递减: 最为完善的是朝鲜,其次是越南,再次是日本。朝鲜与越南与中国接壤,在接受中国文化、史学上得地独厚,实录史书修纂上都与中国实录体制大致相符。由于朝鲜距中国明清时期的首都北京较近,故其对中国实录的继承上,完善程度超过越南。日本与中国隔海相望,在对中国制度、文化和史学的模仿上与朝、越相形见绌,常常出现走样和变形,也因此显现出较多的自身特色。东亚实录基本上都用古汉语撰写。不仅中国实录用古汉语书写,朝、越两国实录亦用古代汉语撰写,日本实录前期多用古代汉语撰写,中后期多用由古汉语夹杂平假名的日文书写。像《圣德天皇实录》和《三代实录》,就是用古汉语撰写,而实际上等同于实录的《德川实纪》则用日文书写,但里面夹杂着大量的汉字。可以断言,中、朝、越、日等东亚各国的实录史书,是东亚汉字圈中共同的文化符号。学界关于中朝、中越实录比较研究的成果已有一些,但关于中日实录比较的论著尚未之见,故本文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中国实录是日本实录的源泉

 

 

中国皇帝实录是东亚实录体史书的源头,是始终以皇帝及其朝政为记载对象的编年体史书,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都属于编年附传体,只是元、清两代少数民族政权修纂的实录才去掉附传,成为纯粹的编年体。

 

由于中国实录聚焦于最高统治者皇帝,因此逐步具有了排他性的含义。以前实录概念的涵义较广,既指皇帝专史,也指其他史书,但明清以后,皇权加强,开始质疑那些称为实录而非专记皇帝的史书,并斥之为“僭拟”。清乾隆间纪昀等士大夫指出: “‘实录’之名,古人通用,故凉刘昞有《燉煌实录》,唐许嵩记六代之事称《建康实录》,而《李翱集》有《皇祖实录》,乃其大父之行状。(杨) 学可此作(指《明氏实录》——笔者) ,盖沿古名,非尊明氏父子为正史也。然五代十国记载如林,不过曰志、曰记、曰传、曰录,宋以来相沿久矣,何必定用此目乎! ”表现出对杨可学用“实录”之名称呼明氏事迹的不满。他们更直接指出,实录既然已成为皇帝实录之专名,后人便不应再称实录,否则便是僭拟: “自六朝以后,《实录》已为国史之尊名,臣庶不应僭拟,已驳正于《李翱集》条下。”实录作为皇帝专书之专名,已显露出强烈的话语霸权。

 

中国皇帝实录,自南朝梁代开始出现,此后历代不绝。萧梁实录总共修有四部: 即周兴嗣所撰《梁皇帝实录》三卷( 记梁武帝萧衍事) 、谢昊所撰《梁皇帝实录》五卷( 记梁元帝事) 、《梁太清实录》( 记梁武帝萧衍太清年间事) 八卷和《承圣实录》( 记梁元帝萧绎承圣年间事) 十卷。

 

至唐,中国实录史书井喷而出,呈爆炸式增长。唐代先后有高祖、太宗、高宗、武则天、中宗、睿宗、玄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21朝皇帝,皆修有《实录》,共撰《高祖实录》《今上实录》《太宗实录》《皇帝实录》《高宗后修实录》《神母圣皇实录》《则天实录》《则天皇后实录》《中宗实录》《太上皇实录》《睿宗实录》《今上实录》《开元实录》《玄宗实录》《肃宗实录》《代宗实录》《建中实录》《德宗实录》《顺宗实录》《宪宗实录》《穆宗实录》《敬宗实录》《文宗实录》《武宗实录》《宣宗实录》《懿宗实录》《僖宗实录》《昭宗实录》《哀帝实录》等29种实录。其中从唐高祖到武宗 16朝都是当代所修的严格意义上的“国史”类实录,有些皇帝如太宗、高宗、武后、睿宗、玄宗和德宗等甚至修了两三种实录,共计75部785卷; 而从武宗迄哀帝的晚唐六朝实录则由北宋补修。

 

此后,宋、元、明、清各代都修有皇帝实录。其中清代实录是用汉、满、蒙古三种文字撰写而成。

 

处于东亚文化圈中心的中国,其以皇帝为记载对象的实录法式,逐渐传到圈中各国。曾先后担任高丽王朝、朝鲜王朝大臣的郑总指出: “高丽氏自始祖以来,历代皆有实录。”另有学人指出: “朝鲜半岛上统治者撰修实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高丽王朝,但由于战火的原因,《高丽实录》并没有流传下来。”李成桂取代王氏高丽(918-1392)建立的朝鲜王朝(1392-1910),模仿明朝实录体制,修纂《朝鲜王朝实录》,一直续修至纯宗朝(迄于1910年) 。越南的实录,据今存史料可知,始于后黎朝(1428-1527) ,成《蓝山实录》《两朝实录》和《五朝实录》等书。阮朝(1802-1945)建立后,修纂了《大南实录》,记载了从阮主迄启定帝的越南历史,是“越南今存规模最为庞大、内容最为丰富、延续时间最长的实录”。

 

日本实录的修纂,缘于向中国唐朝的系统性学习。当时,日本派遣了大批遣唐使和留学生来到中国,学习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受唐朝的影响,孝德天皇颁布《改新之诏》,于公元645年实行“大化改新”,日本对中国史学的学习和模仿,也随之开展。早在推古天皇二十八年(620年),圣德太子等人修纂了《天皇记及国记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记》,书虽毁,但却是日本官方编纂国史之始。从书名可知,受到中国纪传体史籍的影响。天武天皇(673-686)夺得皇位后,开始编撰以自己为中心的史书《古事记》,但多采神话、传说、歌谣、趣事等杂成,尚不具备史书的性质。和铜七年(714),日本朝廷敕修国史,至元正天皇养老四年(720),纂成《日本书纪》,这是日本第一本用汉文撰写的正史。但上述诸史,都不属于中国的实录体史书。

 

日本实录的修纂始于平安时代(794-1192年) ,仿照唐代官修国史和实录的制度,设馆修史,修成了“六国史”( 其中《日本书纪》成于平安时代之前) ,其中就有以“实录”命名的两部实录,即《文德天皇实录》和《日本三代实录》。这一时期,之所以出现了实录史书,是因为此前,唐朝太宗贞观十七年(643) ,房玄龄等奉敕修成《高祖实录》与《今上( 太宗) 实录》,开启了唐代实录的修纂历程。日本从唐朝购回了大批汉籍,其中就有实录,使日本实录在修纂时有了可以模仿的样板。有学者认为,日本仿行实录,“当与吉备真备于天平宝字年间(757-765)带回日本的大量汉籍,尤其是唐代实录的大量引入有关。借此机会,日本朝廷能够完整地把握实录的体裁,并以此为蓝本进行编著。”

 

元庆三年(879),藤原基经等撰成了《日本文德天皇实录》10卷; 延喜元年(901)藤原时平等又撰成了《日本三代实录》50卷。这两部日本“国史”( “六国史”之二)的书名,应该是对唐朝实录的仿照; 其体裁,也有明显的模仿唐实录之痕迹。在《文德天皇实录》中,以“书卒”( 在其去世时插入编年中) 的形式,记载了至少5位大臣的人物附传,这正是唐实录“编年附传体”的反映。坂本太郎曾误以为日本史家“取纪传体的传记部分加入编年体,丰富了记事的内容,弥补编年体的局限”,称赞他们“可谓令其史体得到了进展”,这是对中国实录“编年附传体”不了解造成的误判。

 

日本实录修纂的传统无疑来自中国。对此,部分日本学者也有清醒的认识。宽文十三年(康熙十二年,1673)日本松下见林在《三代实录跋》中明确指出:

 

尝闻史官注时事,略有数等。粹编则为实录,昉于梁,历代靡缺。本朝有文德、三代、续三代实录。《三代实录》者,宇多、醍醐两朝,大藏朝臣善行等奉敕所撰也。

 

这里明确指出,实录起于中国南朝梁代,日本的《文德天皇实录》《三代实录》和《续三代实录》是仿照中国制度编修而成的,为史臣奉敕所撰,属于官修国史,直接点明了日本实录与中国实录之间的渊源关系。当然,日本修纂实录时,也并未完全按照中国实录一帝一史的模式,有时是将几代实录放在一起,纂成一部史书。曾堰杰认为这似乎与日本所存之唐实录为一整部九十卷(《见在书目录》所载)有关,“这可能导致了日本未曾形成实录为‘一代帝王之史’的概念,从而出现了《日本三代实录》这样将三代君主之史放入一部实录中的特殊形式。”

 

此外,日本实录的记载对象还随最高权利的转移而产生变化,这也与中国实录一直以皇帝为记载对象不同。

 

 

二、中日实录的名实异同

 

 

中国的实录,专以记载皇帝为对象,以皇帝为线索,连带记载该皇帝在位时所关注或处理的各种政事,因此,实录是皇帝的专史,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下以最高权力拥有者的专门记录。中国王朝实录中,只有极少部分书写的对象,本身并未当过皇帝,但他的子孙当上皇帝后,追封父祖为帝,然后启动修史程序,为之撰修实录。如《明睿宗实录》的记载对象是兴献王朱祐杬,一天皇帝也没当过,但由于他的儿子朱厚熜从其堂兄武宗朱厚照那里继承了皇位,于是通过“大礼议”之争,将其生父追封为帝,上庙号睿宗,为修实录,这样朱祐杬才得以成为《明睿宗实录》的记载对象。类似《明睿宗实录》这样的实录,在实录类史书中,只是极少数变例。

 

处于东亚文化圈外层的朝鲜和越南,也仿照中国实录之例,以本国的最高统治者为对象,修纂实录。现存的《朝鲜王朝实录》,以历代国王为对象,从太祖李成桂,一直到纯宗朝(迄于1910年) 。越南现存的实录是《大南实录》,记载对象是从阮主至启定帝的历代阮朝国王。可见,各国实录均是以最高权力执掌者为记载对象。在东亚文化圈中心的中国,实录记载的是“天朝上国”的皇帝,而文化圈外层的朝鲜和越南,记载的则是其国王。

 

至于处在东亚文化圈最外围的日本,自恃“天高皇帝远”,对文化圈中心的中国,既学习优秀的政治与文化,又竭力摆脱中心的控制,甚至分庭抗礼,自称天皇,而不像朝鲜和越南那样屈尊称王。日本的政治制度虽然一度模仿中国唐朝,但在发展过程中历经变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出现了虚君实藩的“封建”政治格局,与中国及朝鲜、越南的中央集权制不尽相同。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天皇,在幕府时代大权旁落,最高权力落入幕府将军之手,因此往往有名无实,导致实录的记载对象也发生变化。日本以天皇为名的实录,出现在前后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是日本“大化改新”后建立起唐朝式的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与之相应的就是史学上修成了《圣德实录》和《三代实录》;第二个时期是日本“明治维新”后重新建立起天皇的权威,实行具有东方特色的君主立宪制,与之相应的是史学上修成了《大正天皇实录》《昭和天皇实录》等。两个时期的中间,则属于幕府时期,将军掌握实权,在史学上便修成了《德川实纪》等将军实录。

 

在幕府时代(1192-1867),天皇被架空,最高权力落入幕府的将军之手,实录亦将记录的对象转移至将军身上。江户时代幕府编修的将军实录《东武实录》和《御实纪》(明治时代刊印时改称《德川实纪》),是实录对象随最高权力转移的典型例证。《东武实录》是幕臣松平忠东于贞享一年(1684)奉命编纂的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的史实。文化六年(1809)幕府命成岛司直开始修纂《御实纪》。史料主要是用江户幕府的日记( 相当于皇帝的起居注) ,面对部分史料被明历大火所毁的情况,成岛司直仔细搜寻史料,在日记失传的年代期间,他参照其他史料,补全了这段历史空白,并于嘉永二年(1849)修纂完毕,进呈给幕府将军德川家庆。《德川实纪》的记载对象,不再是天皇,而是从德川家康至德川家治的10位幕府将军,每位将军的实纪前都标注谥号,如德川家康的实纪称为“东照宫御实纪”,德川秀忠的实纪称为“台德院殿御实纪”。据该书卷首的《御实纪成书例》( 即修纂凡例) 交待,《德川实纪》“体例以我朝文德、三代《实录》为本,以《唐顺宗实录》和《明清实录》为标准”,说明在幕府将军已获得天皇实权的情况下,开始用实录体例来为将军写史。这恰恰反映出日本实录记载对象随最高权利而转移的事实。《德川实纪》有后续之作,是由成岛司直的儿子良让、孙子柳北续编而成,名为《续德川实纪》。续编迄于末代将军德川庆喜,于明治元年(1868)“维新”之时,被停止编纂。《德川实纪》之所以称“实纪”不称“实录”,是因为在名义上,天皇还是最高统治者; 幕府虽然为将军修实录,但不敢称为“实录”,而改称“实纪”,以相区别。这与《东武实录》修纂者的主导思想是不一样的,应该是受到中国儒家伦理文化的影响。

 

近代,日本掀起了以“尊王攘夷”为旗帜的明治维新运动,推行实君的君主立宪制,使天皇重获实际权力,成为日本最高统治者,实录因此转而聚焦天皇,回归到它本来的轨道。日本官方先后修纂了《孝明天皇纪》(1905 年修成) 、《明治天皇纪》(1915-1933年间编修) 、《大正天皇实录》(1927-1937年间修纂)。孝明天皇在位时,属于德川幕府时代,他对内支持推动公(朝廷)武(幕府)合体,改造幕府权力以避免幕府倒台,对外促进锁国政策,但这位保守的天皇却突然暴毙。他虽然并非拥有实权的天皇,但实录是后嗣君主为前朝君主所修,因此他的继承者明治天皇在倒幕成功后,成为拥有最高权力的统治者,便为乃父修纂了实录——《孝明天皇纪》。之所以未称“实录”,而称为“纪”,可能是因为孝明天皇支持德川幕府,称其为“纪”,意欲与《德川实纪》产生关联,但又刻意加以区别的结果。既然孝明天皇的实录称为“纪”,作为其子的明治天皇的实录,便也因袭其故,仍称为“纪”。至大正天皇以后,实录回归正途,均改称为“实录”。

 

二战结束后,日本出现了虚君的君主立宪制,但修纂天皇实录的传统得以保留,修成了《昭和天皇实录》(1990-2014年间编修) 。

 

《孝明天皇纪》《明治天皇纪》《大正天皇实录》《昭和天皇实录》的修纂过程,都符合中国后嗣君主为前任君主修纂实录的传统。孝明天皇1864年暴卒,其子明治天皇继位后,敕修了《孝明天皇纪》,之所以1905年才修成,是因为明治天皇倒幕成功后,在维新运动中,忙于根据西学标准从事日本近代文化的建设,直至40多年后,才重拾传统,为其父纂修实录。明治天皇1912年去世,继位的大正天皇在1915年便开始修纂乃父实录,显然已经恢复了东方实录即时修纂的传统。大正天皇1926年去世,昭和天皇次年(1927)即开馆修纂其父实录; 昭和天皇1989年去世,明仁天皇次年(1990)也迅速敕修乃父的实录。这两朝实录的修纂,更是符合中国皇帝继位当年或次年便为先父修纂实录的惯例。

 

与天皇实录修纂相伴随的,是天皇皇族、太后、皇后实录的编修。1915-1936年日本编纂了《天皇皇族实录》,1944年开始编纂《四亲王家实录》(战败中止,1965年再启,1984年完成),1959年修成了《贞明皇后实录》,1957-1964年修纂了《昭宪皇太后实录》。考虑到日本历史上出现过8位女天皇,这种为太后、皇后修实录的史学活动便不难理解。这种做法,与中国历代实行的以皇帝专制为核心的实录修纂机制不同。中国的专制王朝只允许皇帝拥有修纂实录的资格和待遇,而对于皇族和皇后,则不允许修纂实录。中国唐代曾为女皇武则天修过实录,但昙花一现。清初皇太极为其父修纂实录,却将其母也列入实录名称中,命名为《太祖太后实录》,“武皇后之列名实录题签,无非皇太极特隆其生母,强调自己嫡生正统地位之举”,然而,顺治初多尔衮摄政,便重修了实录,改名为《太祖武皇帝实录》,去掉了武皇后之名。终清一代,再也没有将皇后或太后列入实录名称之中的现象,更不用说为太后或皇后修纂实录了。当然,除了女天皇的传统影响外,日本太后、皇后实录的修纂,也受时代风气的影响,当时日本已步入近代社会,为女性修实录反映了日本受西方平等意识的某些影响。

 

综上,日本实录的基本特点就是如影随形地追随最高权力,天皇有实权时,就修纂天皇实录,幕府有实权时,就修纂幕府实录。当大名与幕府分权并立时,甚至出现大名实录。因此,在东亚文化圈中,日本的实录是最为灵活和多变的,但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实录聚焦于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这仍然是受到中国实录史书体制的影响。至于战后日本天皇无权后,政府仍然为之修纂实录,则反映了日本对史学传统的坚守,而此时,无论是中国,还是朝鲜、越南,都已抛弃了君主制度及其衍生的实录史书。

 

 

三、中日实录修撰机构的比较

 

 

中日实录的编修,都是由官设修史机构承担的。中国实录的修纂,唐代属于史馆,宋代归实录院,元代属于史馆,明代由史馆编纂,清代由实录馆修纂。

 

唐代史馆,《旧唐书》所载较详: “史馆: 历代史官,隶秘书省著作局,皆著作郎掌修国史。武德因隋旧制。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始移史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及大明宫初成,置史馆于门下省之南。馆门下东西有枣树七十四株,无杂树。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右相李林甫以中书地切枢密,记事者官宜附近,史官尹愔奏移史馆于中书省北,以旧尚药院充馆也。”唐代以宰相监修国史,负责实录修纂的领导工作,以他官兼修国史,担任实录的具体修纂,并无专任史官。唐代实录的修纂机构,对日本有较大的影响。日本设馆修史的制度便出现在平安时代,当时正是中国的唐宋时期。

 

日本实录的修纂机构虽然与唐代名称不同,但官修性质则并无二致。

 

日本与唐朝的修史机构,池田温根据《令义解》和《唐六典》的记载作过比较研究,认为唐朝的门下侍中、中书,掌监起居注,相当于日本的中务卿,掌监修国史; 唐朝的起居郎、起居舍人,掌记皇帝言动,相当于日本的大内记、中内记和小内记,掌造诏敕、凡御所记录事; 唐朝秘书省著作郎,掌修国史,相当于日本的图书头(图书寮负责人) ,掌修撰国史; 秘书省太史令,掌天文历法,相当于日本阴阳头,掌天文历数。总之,日本的修史机构,基本上是仿行唐朝修史制度的。日本早期的实录,就是在上述日本机构中修纂出来的。

 

日本实录始修于平安时代(794-1192年)。当时为修“六国史”,朝廷设立了官修机构图书竂。《令义解》注曰: “谓捃摭国事,修缉史书。”图书竂属于中务省,负责国史和实录的史料记录,是记注材料的来源; 国史和实录的正式编修机构,则属于“撰日本纪所”或“撰国史所”,由“总裁”和“别当”领衔,但并不担任修纂任务。从事具体修纂业务的史官,是大外记1名,学者1名,以及4-5名精通文笔的文吏。据日本学者指出: “当时的官制规定中务省所辖的图书寮负责国史的修撰任务。但图书寮担当国史材料的记录工作,即掌管类似于中国的起居注那样的记录。因此正史的编撰好像设有专门机构,叫‘撰日本纪所’(这里的日本纪,不限于书纪,泛指国史) 或‘撰国史所’。选拔数名有力官吏和学者担任这项工作。按后来定形时的规定,总裁由一名大臣担任;别当(官职名,修史机构的实际长官) ,由一名参议担任;此外,大外记(大政官属员,掌管诏书、奏章及其他文书)及学者一名、诸司官吏通文笔者四五人。任总裁的大臣自《续日本纪》以来为藤原氏所垄断。”与中国实录修纂状况相似,“这些大臣原则上不担负实际编撰工作”,日本“担当实际工作的大概是参议和大外记的学者”。不过,日本后代“简单说这些国史的编撰者时,惯例举学者之名,如《续后纪》春澄善绳、《文德实录》都良香、《三代实录》大藏善行”,并不提挂名的总裁和别当,表明日本对具体工作承担者的重视。这似乎反映了日本“工匠精神”之所以产生的文化土壤。日本所修的“六国史”中,便有《文德天皇实录》和《日本三代实录》两部名为实录的史书。它们均由中务省图书寮负责提供记注等史料,而由“撰日本纪所”或“撰国史所”负责内容修纂。从《三代实录》第一卷所题“左大臣从二位兼行左近卫大将臣藤原朝臣时平等奉敕撰”的字样来看,则可证明该书为官修无疑。当然,这位藤原时平只是挂名的负责人。

 

1868年1月3日,明治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日本明治维新正式开始,天皇由此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开始利用政府的力量修纂史书。明治十九年(1886)实施内阁制度,新设临时修史局。二十一年(1888)年修史工作移交帝国大学,以临时编年史编纂挂的名义进行。当然,最重要的天皇实录的修纂,则由朝廷设立的专门机构来负责。《孝明天皇纪》由先帝御事迹取调挂于1905年完成修纂。《明治天皇纪》于1915-1933年间修纂,由1914年设立的临时编修局负责纂修,该机构于1916年改称临时帝室编修局。此后,天皇实录的编纂仍由宫内省书陵部来负责。《大正天皇实录》于1927-1937年间由日本宫内省书陵部编修课修纂。战后,虚君制造成宫内省地位下降,甚至缩小为宫内厅。《昭和天皇实录》于1990-2014年间,便由宫内厅书陵部编修课编修。甚至天皇皇族的实录修纂,也由官设机构承担。《天皇皇族实录》、《四亲王家实录》、《贞明皇后实录》和《昭宪皇太后实录》均由日本皇宫书陵部编修课负责修纂。虽然日本天皇实录的修纂机构变动不居,名称也多有更换,但官修的性质,则与中国实录修纂体制相同。

 

在政府设馆修史上,东亚各国与欧洲诸国相比,确有明显的差异。西方历史上出现过教会出资修史的情况,但缺乏政府设馆修史的制度。由此可见,东亚文化圈受中国的影响,具有政府设馆修史的传统,在实录修纂上更是如此。

 

 

四、中日实录的“编年附传”体例

 

 

日本学者曾对其国史学中出现将编年与附传结合的现象,认为是日本的史体独创,实际上,编年附传正是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实录体。

 

中国实录的基本体例是编年附传体。它本属于编年体,但又于其中融入了传记,形成“编年附传”的特殊史体。北宋王尧臣等在《崇文总目》中,于在史部十三类中特立“实录类”,仅次于正史和编年而居于第三位。南宋陈振孙首次描绘了实录体的基本特征“编年附传”。晁公武也明确指出: “后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月日而总之于年,盖本于左氏明; 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于司马迁; 实录者,其名起于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南宋末年王应麟也明确指出实录体是“杂取编年纪传之法”而成。中国实录是在皇帝编年中,以大臣薨卒日期为切入口,插入大臣事迹,形成附传。关于中国实录“编年附传”体裁,此前多有探讨,故不赘。此处重点讨论一下日本实录的体裁问题。

 

日本实录仿照中国实录之例,亦多为编年附传体。其书写方法,亦同中国实录,在天皇编年中,以大臣薨卒为切入口,通过“书卒”,插入大臣的生平事迹。

 

以《文德天皇实录》为例,其基本体裁为编年体,但又夹杂诸多附传。文德天皇名道康,仁明天皇的长子,是平安时代前期的第55代天皇,嘉祥三年三月十九日至天安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在位(850-858),相当于中国的唐宣宗大中四年至十二年。据《文德天皇实录》卷一载:

 

“(嘉祥三年四月己酉)大宰帅三品葛井亲王薨。亲王,桓武天皇第十二子也。母大纳言赠正二位坂上大宿祢田村麻吕之女。从四位下春子也。亲王幼而机警。年六岁,敕赐带剑。弘仁十年,赐爵四品,拜兵部卿。天长三年,为上野太守。承和七年,为常陆太守。八年,进爵三品。亲王颇善射艺,有外家大纳言之遗风。尝嵯峨天皇御丰乐院,以观射礼。毕后敕诸亲王及群臣,各以次射。亲王时年十二,天皇戏语亲王曰: ‘弟虽少弱,当执弓矢。’亲王应诏而起,再发再中。时外祖父田村麻吕亦侍坐,惊动喜跃,不能自已。即便起座,抱亲王而舞。进曰: ‘臣尝将数十万之众,征讨东夷。实赖天威,所向无敌。自料勇略,兵术多所不究。今亲王年在龆龀,武伎如此。愚臣非所能及。’天皇大笑曰: ‘将军褒扬外孙,何甚过多。’亲王耽爱声乐,殊翫丝管。晚年好酒,志在燕乐。累日连夜,渊醉忘疲。嘉祥三年,为大宰帅。薨时,年五十一。朝廷因循旧典,遣监丧使等。亲王有子廿余人。”

 

这就是一个完整的附传,记载了葛井亲王的一生事迹。再如《文德天皇实录》卷二载:

 

己酉,右兵卫督正四位下坂上大宿祢清野卒。清野,赠大纳言正二位田村麻吕第四子也。少惯家风,武艺绝伦。嵯峨太上皇,在东宫时,年十八,为春宫少进。是时,天皇御武德殿,特简天下骑射拔群之士廿人,览其才品。爰清野以春宫少进,独忝其选。又命步射,士佐味香饰麻吕、饭高常比麻吕、清野等三人竞射。清野为三人之先鸣也。天皇甚奇爱之。弘仁十年正月,叙从五位下,为陆奥镇守将军。年才廿七。十一年,为陆奥介。十三年,为右近卫少将。十四年十一月,叙从五位上。天长元年,左贬为萨摩守。俄而迁为土左权守。入京之后,十年三月,叙正五位下,为陆奥出羽按察使。夷民和亲,关塞无事。承和三年,罢官归都,即为右马头。数年迁为右兵卫督,兼为因幡守。十二年正月,叙从四位上,兼为相模守。嘉祥三年四月,叙正四位下。龄稍迟晚,老病相迫,有意避官,未言气绝。时年六十二。

 

这也是一个完整的人物附传,是在叙述文德天皇编年史实时,以大臣清野的死亡日期为切入口,插入其一生的事迹。

 

再以《日本三代实录》为例,该书也是典型的编年附传体。其卷二载:

 

“(贞观元年四月廿三日戊申)大纳言正三位兼行民部卿陆奥出羽按察使安倍朝臣安仁薨。安仁者,左京人,从四位上行治部卿东人孙,而参议太宰大贰从四位上宽麻吕之子也。安仁身长六尺三寸,姿貌瑰伟,性沉深有威重。少直校书殿。弘仁中,为山城大掾,累迁中务民部少丞。天长初,除近江权大掾,介藤原朝臣弟友深相善亲,委任政事。安仁为政强济,名闻朝廷。秩限未满,授从五位下,除信浓介,视事三年,部内肃然。任终之年,加从五位上,褒能治也。寻拜兵部少辅,俄而进正五位下。承和元年转大辅,迁任近江权介。明年迁刑部大辅,有敕侍奉太上天皇于嵯峨。太上皇甚亲任。以安仁为院别当,事无大小,委决于安仁。先是,院事壅滞,男女多愁,安仁旬日之间,平理弁行。太上天皇深嘉之。寻迁治部大辅。太上天皇尝从容评议诸国吏之优劣,以为未若安仁为信浓介之能,后人莫之及。即赐牙笏、玉带、金鱼袋,并御衣一袭。有识相贺云: 此赏是宰相之鸿渐也。三年,授从四位下,五年拜参议,为刑部卿。太上天皇语安仁曰: ‘汝宜早掌枢机之职,何久行山院之事?’七年为左大辨,停别当职。其后院中庶事不理,有敕复为别当。辨官之政,拂晓而入。安仁退衙之后,必诣嵯峨,往还之程,原野数里。朝廷恤其繁剧,为择简之职。九年迁大藏卿。是年七月,太上天皇崩,皇太子( 恒贞) 坐事被废,八月立,讳( 文德天皇) 亲王为皇太子,以安仁为春宫大夫。十年兼下野守,未几兼弹正大弼。十一年授从四位上,十三年加正四位下。迁左大辨,春宫大夫、弹正大弼、下野守并如故。十五年进爵,为从三位,拜中纳言。数日兼民部卿,春宫大夫如故。嘉祥三年授正三位,齐衡二年,领陆奥出羽按察使,上表辞民部卿,不许。[三年]拜权大纳言。安仁志尚谦虚,爱公如家,顾谓子弟云: ‘诸国调贡,多入封家,纳官者少,所食之邑,于身有余。’乃上表曰: ‘带职两三官,周旋于具瞻之地,食邑八百户,盈溢于尸素之身。伏望减大纳言之所食,合中纳言之所封。’帝感安仁之有让,特许其所请。天安元年,为大纳言,兼右近卫大将,抗表苦辞大将,优诏不听。频上至于二,然后许之。薨时年六十七,安仁达练政体,明解朝章,每有奏议,应对无滞。至于假景,教诫子孙。有子男八人: 贞行、宗行、清行、兴行,最知名。兴行始举秀才,对策及第。”

 

这篇附传比较长,多达760余字,完整地记述了安仁的一生事迹。再如该书卷四十六载:

 

(元庆八年九月)廿日丁丑,恒贞亲王薨。不任葬司,以丧家不经奏闻,殡敛既讫也。皇帝不见事三日。亲王者,淳和太上天皇之第二子也; 母太皇太后讳正子、嵯峨太上天皇之女焉。立亲王为皇太子。承和九年废皇太子,依橘逸势带刀舍人伴健岑反逆之谋也。嘉祥二年正月,授三品。顷之,出家为沙门,名曰恒寂。崇信佛道,精进持戒,无病而薨。时年六十。遗命薄葬,务从率俭。尝太子未废之前,有“玉儿引裾坊,牛车善辛苣”之谣。太子驾牛车,出禁中。童谣有验,果而然矣。

 

以上是废太子恒贞亲王的一个完整的附传,是以其薨卒之年为契机,写入《三代实录》之中。关于《文德天皇实录》和《三代实录》中的附传问题,野口武司均作过探讨。

 

日本大臣得以“书卒”,是其法令规定的结果。《养老令·丧葬令》“薨奏”条规定: “凡百官身亡者,亲王及三位以上称薨; 五位以上及皇亲称卒。”但写入实录之中,则无疑与唐实录的影响有关。

 

然而,日本的实录,并不一定全为“编年附传”体,也有自己的创新和特色。日本幕府在用中国实录标准修纂《德川实纪》时,也考虑到“古与今、日与汉之间殊为不同,不能完全记录皇朝情形。而且中土制度也有难于运用之处,也不应徒以文辞为主,偏离事实”,因此又注意用日本的体例改造实纪。《德川实纪》将每位将军的实纪分为本编(编年史)和附录(记载将军逸事),其附录部分便是日本写幕府初纪时的独创,为中国实录所无,是一种特殊的体例。

 

日本所修的“六国史”中,前四部国史《日本书纪》《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都取名为“纪”,而后两部《文德实录》和《三代实录》,但却取名为“实录”,实际上反应了日本史学在学习中国史体上已发生巨大变化。有人指出: “在书名最后加上‘纪’字是仿效《日本纪》,这是编年体史书的通例,但《文德实录》和《三代实录》两书打破了这一通例”,表明最初作为国家正史的“六国史”,“后来成了天皇个人实录,内容变了,所以更改了名称”。坂本太郎则不承认从“纪”到“实录”发生过这样大的变化,认为六国史“以天皇为中心的思想是始终一贯的”,只是后两部以实录为名的国史“对象限于一代天皇,似乎是从正史转为实录的实际原因”。他指出,《续日本后纪》也是限于一代天皇的史书,“实录之名只是由于《续日本后纪》以后没有合适的名称才根据中国的先例而采用”实录之名的。他断言《文德实录》、《三代实录》的编者“决不认为这些书同前几部国史不同,是另一系统的东西”。坂本太郎的观点值得商榷。他固执地认为二部“实录”与前几部“国史”没有什么不同,不是另一系统的东西; 其改称“实录”,只是因为“六国史”已用尽了“书纪”“续纪”“后纪”“续后纪”的所有名称组合,无法再生出类似的名称,只好转而采用中国的“实录”之名。其实,“六国史”的名称从“纪”转为“实录”,不仅是名称上的变化,而且也是体例上的变化,即从“编年体”向“编年附传”体的转变。笔者通过对比,发现《文德天皇实录》《日本三代实录》已经自成系统,它们的体例均仿中国实录之例,属于典型的“编年附传体”。而与《文德天皇实录》《日本三代实录》同为“六国史”的《日本书纪》和《续日本纪》,就不是“编年附传”体。它们有编年,但无附传,虽然在大臣去世时“书卒”,但极少插入其生平事迹,形成传记。既然《文德天皇实录》《日本三代实录》均已转换为“编年附传”体,那么其改称实录,也就顺理成章了。

 

 

五、结语

 

 

通过上述讨论可知,中日实录都是东亚文化圈(或汉字文化圈)中的特殊史书,都是针对最高统治者进行记录,中国实录始终以皇帝为记载对象,日本实录由于最高权力从天皇下移到幕府再回到天皇之手,因此其实录记载对象也随之发生转移,出现了从修《圣德天皇实录》《三代实录》到修《东武实录》《德川实纪》《续德川实纪》,再到《明治天皇实录》《昭和天皇实录》修纂的曲折历程,但始终都以最高当权者为记载对象。虽然幕府将军修有实录,但因天皇在上,不敢自称实录,而改名为实纪,其性质则与实录无疑。在实录修纂机构上,中日并不完全相同,但官方修史的性质却无二致。在修纂体例上,中日实录基本相同,多采用“编年附传”体。但是,日本实录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如《德川实纪》分为正编和附录,就为中国实录所无。总而言之,日本实录是仿照中国实录修纂而成,但受到了日本社会特殊政治架构和“封建”制度的影响,使其实录记载对象并不总是聚焦于天皇,在记载对象和体例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反映东亚文化圈中的史学体系在从中心向边缘的传播中,会出现接受和改进同时进行的情况。

 

 

(本文原载《史学史研究》202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