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人皇帝和清政府自称其国家为“中国”固然重要,然而它对我们判断清朝是否“中华帝国之延续”,其实并不见得是一个绝对必要的理由。认识这一点的意义,在我们思考元朝在中国历史上应该怎样定位的问题时,变得尤其重要。
韩国学者金浩东在几年前发表的一篇文章里指出:元朝的国号“大元”其实就是自成吉思汗时代已成立的“大蒙古国”(yeke mongghol ulus)的汉语对译名词;在“乞塔惕”(即北部中国)、“唐兀惕”(西夏)、“蛮子田地”(南宋故土)、“达达田地”(蒙古地区)、“土波”(藏地)、“哈剌章”(大理国故地)、“茶罕章”(云南丽江)等地域之上,元代蒙古人没有产生过超越于所有这些地方之上,并将它们整合为一个政治地理单元的“中国”观念;因此,尽管元代汉语人群把本朝称为“中国”,但这个“中国”在蒙古人的概念里是不存在的,“大元”对他们来说,其实还是原来的那个“大蒙古国”(金氏此文的汉译文本见《清华元史》第二辑)。
尽管事实上无法证明“大元”一语本身即是对“大蒙古国”的直译,正如同“大辽”之“辽”未必就是“大契丹”之“契丹”的直译,说“大蒙古国”与“大元”在“所指”的层面上意义相等,这个见解或许可以成立。现在确实也没有证据表明,元代的蒙古人曾有过合并上列诸地区为一整体性“中国”的观念。而dumdatu ulus之名的出现,则恐怕不早于清代。那么,我们还能不能说元朝与清朝一样是历史上“中华帝国之延续”呢?新近的研究很正确地指出,在一个非汉王朝统治下,不应该仅仅把被统治的汉语人群(包括其高级官僚成员和知识精英)的感知与认识当作那个时代的全部支配性意识。问题在于,我们因此就可以一反其道而行之,把非汉人皇帝与他的非汉统治精英的感知与认识当作全部支配性意识来看待吗?
中国历史的空间范围,只能用当代中国的边境线来界定。元代版图的大部分与今日中国的疆域重叠。它的政治统治中心,即大都和上都,从一开始就都在今中国境内。它的人口、经济和文化的重心也自始至终在今中国国土之上。元政府的官方文书(虽然用汉文书写)宣布自己接续的是它之前中原王朝的统绪。占元代人口绝大部分的汉人臣民也承认他们自己的国家是“中国”。从所有这些方面看,元代无疑是历史上的“中华帝国之延续”。像汉、唐、明一样,它完全当得起被用于标举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时代——“元代中国”或中国史上的“元时期”——这样的品格与定位。
必须指出,主张元、清都是“中华帝国之延续”,不是要重新纠缠于传统时代有关“正统论”的讨论。但是我们却必须承认,两者都同样地带有人为“构建”的属性。中国历史上其实从来没有过一个叫“中华帝国”的王朝国家。究竟哪些朝代有资格被列入“中华帝国之延续”的序列中去,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们主观赋予的。例如中国近现代最了不起的一位历史学家吕思勉就这样评论元朝的地位:“蒙古人是始终并没懂得中国政治的,——而且可以算始终并没懂得政治。他看了中国,只是他的殖民地。……罗马人的治国,就是如此。”(《白话本国史》下册页453)他决不会认为元朝可以算是“中华帝国之延续”。今日在网上持“厓山之后无中国”之论的人,也不会这样认为。如果说他们的态度带有某种“民族主义”倾向,那么“正确的构建”就肯定不是出于另一类型的民族主义立场吗?
新清史倘若揭示了以清朝为中国的陈述带有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的构建成分,其实不算大错。真正需要加以争辩的,是不同的构建中何者更合理合情,以及从背后支撑着这些不同构建的,究竟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民族主义理念,而不是它究竟是一个完全外在于人们主观意志的客观事实,抑或带有人为的有意识“构建”性格的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思考,我们发现,尽管新清史的看法肯定有应予纠正的地方,它仍然给进一步的讨论带来了诸多积极的贡献和启发。任何新见解都会带有不足和缺陷。学术的进步就是靠在肯定这些新见解的合理部分同时,对其中的不足和缺陷加以修订补正来实现的。满眼只看见别人的“谬误”,把“回应”变成一场声势凶猛的讨伐式“反驳”,对这种态度可能需要有所检讨。
新清史学者中有人认为,清帝国具有某种殖民的性质。这也是激起中国学者对它普遍反感的重大因素之一。但是如果把它放到当代西方学术界有关殖民主义的普遍认知框架,以及后殖民批判对它的强大影响的背景下去予以考察,就很容易发现,我们很难从中看出一种具有鲜明针对性的要“抹黑”中国的敌意,或者是执意要将清代中国与西方帝国主义与近代殖民主义相提并论的特别用心。
后殖民研究起源于反殖民主义的政治斗争。它可以追溯到曾变身为“极端布尔什维克主义者”的萨特影响下的法农、梅米,以及杜波伊思、葛兰西等人,他们大都受过马克思学说的启发。也有人把萨特本人看作是从反殖民主义到后殖民批判的枢轴。它的形成也受到欧美文学批评向“文化研究”转向的推动。西方历史学界从着重关注白人、男人、富人到开始讲述黑人、女人、穷人历史的风气改变,就与上述转向不无关联;历史研究的主题于是从政治史、外交史等范围逐步向社会史和文化史等领域倾斜。不过对后殖民批判来说,最为关键的观念性武器,还是来源于符号人类学及某些后现代主义学派,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福柯的后结构主义理论。
从萨义德和斯皮瓦克、霍米·巴巴等人在后殖民批判诸领域内取得突破性进展至今的三十多年里,这一思潮通过分析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身份认同的建构与易变属性、现代性的多元可能、全球化机制中的非西方元素、性别与女权主义等基本话题,越来越广泛地浸入西方学术主流之中。它揭示出,殖民主义的遗产给“现代”知识生产及其思想成果打上了随处可见的欧洲中心论印记。因此德里克说,后殖民批评的主要任务就是批判欧洲中心主义。它要“取消中心与边缘的区别,以及所有那些被认为是殖民主义思维方式遗产的‘二元主义’”(引文见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443至444页)。中国读者如今已相当熟悉的“黑色雅典娜”的故事,对西欧以外各国(如奥斯曼土耳其、伊朗萨法维王朝以及明代中国)“现代性”的本土来源的顽强发掘,对近现代中国史的叙事从“冲击-回应”论向“在中国发现历史”的视角转变,以及有关“世界体系”和“全球史”的书写实践,所有这些都反映了西方学术界对遗留在自身意识形态中的“后殖民性”污点所从事的反思和校正。
当然,人们未必会完全同意产生于这次风气转变的所有各种具体结论或认识。例如柯珀尔就指出,如果只就福柯所言“统治能力”(governmentality),即就政府有关监控和干预臣民个体的各种制度实施的那些最基本方面而言,它们确实在中国很早就已发展起来了,尤其是像人口和地籍的调查、官学和常平仓制度等。但这种“帝制现代性”(imperial modernity)实质是很古老的,与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性不是一回事。把两者相等同的见解,在柯珀看来是在“非历史地”从事历史的阐释(《殖民主义批判谳疑》163页、17页)。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不承认,这样的反思和校正所体现的,远不止是学术上的求进求新,而且也包括了一种力图平等地看待各种非西方人群及其历史与文化的善意和良知。
中国研究在西方学术界历来是一个很边缘的专业领域。西方中国研究中不少孤立地看起来似乎十分独特的见解,实际上往往是以比那里的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更迟缓的节拍,受影响于作为整体的西方学术背景的产物。从“汉学死了,中国研究万岁”所强调的中国学要社会科学化的主张,到有关人文-社会的各种“宏大理论”被引入中国学领域,情况无不如此。而后殖民研究的反西方中心论立场,在东亚语境中很容易被欧美中国学“转译”为对汉族中心论的批评。这种“转译”所具有的积极意义,我们在前文中已经作过分析。此处拟着重谈一谈清统治是否具有殖民统治属性这个颇令人迷惑的问题。
中国语境中的“殖民主义”,往往与“资本主义”体系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辞海》“殖民主义”条把它界定为:“资本主义强国压迫、奴役和剥削落后国家,把它变为自己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一种侵略政策。”从“殖民主义”一词要晚至十九世纪才见于使用的事实来看,这样的界定似乎不无道理。据此,清朝的统治既无涉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更与“资本主义”无缘(最多有一点“资本主义萌芽”),说它是“殖民主义”,若不是存心搅乱,还能是别的什么吗?
不过,“殖民主义”系由“殖民地”一词派生而来。后者的词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的colōnia,指罗马公民在敌对的或被征服的国家的共同定居地,在那里他们保留着各自的罗马公民身份,被授予土地,并多以退役老兵的资历充任镇守该地的主要军事力量(此据《牛津英语词典》“殖民地”条)。在此意义上,“殖民主义”被西方学术界倒溯地理解为就是支配殖民地的制度体系,而“殖民化”即通过人口的集体移居而创建殖民地的活动或过程。但在更宽泛的意义上,殖民化的历史内容还不止是殖民帝国的兴衰和对外国的政治支配,而是一个“世界由以被发现、被开发和被人居住的庞大进程”。因此“殖民化的历史就是人类本身的历史”,以至于法国百科全书派要说:“全部地球都是作为殖民地而被人住满的。”(G.内德尔、P.柯尔梯思:《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29页)
可是上述那种宽泛的界定严重忽略了与殖民化不可分离地相随相伴的一个重大特性。在新土地上形成移民共同体的过程,必然地意味着对原先早已存在于那里的各种世居共同体的“拆散(un-forming)或重塑(re-forming)”。因此“殖民主义可以被界定为对其他人群的土地和财产的征服与控制”。它远不止表现为欧洲列强自十五世纪以来在亚洲、非洲和南北美洲的扩张活动,而是一种反复发生和广泛分布的人类历史的特征(A.卢姆芭:《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第8页)。荣格尔·奥斯特哈迈尔(Jürgen Osterhammel)因此把历史上的殖民化分为六种主要表现形式:全部人群或社会的整体性迁移(因为没有扩张的政治中心留在迁移者的身后,所以这一形式不会产生殖民地);数量众多的个体迁移,并不自行创建新殖民地,而是以某种高度发达的社会文化聚居圈的形式参与到当地既定的政治和经济结构之中(如海外的“唐人街”);边境殖民化,即在定居地区的外围地带把某一“边疆”推进到“蛮荒之地”;海外移居殖民化,包括“纽英伦类型”、“非洲类型”和“加勒比类型”;建立帝国的征服形式;建设海上网络的形式。
通过上述类型学的结构分析,作者指出,我们不宜将殖民地和殖民化过于紧密地等同视之。在两者间关系的一端,是不建立殖民地的殖民化。而在另一端形成的则是没有殖民化的殖民地,亦即起源于军事征服、而非起源于殖民化(即人口的集体移居)的殖民地(见《殖民主义:一个理论上的概述》,S.L.傅理彻英译本,第4页至第10页)。按照这样的理解,“殖民主义”的涵义便大大冲破了它在中国语境中的范围限制:它可以被追溯到资本主义之前的各时代;它不再仅仅被赋予对外政策的特性;它也不再与集体移民活动完全挂钩。中国历史上的汉语人群向淮水以南地域的大规模人口迁徙,在此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未产生殖民地的殖民化过程。而元朝或清朝对包括汉族在内的诸多民族地区的统治,虽然不涉及巨大数量的集体移民活动,但按照“殖民化最主要的涵义”即“某个人群统治各其他人群”(柯珀尔书第27页)的界定,便也带有殖民帝国的性格。由于这种“殖民主义”发生在一国之内,所以又被称为“内殖民”。M.赫克托出版于1998年的那本讨论英国与其“凯尔特边地”(即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地区)之间关系的名著,即以“内殖民主义:不列颠民族国家发展中的凯尔特边地,1536-1966”作为书名。
当然还必须强调,把殖民主义的分析观念推向前资本主义各时代,并不意味着因此就要抹杀从资本主义演变到帝国主义时代的殖民制度和在此之前的殖民主义之间所存在的巨大差异。柯珀尔说,如果十九和二十世纪的帝国相比它们的前辈变得更加“殖民”,那不是因为现代殖民主义更残酷、更带奴役性、更疯狂地攫取土地、更贬低土著人群的文化,或者更带强迫性的宗教皈依运动,而是因为它在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划出了一条更尖锐的界线。据此,只有欧洲公众才享有公民身份和权利,而外部边缘地区的居民则没有同等资格。“身处依附地位再也不是任何人都可能遭遇的一种命运,而变成指派给特定人群的一种身份。”(柯珀尔书第28页)卢姆芭则遵循马克思的思想路径指出,现代殖民主义是与西欧资本主义一起形成发展起来的,它不仅从被征服国家抽取贡赋、商品和财富,而且重新安排了后者的经济结构,把它们拖入一种复杂的与自己的相互关系中,导致人力和自然资源在二者之间的流动,并且总是使利润流向宗主国方面(卢姆芭书第9页)。
根据这样一幅知识地图,大部分西方学者事实上都把传统中国时期的许多统一王朝认作是旧式的殖民帝国,包括他们被视为“早期现代帝国”的明清王朝在内。例如狄·考斯莫就这样看待清政权。他恐怕不能被划入“新清史”的学者群里。上举几种基本不涉及中国问题的讨论殖民主义的书,在偶尔提及中国的场合,也都抱持如此认识。但这丝毫不等于说,西方学术界试图把清、元乃至传统中国的其他统一王朝与资本主义时代的西方殖民主义,更不用说与列宁定义的帝国主义国家混为一谈。
人们当然有理由继续就应否把旧式帝国的统治体制挂在殖民主义谱系之上的问题展开学术的论争。例如也许有人会争辩说,如果殖民化不再与集体移民行动具有必然联系,那么在征服型帝国和殖民帝国之间到底还有没有什么区别?但我们也许没有必要赋予这样的讨论以太多的现实政治意义,或者去凭空猜疑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玄机隐藏在这些讨论背后。
上文对“殖民主义”和“殖民化”的去污名化分析,绝不是要为任何形式的殖民体制进行正当性辩护。它只想说明以下两点。首先,像其他许多同样残暴、同样不人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剥夺方式一样,殖民行为是存在于各个民族、各社会阶段中的一种常态。第二,与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同时发生的现代殖民主义之所以尤其显得丑恶和令人无法接受,是由于一种日益兴起的新思潮,即民族主义思潮对它开展的充满正义感的批判,终于使它完全丧失了自己的历史合法性,正如民主一旦成为世界潮流,专制就变得愈益丑陋一样。
与此有关的另一项针对新清史的批评,以“欧亚大陆近似理论”为聚焦点。所谓“近似理论”的要害,被认为是研究者把清朝在西北方向上的大规模领土拓展放在清-准噶尔汗国-俄国三大政治势力争夺内亚的国际背景中从事分析时,不加区别(甚至还是不怀好意)地将清朝和俄国的扩张行动等量齐观。“回应”一书里有专文对此进行批评。它的主要对象,则是濮德培的《中国向西挺进:清对中央欧亚的征服》(2005)。该文将清统治下的喀尔喀蒙古部、西藏等认作“内藩”(事实是清政府都把它们列为“外藩”),而把今中国境外的清朝属部、属国称为“外藩”,似是不该发生的误解。前面提到的甘文其实已指明理藩院满文名称中的“tulergi一词即外面之意”。按理藩院的满文全名写作tulergi golo-be dasara jurgan,译言“对外部地区[进行]治理的部门”。汉文译作“藩”的golo,满语译言“地区、省”,《五体清文鉴》径译为“省”。所以在满文里亦用指汉文称为“内地”十八直省的地区(如所谓tulergi golo-i hafan或golo-i hafan,即“外省底官员”或“省底官员”之意)。所以外藩(tulergi golo)与外国(满文作tulergi gurun)完全是两回事,它是用来指称与省制不同的另一种国内政区类型的专名。
但这还不是太大的问题。作者把那个时期的俄国归入“西欧型近代殖民主义”国家,并且宣布“二十世纪前八十年的政、学界的共识是,西、葡、英、荷、比、法、俄、奥匈、德、义(引者按,此指意大利)、日、美等具近代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是殖民主义国家”,恐怕就更有鲁莽之嫌了。
说俄国是一个“殖民主义国家”,就上述泛化的殖民主义观念而言,当然没有问题。但它具有“近代资本主义性质”则无论如何是更为晚近的事。俄国向东方的殖民扩张大体可以分三个时期。它将喀山和阿斯塔拉罕汗国并入今“俄罗斯核心地区”,是在1550年代。在此后将近两百年内,俄国的扩张行动主要发生在今俄属西伯利亚地区(它于1630年代到达鄂霍次克海),然后自北向南进入今俄属“东部边疆”的布里亚特-贝加尔地区(1670年代)和“远东区”,并在那里与清的势力相遇(1680年代)。俄国在中亚扩张的第三阶段大体发生在十九世纪中叶及稍后,先后将哈萨克各部纳入版图(十九世纪中叶),把布哈拉汗国(1862年)、乞瓦汗国(1873年)收为保护国,再吞并浩汗国(1876年)。
根据我的阅读,西方学术界一般把俄罗斯罗曼诺夫王朝看作是与奥斯曼土耳其、奥匈帝国,乃至与清代中国相类似的旧式帝国。至于它“具近代资本主义性质”,则最多也只是自十九世纪以来的事情。濮德培书所讨论的时段是在1600年至1800年之间。发生在那个时期的俄国扩张,在性质上只能是旧式陆上帝国的对外扩张及其后续行为。在此意义上,将它与清王朝的疆土拓展看作同属旧式帝国的对外扩张,这一点并没有什么错。批评者自己也承认,“俄国在第一次全球化尖峰期的十九世纪中叶征服中亚,相较于以往的扩张”,已有很大的不同。但这种与先前不同的征服行为,已经超出了“近似理论”所讨论的时间范围。在这里,评论者的话题似乎已经脱离了它原先所欲针对的批评内容,因而变得有点不知所云。
当然,清在西北部的军事行动,主要并不着眼于那里的自然或经济资源,它总的说来也没有在那里推行强制性的“教化”动员。新清史成员之一的米华健事实上已经揭示过这一点。然而即使把清的征服说成纯粹属于防御性质,也无法否认它依然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军事扩张。于是我们面对的问题就变成:出于纯粹防御动机的扩张,是否就是一种应当予以肯定的扩张,或者是否至少比出于经济动机的扩张拥有更多的正当性?
其实,所谓清向西北的“挺进”完全出于防御的需要,这个说法本身也颇为可疑。其兵锋所及,大多是正处于清与准噶尔汗国反复争夺之中的那些归属未定地区。换句话说,那些地方大部分还没有完全演变为可以由清稳固地行使有效主权的国家疆土。准噶尔汗国“强力介入”西藏政治,远在清朝之前。不能以为清的势力一经伸入西藏,准部试图在那里挽回败局的反扑就成了一桩必须被后世的史学家全盘否定的事情,尽管站在清朝立场上看,准噶尔确实对它构成了“重大威胁”。
在认识这一段历史时,中国读者常常还会遇到一个特别的思想障碍。他们从中国历史的空间范围必须由当代中国的疆域来界定这个完全正确的见解出发,很容易滑向一个顽固而难以改变的非历史观念,即从当代中国版图内自远古以来的全部历史都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正确主张,错误地推导出如下的论断,即自古以来就一成不变地存在着一个与今日中国版图相同,或者只能更大而绝不能变小的中国。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清对准噶尔的战争就很容易被看成是清完成自己统一使命的国内战争,而绝不允许把它视为两个曾经并存和互不归属的国家(虽然准噶尔汗国的东部从一开始就伸入今中国疆域之内,但当初并不存在像今天这样一条将今新疆自治区囊括在“中国”之内的边界线)之间的争夺与冲突。俄罗斯与准噶尔之间的交往,于是似乎也就变成了对清朝内政的干预,甚至是力图分裂中国的阴谋。在对“近似理论”的疑惑背后,可能就有这样一种观念在起作用。
然而事实的情况是,自公元九世纪末唐从西域撤退直到清完成军事征服的近千年间,除元代统治过藏地,以及它曾控制过东部天山部分地区约有数十年之外,今日中国的西北边地长期不在当日称为“中国”的列朝疆域之内。虽然准噶尔汗国曾拥有的部分疆域毫无疑问是在中国史范畴之内,但这一点并不应该妨害我们以清朝、准噶尔和俄国等三个一度并存的对等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为背景,去解读那一段历史。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清“统一”了后来成为其西北边疆的那些地域,但也完全可以说它是通过扩张性的军事行动“兼并”了漠西蒙古各部、回部和藏地,从而把这些地方转变成“大清”的西北边疆。“统一”是通过“兼并”实现的。在这个例子里,二者是同一历史事件的两个不同面相。
在否定新清史的诸多批判性文字里,钟焓的长篇评论《北美“新清史”研究的基石何在》(达力扎布主编《中国边疆民族研究》第七辑,2013)写得最见功力和最有力度。与不少作者只是在阅读被译为汉文的少数有关著述的基础上来谈论新清史相比,它分明高出一头,因而非常值得一读。然而此文本身的片面性也极其明显。
首先,如果新清史在揭示内亚模式对传统中国政治、文化与历史的贡献方面果真有发覆之功,那么我们就不能对此不置一言。任何一种学术见解,即使完全不存在“硬伤”,也难免遭遇随人们认识的向前推进而变成被修正对象的命运。但在从事这种修正(包括指出先前讨论中出现的种种“硬伤”)时,不应该看不到包含在该见解之内的合理成分及其积极意义。
其次,新清史的学者究竟是要全盘否定“汉化”的存在,还是意在反对仅凭“汉化”论来解释元、清等由边疆人群建立起来的“大中国”的统治体系乃至其全部历史?对这个问题,钟文也没有进行任何必要的解析。它只是摘译柯娇燕在一篇论文里的某些话,便过于轻易地将柯氏评估为“坚定的反汉化论者”。细绎柯氏原意,可以发现它与钟文归纳的意思其实是有出入的。为便于读者理解柯文的本意,现将其中最关键的一段话照译如下:
如今把族裔性视为中国的一种现象,并且把它当作一种分析工具来使用的偏好,毫无疑问产生于这样一种意识,即从过去几代研究中国的学者那里传袭下来的关于“汉化”的老生常谈在观念上是有缺陷的,从思想上看显得呆板化,并且无法将它应用于[阐释]真实的历史。汉化不仅是用于描述被涵化或同化于汉文化的一个习见语词,而且是解释文化变迁在亚洲极广袤的地域内之所以发生,乃至其种种表现的一系列想当然的预设见解。……汉化论在观念上的缺陷源于其循环论证法。被“汉化”就是变得“像汉人”,而后者自身也只是更早先已被汉化的人们。鉴于下述原因,这种看法显而易见是反历史的:以颇有争议的“汉化”为其特征的汉文化本身向来就处于一个从未间断过的更新过程,其部分原因正出于各种[非汉]土著的、边境的或非正统文化的挑战与异态效应。“汉化”论最不加修饰的含义,是把汉文化看作全然自我生成、刚硬不变和排外的,它在与其他世界相接触时,要么摧毁他者,要么就被他者摧毁。其次,它也意味着通过汉文化不可比拟地巨细无遗的绝对魅力,所有其他文化中人都会被中国和它的社会所深深吸引,无可抗拒地消融在汉化的熊熊烈焰之中。事实上没有一个老练的专家会在采纳“汉化”理论时完全依赖于这些如此简单化的归纳性陈述,于是“半汉化”、“部分汉化”或诸如此类脱胎于老概念的花样翻新便层出不穷,尽管真实情况是通过有限度的(gualified)汉化很难真正实现汉化,而最终则可能变得完全地没有意义。
柯娇燕在论辩中采用把“汉化”论推向极端的归谬法自有其不周之处,事实上很少有人会像她描写的那样绝对地理解“汉化”观念。但是她的主旨还是清楚的,就是要反对用全盘汉化论来掩盖或抹杀对于非汉化的那一“半”或那一“部分”事物及其性格特征从事分析讨论之必要性的倾向。正是从这样的立场,以及从清代满洲人群即使在丧失了自身文化的最重要特征即满语和骑射技能之后也从未变成汉人的认识出发,她宣称:若要对满洲人群集体身份的自我意识范畴所经历过的从“种族”到“族群”、再到“民族”的演变过程作出历时性分析,就需要突破包括汉化在内的诸多源于西方汉学遗产的观念;因为这种新视野与全盘汉化论及其他相关观念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不相容性”。我相信,如果这里的概括确实反映了柯氏论说的真意,那么钟文的评判似乎就显得不怎么全面了。
复次,好像是有意响应和遵循何炳棣本人身陷其间的“错误的两分法”论述路线,钟文也把包括“伯希和再传弟子”在内的许多优秀的欧美中国学家拉入“捍卫汉化”的阵营。但是,尽管被征引的那些洋洋洒洒的论说宣称金、元、清等王朝为统治汉地社会而大规模“吸收汉家制度与文化体系”,宣称在这些王朝治下出现了“汉文化以空前的规模辐射到周边”,或曰“汉文化对内陆亚洲民族的深度影响”,出现“康熙或乾隆那样的汉文化修养更高的君主”,出现“孝”的观念向元代蒙古人群的渗透等等,所有这些,是否意味着论说者因此就是在断然否定上述诸王朝在国家建构与国家治理各方面所凭藉的政治文化资源及其方针政策的多样性特征?“捍卫汉化”的立场并不必然与积极肯定内亚模式的立场势不两立,更不必然可以直接等同于反对内亚模式论的立场。钟文也承认内亚史的“知识-立场”与汉化论并不“截然对立和冲突”。然则罗列“捍卫汉化”的言论到底意在向我们说明什么,岂不反而变成了一个使人感到“无厘头”的问题?
钟文结尾处提出,评价外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应本着“不惟洋,不惟奖”的原则。我觉得其中或许还应该再加上“不惟大师”一条。即使那一大群如星汉闪耀般灿烂的汉学及西方中国研究大师从来没有意识到内亚帝国模式在中国史上的积极意义,而最多也不过具有某种“内亚史的知识-立场”而已(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它也不应该成为后学不能够再讨论这个问题的理由。
再次,钟文用新清史很少挖掘出具有独特价值的满文史料的事实,兼用中国、日本以及欧洲学者在满文文献的整理译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作为反衬,反讽新清史“在宣传满文史料价值上的高调行事”。这样的批评似不够中肯。
实际情况是,按传统的语文学和文献学方法来整理和译注满文文献的工作虽然一直没有中断,但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学术界在如何充分地把这一工作的成果与历史研究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问题上,确实没有形成足够的意识。例如日本学者在对旧满洲档的译注过程中发现,“满洲”的名称早已出现在天聪九年之前的满文旧文书里,可知它恐非出于皇太极的臆造。这一发现早在1972年就被神田信夫发表在他的论文《“满洲”国号考》里。1993年它又被译成汉文,收入《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六卷。但在此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的清史教学与研究在“满洲”国号问题上仍一如既往地重复从前的老故事,对神田的考证既不加辩驳,也不予引述,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文献的整理、译介与刊行是一回事,应用它和有关它的尽可能多的细部考据来丰富、修正和重建宏观历史叙事又是一回事。新清史强调的正是后者。那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它与钟文所谓“中国的满学界在开发满语资料这座历史宝库的工作上已经取得了辉煌成就”不完全是一回事。
满文史料对清史研究的重要意义,如今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新清史在这方面确有倡导之功。何炳棣曾认定,军机处满文档案“虽然涉及广泛,但与汉文档案相比,其重要性也许就逊色得多”。他还以为用傅礼初关于清代试图维持满文作为最重要官方语文的努力最后“以失败告终”的论断,可以佐证满文资料其实并不那么重要。现在看来,他的说法很难令人赞同。尤其是在研究清朝将今新疆、青海和西藏纳入版图的那段历史时,各类档册中的满文、蒙文和藏文文书的巨大价值,是汉文史料绝对无法替代的。从提出一种主张到将它充分落实在研究实践中,可能需要一定时日,而且可能不是由一代学人就可以完成的。新清史尚未很好地在具体研究中把自己的主张转化为实际成果,绝不能成为由以贬低他们提出的此种学术主张本身所具有的正确性和必要性的理由。
最后,如何在批评别人时防止苛责和贬低被批评对象的情绪滋生,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十分加以注意的事情。钟文到底是真的以为司徒琳“也许不知道”傅海波是“具备多语种史料研习考释能力的大家”,抑或只是借此说法来表达作者的讥讽?无论如何,这样的句法都是不妥当的。柯氏书里对有些人名的拼写本来不存在错误。它采用的是西方学术界流行的转写方法或自霍渥思的《蒙古人史》以来逐渐变得约定俗成的拼写方式(如把“满都鲁”转写为Mandaghol)。特别是在译写藏语人名时,除为进行专门性的正字法或词源学讨论外,一般不采用依原有字母逐个进行转写的“治目”之法,而只依照“治耳”原则,即只按藏语语词的现代读法来记录它的实际读音。钟文把此类情况当作“错误”来加以纠正,如它认为应把Sangye gyatso(桑结嘉措)改为Sangs rgyas rgya mtsho,把Gompo(藏语译言护佑者)改为mGon-po等,实属多此一举(也有些纠正是正确的,如林丹汗不宜译写为Linghdan khan)。
柯书关于阿睦尔撒纳在突厥斯坦发动反清战争的说法也遭到钟文的指责。按照后者的意思,似乎只有天山以南的回部地区才是突厥斯坦。批评者依据的也许是傅礼初在《剑桥晚清中国史》里的定义。事实上这个历史地名所涵盖的地域未必始终与该词的本意即“突厥人(或讲突厥语的人们)的地方”相符合。巴托尔德写道:它的原意指“穆斯林领域与中国之间分布有突厥与蒙古游牧人的地区”;而与新疆西北相邻的突厥斯坦西半部分一直伸延至原俄属“七河省”(即今与中国新疆相邻的哈萨克斯坦国东南和吉尔吉斯斯坦国东方地区)为止。按照这个意思,“七河省”之东同属于漠西蒙古根据地的今中国伊宁乃至准噶尔盆地,当然就构成东部突厥斯坦的一个组成部分(见《蒙古入侵时期的突厥斯坦》汉译本上册,第1页)。在一部面对西方非学术读者群的通论性著作里,把事件发生的所在地宽泛地称作突厥斯坦,并没有什么不对。
至于钟文批评柯氏过于夸大五世达赖的影响,则更可能与中国学术界向来对他在蒙古历史上曾起过的作用估计偏低有关(而西方学术界在同一问题上则又可能有估计过高的偏向)。康熙帝“不能允许外藩蒙古悉为达赖喇嘛之言是听”,恰恰反映出这样的事实,即五世达赖曾对蒙古社会拥有远超过一个最高宗教领袖的权威。最显著的例证就是在固始汗去世以后,他干预过和硕特部首领王公的继承人选问题。五世达赖对蒙古各部的政治地位并没有被完全制度化。他能做的,主要是利用蒙古各部之间的罅隙以及准部与清廷之间的战争来施展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其间种种复杂过程,如果不仔细阅读第一手满、蒙文的相关材料,是难以做出实事求是的平衡判断的。钟文所传达的中国史学界对五世达赖的一贯历史定位,是否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通过与非汉语文献的对读和互证予以调整,本身还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我与钟焓兄相识甚久,相交甚有契合之感。已发表的他的这篇评论,只包含了他写作计划中的一半内容。我已与他约定,希望他把接着将要完成的另一半文章交给由我参加编辑的《清华元史》刊发。因为与他非常熟悉,使我愈加觉得不必回避率直真诚的相互批评。在全面检阅针对新清史的各种评论时,事实上也无法回避这篇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文章。对新清史作品中的细节缺失作逐一清理和纠正,是一项极有价值的工作。不过在从事学术批评时,针砭尺度宜缩不宜增,丝毫不可效尤过去政治大批判中盛行的那种肆意拔高、无限上纲的作风。至若有心追求“放大效应”,以此呼应或加入一场从表相看来“政治正确”、但充满虚言求胜的浮躁习性的学术声讨,则与采取说理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指出声讨中种种不实之处的选择相比,虽说要安全,甚至有利得多,终究不如后者更让自以为有责任心的学者感到义不容辞。
说到底,在中国读者对新清史相当普遍的不满背后,隐然存在一种政治焦虑感。当我们久已习惯地用比较简单化、标签化的固有观念来加以阐释的世界图景与来自别种语境的不同见解发生碰撞时,我们往往本能地将这种碰撞看作是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在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反映,而在它背后,则必定潜伏着某种意欲加害于中国的现实政治意图。可不是吗?说清朝、元朝都不等于中国,不是在蓄意斩断中国自古以来绵延悠久的历史性?说清朝也是殖民主义,不是要把中国与近代以来干尽坏事欺辱中国的西方殖民主义列强相提并论?把清朝对中国的重新统一说成是它对于相对独立的各毗邻政治实体的侵吞扩张,不是更赤裸裸地暴露了敌对势力试图分裂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狼子野心?
中国人对影射史学至今保持异常敏感的戒备之心、切肤之痛,自有其历史根源。但我们能否因此带上有色眼镜,用这种生成于过去“全面专政”、高压政治时代的特殊体验去审视产生在不同言论环境中的各种学术讨论和文艺创作?这是一个值得引起我们反省的问题。“利用小说反党”并不是作家在从事文艺创作时常有的心态,而以此律之于各个学术领域内的创造性思想活动,只会使我们自己变得不必要的脆弱多疑。
新清史研究中当然还有很多值得再讨论的问题或者错误。上面提到的钟焓评论就揭示了存在于其中的许多硬伤。我想本文也已证明,清朝和元朝不等于中国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即使在元代蒙古人的思想里确实不存在“中国”这样一个观念,也无以动摇元朝是介于金、宋和朱明之间的一个中国王朝的事实。新清史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误,或许因为他们自己其实也受到被他们强烈批评的“民族主义”史观影响,把国家与其政权的特定民族属性之间的对应联系不适当地追溯到民族主义思潮产生之前的各历史时代,因而以为可以完全用满洲人群的“族裔主权”(ethnic sovereign)来对清代国家进行历史定位。这个问题,是完全可以在学术层面上争论清楚的。
对中西方有关殖民地、殖民化和殖民主义的不同认识,则可以经由对概念的通约化路径而增进相互间的理解。现代西文中“殖民地”一词虽源自拉丁语,但西欧的殖民活动至少早在希腊时代就已经开始了。有殖民地则必有殖民化行动;而维持母国与殖民地之间关系的殖民主义体制也早在西欧古典世界就产生了。这样一种追本溯源的思考,应当可以在一方面把现代殖民主义纳入并定位在一个古已有之的谱系之中,而在另一方面又把自原始资本积累时期的早期近代殖民主义行径,以及十九世纪以后由工业化过程所改造而成的现代殖民主义同它们的历史前身区别开来。
从中国学术界的眼光看问题,即使可以接受上述殖民主义谱系说,殖民主义性质转变最重要的关节点,也应当发生在从传统社会向原始资本积累时期转变的那个当口。但是把清朝的拓疆开土及此后对不同人群世居家园的治理体系看作殖民体制的西方学者,不但遵循着反“西方中心论”立场(即认为现代性不只出现在西方,再从那里被传播到世界各地),称清朝为“早期现代帝国”,而且也把清的扩张与直到十九世纪初为止的西方扩张看作属于同一类型。尽管已经有人认为,这个时期欧洲各帝国在其“非邻接的海外性质”,及其与各自殖民地之间缺乏跨文化接触与交流的“前历史”这两方面,与清帝国截然不同,它们也只能成为在同一类型之内再划出两个不同“亚类型”的依据而已。在西方学者看来,“早期现代帝国”是1500年至1800年间“全球整合”趋势的新历史产物,但他们的扩张方式仍带有旧式殖民主义的基本属性。而殖民主义更本质的变化发生在十九世纪。工业化改变了欧洲、稍后再加上美国和日本扩张主义的动机、方式和效果,从而使现代资本主义以重大和多样化的方式把自己与满洲、欧洲诸列强,乃至早期近代任何扩张型国家的支配模式明显区分开来(M.阿达斯:《比较视野中的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国际历史评论》22·2,1998)。
应当承认,中国与西方学者在究竟怎样理解清帝国和西方早期现代殖民帝国之间的异同方面,还存在着相当距离的认识差异。不过无论如何,按照西方列强对中国的欺侮和侵犯始于十九世纪中叶的标准观点,清在此前形成的“殖民主义”与在此之后西方不公平地对待中国及旧大陆其他被奴役地区的殖民主义,即使在西方学者的眼里也具有完全不一样的性质。阿伯内西(D. B. Abernethy)把近代欧洲的殖民活动划为五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1415至1775年)殖民扩张的领土焦点在美洲,而1775至1825年的第二阶段是殖民活动的收缩时期。第三阶段(“一般称作‘帝国主义’时期”)从1825年展延到1914年,是欧洲在非洲、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大肆扩张的时期(见《1450年之后西方殖民主义百科全书》,底特律,2007年第一版,序言15页至16页)。而埃斯特哈迈尔在对近代以来西方殖民主义进行分期时,则把1760至1830年(大体相当于阿伯内西分期中的“收缩”时段)界定为“欧洲对亚洲领土统治的开端”,而把其后“旧大陆殖民地建构的新浪潮”、“殖民地出口经济的全盛”,以及“第二次对非洲的殖民占领”等三阶段的时间分别划定在1880至1900年、1900至1930年,以及1945至1960年之间。他强调指出,尽管在1830至1880年的“自由贸易帝国主义”时代,中国、日本、暹罗,更不用说奥斯曼帝国和埃及被迫向西方开放了它们的门户,以至于“在接近1870年的时候,后来的殖民地边界已经可以看得相当清楚了”,但1870年代前后“依然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也就是说,西方殖民主义的重大变化是发生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前期,比阿伯内西分期中的相应阶段还要晚数十年(《殖民主义》33页)。对话和不同看法之间的交流和相互辩驳,应当、也完全可能在学术讨论的范围里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在保留各自不同意见的同时尽可能增大重叠共识。如果思想的交锋不是在这里展开,却被转移到政治斗争领域里去,结果是不会有助于学术问题本身的澄清的。
这里还要不避重复,再谈一谈清“向西挺进”究竟是统一中国,还是兼并他国的行为的问题。清与被它征服之前的准噶尔的南部疆域,包括新疆、青海和西藏地方都处在今日中国的疆域之内(此处暂不讨论如何看待准噶尔势力范围内超出今中国边界的那些地区的问题),它们的历史都属于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中国史叙事不但需要讲述清与准部及西藏的交涉或和战关系,并且还必须交代新疆、青海和西藏历史中与对清关系没有直接联系的那些方面的内容,如它们各自社会的内部关系、经济、宗教与文化状况等等。而中国史在叙述对日关系的相关史实时,就可以在有关外交关系的背景资料之外基本不谈属于日本国内历史的上述那些层面。这是因为一度属于准部版图的今新疆、青海和西藏都处于根据当代中国边界线向前倒溯至过去全部时段的中国史空间范围之内;而日本则没有在此一空间范围里。但是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在过去各时代中始终存在着一个一成不变地可以用当代中国边界线来界定的“中国”,或者说这条边界线的存在本身就是自古以来一向如此的历史事实。准部和西藏一度是相对独立于清朝的政治实体,这个事实与新疆、青海和西藏诸地区的历史自始至终与清朝历史一样是中国历史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事实同等明显而无须回避。不仅如此,清对南疆回部的主权事实上也是从被它击灭的准噶尔汗国手中继承过来的。由准噶尔培植起来的可以在穆斯林和身为“异教徒”的蒙古统治者这“两个世界之间”周旋的伯克集团,在准噶尔政权瓦解后继续受清委任,承担维持回部社会内部秩序的功能。正因为如此,清政府才得以在本身不必具备“一副穆斯林面孔”的前提下收拢回部人心(D.布罗菲:《准噶尔蒙古的遗产与清代新疆忠于国家的语言》,《哈佛亚洲研究杂志》73·2,2013)。清并吞了处于它当日疆域之外的准噶尔汗国的事实及其性质,并不会因为准噶尔所辖的新疆、青海和西藏与清同属于今中国版图之内而有所改变。
历史研究者不可能完全不把区分好坏、对错、是非、黑白的基本价值关怀投射在他的研究对象之中。就这个意义而言,任何研究成果都不可能不反映研究者的政治立场。因此学术见解的不同也可能反映了政治立场之间的差异。在这种情形下,学术论辩就经常会带有不同政治观点之间相互碰撞、冲突和交流的性质。非常值得警惕的是,我们与他人在政治观点上的不同,绝不能就自动地证明对方暗自怀有某种十分现实的不良政治意图。讲道理的讨论方式是声势再汹涌的对于不良政治意图的讨伐也无法替代的。而究竟有没有这样的不良政治企图,则又不是可以用“牧童遥指杏花村”的方式,或者凭一厢情愿的主观想象构设出来的一条所谓“隐秘的逻辑链”,而是必须用每一个逻辑环节上都切实存在的事实作为依据,才能够加以判定的。
现在,请允许我再度引用先师韩儒林教授1980年代初在国家古籍整理委员会一次工作会议上的书面发言中的几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他说:“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绝不仅仅是汉族的历史和文化;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不是在与毗邻地区和国家相互隔绝的情况下孤立地发展起来的;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也不是只有我们中国人自己在研究。”在如何看待新清史的问题上,也许我们还需要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得更理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