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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族、种族意识纠结下的《新史学》——兼谈历史书写主体问题对清末新史学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10-05     浏览次数:
 姜萌,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内容提要】1899-1902年间是梁启超政治思想变动最激烈的时期,亦是他酝酿并提出“新史学”的时期。在“反满”与“保皇”之间的徘徊,使其在史学表述上尽管常常坚持国族立场,但有时亦冲破理性的束缚,流露出种族主义倾向。在反满意识最强烈的1902年,梁氏一度因种族意识趋向强烈使其难以确定历史书写主体,影响《新史学》的写作与发表。直到《新史学》即将完成时,梁氏才将“新史学”确定为以“进化论”和“国族观”为基础的“文明史学”。写谁的历史和如何书写是中国现代历史书写萌芽时期面临的两个重大问题。在政治分歧明显与族群矛盾激烈的清末,写谁的历史问题直接决定了如何书写问题。相较于汪荣宝、刘成禺等人的观点,梁启超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的思路,提倡书写可以促进中国境内各种族增强国家认同的中国史观念,颇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国族意识/种族意识/历史书写主体/梁启超/《新史学》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明德青年学者计划)“族群、革命与现代化——清末民初的中国历史学”(13XNJ021)

 被严复誉为“石破天惊之作”的《新史学》,①在中国史学史上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其的研究层出叠现,或揭示其史学史的意义,②或考辨其观念源流,③或从其他学科的角度解读其蕴含的意义。④经过数十年研究,此一研究主题好像陷入停滞状态。换言之,时至今日,如何推进清末“新史学”研究不断走向深入,越来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纵观已有研究,存在着观念相对保守、⑤视野相对狭窄、⑥文献发掘不够等问题。⑦因此,若能不断更新观念、扩大视野,并在文献梳理与解读方面用功,这一研究主题当能取得新的进展。

  仅就《新史学》文本而言,仍存在着一些值得探究的可疑之处:如梁氏对“历史”的界定前后不一,先称“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也”,后又言“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再如《新史学》一文在《新民丛报》第13号刊出后,直到11号才继续连载。这些问题看似微不足道,但若深入考究其歧异抵牾,会发现这些细微之处不仅折射出梁氏政治思想对其“新史学”思想的影响,⑧亦透露出中国现代历史书写发轫之际面临的重要难题——写谁的历史和如何书写。本文希望借助“国族”“种族”等概念,⑨对《新史学》文本进行细致分析,并将学术史置入思想史中,探究历史书写主体问题对清末新史学发展造成的影响,以推进对清末“新史学”的认识。

  一、用“国族”消解“种族”:梁启超在《新史学》酝酿期的史学思考

  在戊戌变法时期,梁启超虽然视史学为推动维新变法的入手工具,但未在学术层面认真考虑以西方现代史学为榜样改造中国传统史学。⑩戊戌变法、庚子勤王的失败,使他基本失去参与政治实践活动的机会,开始更多地以舆论宣传、学术研究的方式参与政治。经过数年探索,梁启超逐渐走上“新史”与“新民”的道路。(11)换言之,虽然梁启超在戊戌变法时期已对现代史学有所关注和思考,(12)但《新史学》真正酝酿期当是1899-1901这两三年。这一时期的梁氏,正在“反满”和“保皇”之间摇摆不定:戊戌变法的流产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包含着失落、紧张与愤激的挫败感,还有对满清政权的疏离感,由此走向反满革命道路;(13)虽然在康有为的压力下表示“前此种种疑忌肆谬,今皆自省之”,(14)但庚子勤王的惨败促使他再次倾向于反满革命;(15)1901年初的预备变法谕令唤起了他对君主立宪政治的新希望,是年4月至7月发表旨在“鼓吹保皇,反对革命”的《中国积弱溯源论》,(16)并于1902年初创办《新民丛报》“以导中国进步当以渐也”;(17)不过对慈禧回銮归政的期盼不断落空,使梁氏很快又从君宪改良道路向反满革命道路游移,并明确提出“中国以讨满为最适宜之主义”。(18)

  把梁氏此一时期史学思想发展历程与政治思想发展历程对比之后,有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浮现:梁氏对新史学的思考是否会随其激烈变动的政治思想而摇摆?出人意料的是,梁氏此一时期的史学思考,几乎没有随着政治思想摇摆起伏,在纪年、传统史学批判、史学研究方法等问题上,都努力地坚守着国族立场,并试图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不过,这种努力坚守及不经意间流露出反满色彩的种族意识,也透露出梁氏内心的紧张与撕裂。

  “孔子纪年”是梁启超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的代表性思考。在1899530日《清议报》第16册刊载的《纪年公理》中,梁氏阐述纪年的产生、意义,以及中国传统纪年方式的缺陷,并以“法其生不法其死”为由,主张以孔子生年为中国纪年之始。此文不仅探讨采用“孔子纪年”对中国史学研究的益处,并且将改变纪年的重要性提升到国族存亡的高度,指出“中国之种使从此灭绝为奴不自立则已耳,苟犹自立,则纪元必归于一”。(19)梁氏之所以如此看重“孔子纪年”,最主要因素是他的国族考量。已有研究者指出,梁启超等人此时提倡“孔子纪年”,与戊戌变法时期已有不同,其核心在于“为一套藉以厘定中国国族边界、界定国族本质的符号系统”。也就是说,在“孔子纪年”话语系统下,“一个人或一个族群是否得以成为中国国族的成员,固不在血缘、种性等‘既定的’生物性连系,而端视其能否接受这套共通的文化秩序为定”。(20)简言之,梁氏实际上是将孔子视为中国文化的图腾,只要服膺孔子学说,不论种族,地域,就是中国人。梁氏将国族认同建基于文化认同而不是血缘认同的观点,思想渊源可以上溯到《春秋公羊传》“夷夏观”的文化取向,在现实中又针对了一些满族或汉族人士提倡的狭隘种族意识。(21)尽管以文化认同作为国族认同的基础在理论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就当时满汉对立与反满意识暗流涌动的历史情势而言,的确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站在国族立场对传统史学弊端进行批判是梁氏此一时期的新思考。梁启超在1901年发表的《中国积弱溯源论》中认为,“爱国之心薄弱,实为积弱之最大根源”,而爱国心“薄弱之由”,是因为中国人“不知国家与天下之差别”“不知国家与朝廷之界限”“不知国家与国民之关系”。梁氏认为国家是“全国人之公产”,而朝廷仅为“一姓之私业”。借助这些新观念,梁氏对传统史著的书写内容与评价基准提出了强烈质疑:“试观二十四史所载名臣名将功业懿铄声名彪炳者,舍翊助朝廷一姓之外,有所事事乎?其曾为我国民增一分之利益,完一分之义务乎?而全国人顾啧啧焉称之曰,‘此我国之英雄也。’夫以一姓之家奴走狗,而冒一国英雄之名,国家之辱,莫此甚也”。(22)这篇文章表现出的现代国家观念正是《新史学》批判传统史学的主要思想依据,其对传统史学的批判亦被《中国史叙论》与《新史学》吸纳。

  在1901年发表的《中国史叙论》中,梁启超将批判的矛锋更明确地指向了传统史家与史学:旧史家“不过记载事实”、新史家“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旧史家“不过记述人间一二有权力者兴亡隆替之事”,新史家“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即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所以“谓中国前者未尝有史,殆非为过”。梁氏还指出中国传统史学“只有王公年代记,不有国民发达史”,于作史读史必须注意的五项内容(智力、产业、美术、宗教、政治)中,中国传统史学“以一书而备具此五德者,固渺不可见,即专详一端者,亦几无之。所陈陈相因者,惟第五项之政治耳,然所谓政治史,又实为纪一姓之势力圈,不足以为政治之真相”。(23)将历史书写的主体确定为“国民全部”而不是某一特定人群,从促进国家现代化的角度对传统史学进行批判,并要求新的史学“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促进“国民发达”,非常清晰地反映梁氏此一时期史学认识的国族立场。

  根据中国国族建构需要予以取舍是梁启超在《新史学》酝酿期对西方人种学等学科知识与方法之态度。在《新史学》之前的一些文章中,梁氏已开始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和知识来观察历史和现实,如《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运用比较的方法考察中西国体的不同,认为“取两域数千年之历史,比较而观之,可以见其异同之故与变迁之迹,而察其原因,可以知今日现状之所由来,寻其影响,可以知将来形势之所必至”;(24)《中国积弱溯源论》一文综合运用了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来发掘中国何以“积弱”的原因;《中国史叙论》借用了地理学、人种学、考古学等学科的知识探讨“地势”“人种”“有史以前之时代”等问题。

  在吸收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来研究历史的问题上,梁氏首要重视的学科就是当时所谓的“人种学”。在梁氏看来,“民族为历史之主脑”,不能因为“难于分析而置之不论”。(25)换言之,梁氏之所以要重视“人种学”,是因为他在书写历史时首先要面对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历史书写主体,也即写谁的历史问题。就此时的情势而言,梁氏自然是写中国人的历史,可是谁是中国人?而谁是中国人问题不仅决定了写谁的历史(中国史书写主体的包容度),亦决定了如何写谁的历史(中国史书写的立场观念、价值基准与目的)。这些问题都是必须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而非据西方学说照本宣科。故对于这些来自西方的知识,梁氏并未盲目地完全接受,而是有自己的判断。比如人种问题,梁氏就认为中国的人种演进和西方不同,中国“夏殷以前,群族相竞,迄于有周,除中原之地,所封功臣子弟以外,自余若秦楚吴越,当时目为夷狄,皆与中原异族者也”,但是由于“各种族杂处于内地”,“各族人民早已互通婚姻”,导致春秋时尚班班可考的“西戎莱戎陆浑戎羌戎淮夷赤狄白狄长狄等”,“自汉以后,种族之界忽灭,凡在神州禹域者,人人皆有同胞之观”,故中国人不能像西方那样细分种族。(26)在《中国史叙论》一文中,梁氏又以“西人暗于东方情实,谬误之谈”否定了西方学界关于中国人种问题的结论,指出“中国史范围”中的人种很多,但主要是“苗种”“汉种”“图伯特种”“蒙古种”“匈奴种”“通古斯族”六个,这“六种族”皆是“中国史内之人民”。梁氏还指出:“种界者本难定者也,于难定之中而强定之,则对于白、棕、红、黑诸种,吾辈划然黄种也。对于苗、图伯特、蒙古、匈奴、满洲诸种,吾辈庞然汉种也,号称四万万同胞,谁曰不宜”。(27)梁氏在此采用确立“他者”的方法来确立“自我”,回答了谁是中国人问题,亦基本解决了写谁的历史问题。在梁氏看来,“中国人”这个概念,并不是一个专指汉族人的绝对性概念,而是一个含义可以伸缩的相对性概念。在西方列强这个“他者”存在的前提下,苗种、汉种、图伯特、蒙古种、匈奴种、通古斯种皆属于“自我”,皆是“中国史内之人民”,也即都是中国人。不能不说,这种国族的考量,与反满革命者“中国者,汉族之中国”的种族考量,(28)有很大的差别。

  需要指出的是,梁启超在阐述这些思想时,尽管总是站在国族的立场发言,但读者又常常能感受到他的汉族种族意识,如上引“吾辈庞然汉种”的言论。再如他从族类竞争的视角对中国历史时代的划分:从黄帝至秦之一统定为“上世史”,为“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此一时期“汉族自经营其内部之事,当时所交涉者,惟苗种诸族类”;从秦至清乾隆末年被定为“中世史”,为“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此一时期“匈奴种、西藏种、蒙古种、通古斯种次第错杂,与汉种竞争”,“及此时代之末年,亚洲各种族渐向于合一之势,为全体一致之运动,以对于外部大别之种族”;“从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为近世史,是“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29)甚至在有些表述中,他仍会不经意流露出较强烈的种族主义,如“异种他族践吾土而食吾毛,亦瞯然奉之为朝廷,且侈然视之为国家”等语。(30)这些表述,较清晰地流露出他内心的汉族归属感,亦可感受到在他努力调适种族意识与国族认同的同时,意识上依然存在紧张与撕裂。

  简而言之,《新史学》酝酿时期的梁启超,虽然未有意识地思考历史书写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历史书写主体,也即写谁的历史问题,但已经在多个方面触碰并探索这一问题。他在急剧变动的政治情势中,避免自己的史学思想随着政治思想摇摆,逐渐形成了一个清晰的思路:用国族立场融合种族意识,用国族认同消解族群分歧。较为显著的例子是,在历史书写涉及人种、领土等问题时,(31)梁氏此时基本上都是从这一思路发言。这些思考如能继续发展,自然会对梁启超构思《新史学》起到很好的助推。但是,1902年春夏间的梁启超,对满清政权彻底失去了信心,这种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的思路,亦因其反满思想更为激进而受到严重挑战,并可能影响到《新史学》的写作。

  二、《新史学》中的“国族”“种族”纠缠

  《新史学》一文在《新民丛报》第13号刊出后,直到11号才继续连载。梁启超为续刊撰写按语:“新史学本自为一书,首尾完具,著者心中颇有结构,但限于时日不能依次撰述,故有触即书,先为散篇,其最录之俟诸异日”。(32)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语,反而显露出梁启超《新史学》的写作,可能遇到了较为棘手的问题。细读刊发于《新民丛报》上的《新史学》各节,(33)结合此一时期梁氏在“反满”与“保皇”上的摇摆,大约可以断定,梁氏此时在史学方面的棘手问题当是写谁的历史与如何写谁的历史,也即是写旨在推动国族改良的中国史还是写旨在推动种族革命的中国史?

  《新史学》第一部分“中国之旧史”虽然基本继承了《中国积弱溯源论》、《中国史叙论》等文的思考心得,但已表现出一丝动摇。梁启超在这一节中说史学是“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又说“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34)他又不自觉地使用“中国文学史”“中国种族史”“本国史学”“吾中国史学”等概念,毫无疑问,梁氏对史学功能的阐述是从“国”的角度发出的,流露出他的历史书写主体是中国。可是这个中国,是国族的中国,还是种族的中国?倘若是为国家改良,自然是写国族的中国史,倘若是为反满革命,就需要写种族的中国史。就在《新民丛报》第1号出版后,梁氏对慈禧归政光绪的期望日渐落空,梁氏的思想天平也从“保皇”向“反满”倾斜。到了《新民丛报》第2号,梁氏已对种族主义流露出歆慕之意:“民求自立而先自团,于是种族之界始生,同族则相吸集,异族则相反拨。苟为他族所钳制、压抑者,虽粉身碎骨以图恢复亦所不辞”。(35)此时梁启超可以说是处于矛盾之中,故亦未完全抛掉国族考量,在同期另一篇文章里,他仍在思考国族构建之如何可能,认为满清政权出于消弭满汉势如水火情势而采取的调和之策,“不过一纸空文耳”,“若真欲除满汉之界也,则当自大本大原之地行之,以实利实益示之,虽无通婚,必相安焉矣”。(36)这种纠结矛盾的情绪延续到了丛报第3号,故此期刊发的《新史学》文字,在考虑历史书写主体的时候,使用了“人群”这个中性且伸缩性较大的概念——“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37)

  满清政权对变法自强的迂缓再次逼迫一腔热血的梁启超明确走向了革命、自立。(38)在这种情势下,《新史学》的连载也暂时停顿。直到丛报第11号,才重新刊载《新史学》之“论正统”。不过,梁氏在历史书写主体问题上已发生变化——由“人群”变成了“国民”:“中国史家之谬,未有过于言正统者也”,而“泰西之良史,皆以叙述一国国民系统之所由来,及其发达进步盛衰兴亡之原因结果为主,诚以民有统而君无统也”。(39)《新史学》中关于历史书写主体的“前后相矛盾”在《新民丛报》第14期又有新的表现,在论述“历史与人种之关系”问题时,梁氏先说:“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舍人种则无历史”,又说:“世界日益进步而种族之论亦日益昌明”,故“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各种族所以盛衰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40)

  那么,梁启超此时的历史书写主体到底是以白种人、黄种人为范畴的“人种”?是人种之内的“种族”?还是以“国家认同”为基础的“国族”?或是“人群”“国民”?要辨析清楚,真需颇费思量。梁氏将“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的内容分解为“数千年来各种族盛衰兴亡之迹”和“千年各种族所以盛衰之故”,而且在结合西方历史与现状时,认为“今日全地球之土地主权,其百分中之九十分属于白种人,而所谓白种人者,则阿利安人而已,所谓阿利安人者,则条顿人而已”。以此可知,在梁氏的观念中,“人种”问题最终还是落脚到“种族”上。“人种”这个概念,是一个色彩中性且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与梁氏在同一文本中大力提倡的“民族主义”相冲突。实际上梁氏采用这一概念,只是其在国族、种族意识纠结之下的一个变通,此后很少使用。至于“国民”,其与国家与国族的联系,昭然若揭,不必再赘述。故此一时期真正让梁氏在历史书写主体上纠结不定的,只有是种族还是国族这个问题。

  梁启超一度比较倾向于书写种族的中国史。在《新民丛报》第4号刊登的《新民说》第六节“论国家思想”中,梁氏对汉以后的中国史进行评说:“吾国历史弥天之大辱,而非复吾所忍言矣,计自汉末以迄今日,凡一千七百余年间,我中国全土为他族所占领者,三百五十八年,其黄河以北,乃至七百五十九年”。(41)很显然,此时他是站在“中国者,汉族之中国”的种族主义立场,对中国历史进行观察,故满清一朝也被其视为“他族”侵占中国“三百五十八年”中的一部分。梁氏对中国历史的这种观察,清晰地呈现了他此时的历史主体是“汉族之中国”。可以说,在反满革命意识最为强烈的时期,梁氏的历史思考基本上抛弃了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的思路。在《新史学》一文中,梁氏的这种观念亦有所流露。比如在“论正统”一节中,针对中国传统历史书写以“以中国种族为正”来判定是否是“正统”时,梁氏首先说“若夫以中国之种族而定,则诚爱国之公理,民族之精神,虽迷于统之义而犹不悖于正之名也。而惜乎数千年未有持此以为鹄者也”。(42)据上引文可知,梁启超在《新民丛报》第4号公开显露自己的反满革命思想,把满清政权划归为“他者”。到了丛报第11(75日发行),他还在公然提倡“破坏”,所以虽然他在“论正统”时批评了狭隘的“夷夏观”,但他以种族为历史观察和书写主体的意识仍然可以清晰地被感知。

  梁氏晚年自我评价,他是“保守性与进取性常交战于胸中,随感情而发,所执往往前后相矛盾”,(43)具体到《新史学》写作时期,“保皇”和“反满”常交战于胸中,随感情而发,所执前后相矛盾,以至于他对历史书写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历史书写主体问题,摇摆不定。梁氏在这个问题上的变换摇摆,与他此时对世界史学的了解不够深入可能有关系,但是笔者认为更重要的可能是梁氏已经意识到写谁的历史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回答谁是中国人,而且决定了如何写谁的历史。换言之,梁氏在历史书写主体问题上的徘徊,可能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中国史书写的包容度、立场观念、价值基准与目的该如何确立。历史书写主体一旦确立,历史书写也就趋于定型。因此,这一问题也就需要反复探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梁氏自谓反满意识最为强烈的“壬寅秋间”,他在历史书写问题上逐渐又回到了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的思路上。

  在《新民丛报》第14号“历史与人种之关系”一节中,梁氏说:“历史者何,叙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舍人种则无历史。何以故?历史生于人群,而人之所以能群,必其于内焉有所结,于外焉有所排,是即种界之所由起也。故始焉自结其家族以排他家族,继焉自结其乡族以排他乡族,继焉自结其部族以排他部族,终焉自结其国族以排他国族。此实数千年世界历史经过之阶级,而今日则国族相结相排之时代也”。(44)梁氏此处明确提出了“国族”的概念,且尝试将“群”“国民”“种族”等概念纳入到“国族”的概念系统之中。这与他在此节中提出的“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的论断有些自相矛盾。

  在《新民丛报》第16号《新史学》“论书法”一节中,梁氏将历史书写主体确立为“国族”的思想得到了发展。梁启超对中国传统史学本“春秋之义”建立起来的“笔法”提出根本性质疑,称“史也者,非纪一人一姓之事也,将以述一民族之运动变迁进化堕落,而明其原因结果也”,而不必着力于褒贬一二人。梁启超认为,“一民族之进化堕落,其原因决不在一二人”,真实的情况是,“先有无数量病国殃民之人物,而彼一二人乃乘时而出焉,偶为其同类之代表而已。一二人之代表去,而百千万亿之代表者,方且比肩而立,接踵而来,不植其本,不清其源,而惟视进退于一二人,其有济乎”?梁启超这段话看似在批评别人,实质是在反思自己。因为此一时期梁氏激烈反满的根源,就在于他对慈禧等人未归政、荣禄等人未受罚的不满。此处之表白,不仅意味着梁启超已经回归到国族的立场,而且也回归到理性的“新民”认识上,认为“史也者,求有益于群治也,以此为天职为能事,问能于群治有丝毫之影响焉否也”。(45)在这种观念下,梁启超消解了传统夷夏观或伦理价值赋予历史的褒贬:在传统观念下,以洪承畴为清史贰臣传之首,史可法为明史忠烈传之魁,“以此两途判别洪史之人格,夫谁曰不宜”,但是此种历史书写,实质上却是“霸者之利用此以自固而愚民”的行为。回归到现代国族立场的梁启超认为,史学书写不应该像欧阳修《新五代史》、朱熹《通鉴纲目》等书“咬文嚼字,矜愚饰智,断断于缌小功之察而问无齿决者”;“不可妄学《春秋》,侈衮钺于一字二字之间,使后之读者,加注释数千言,犹不能识其命意之所在”;“不可专奖励一姓之家奴走狗,与夫一二矫情畸行,陷后人于狭隘偏枯的道德之域,而无复发扬蹈厉之气”;应当“如布尔特奇之《英雄传》,以悲壮淋漓之笔,写古人之性行事业,使百世之下,闻其风者,赞叹舞蹈,顽廉懦立,刺激其精神血泪,以养成活气之人物”;“当如吉朋之《罗马史》,以伟大高尚之理想,褒贬一民族全体之性质,若者为优,若者为劣,某时代以何原因而获强盛,某时代以何原因而致衰亡,使后起之民族读焉,而因以自鉴曰,吾侪宜尔,吾侪宜毋尔”。(46)很明显,梁氏在此已经明确地抛弃了传统历史书写的“春秋大义”“夷夏之防”,而给历史书写赋予了帮助国族实现现代化的职责。

  陈平原曾指出《新史学》“论书法”一节是梁启超的“神来之笔”,并特别指出这段话于理解梁启超“史学革命”之意义,即展现了梁氏史学书写文体的特征。(47)其实此段话不仅展现了梁启超对史学的文学性和艺术性之追求,更重要的是它展现了梁启超对历史学思考的新进展,摆脱了在国族认同与种族意识间的纠结,把历史书写主体确定为国族——“民族全体”。概括言之,直到《新史学》即将完成之时,梁启超的“新史学”才最终确定为以“进化论”和“国族观”为基础的“文明史学”,其目的在于新民德、开民智、鼓民力,以改良中国,御侮图强。自此,梁氏也完成了“新史”“新民”“新国”逻辑链条的建构——“新史”以“新民”,“新民”以“新制度”,“新制度”以“新政府”,“新政府”以“新国家”。(48)梁启超在此后一个时期所撰写的史学论著,基本着眼点都在此处,与章太炎、刘师培等人集矢于激发汉族人反满革命情绪的“汉族史”完全不同。

  就整个清末思想学术界来看,将“新史学”理解为以“进化论”和“国族观”为基础的“文明史学”,可以说是不少政治改良者的共同认识,所以梁启超的《新史学》刊发以后,较为迅速地获得了他们的回应,纷纷对中国史学进行反思,并投身到史学书写中去,把“史界革命”发展成为“新史学运动”。

  三、汪荣宝、刘成禺等人对历史书写主体问题之探索

  对于一直希望用现代史学推动变法改良的梁启超来说,经过变法失败、庚子勤王等事件的磨砺,对史学功用的认识更为清楚:“历史者,普通学中之最要者也,无论欲治何学,苟不通历史,则触处窒碍,怅怅然不解其云何故”。(49)他企图用“新史”来培养“新民”,故希望在新观念的指导下来写一部全新的中国通史,“以助爱国思想之发达”。不过梁氏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这部通史“犹未能成十之二”,(50)而且作为这部通史导论性质的《新史学》,也拖延了很久。阻滞梁氏新中国通史和《新史学》写作的因素很多,但其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可能是梁氏面临着一个较难解决但是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历史书写主体问题,也即写谁的历史问题。

  这一问题之所以较难解决又必须解决,是因为这是历史书写首先要面对的基础问题,且在政治分歧显著、族群矛盾激烈的清末,这一问题又直接决定着历史书写的第二个基础问题——如何写谁的历史。所谓写谁的历史,主要指的是如何确定历史书写对象的包容度,就中国史来说,就是解决“谁是中国人”的问题;所谓“如何写谁的历史”主要是指如何确立历史书写的立场观念、价值基准与目的。具体到清末的情况来说,这一问题就是:是跟着因为挫败感生发的愤激去写可以激发汉族人反满革命的中国史,将元、清这些非汉种族建立的政权都驱逐出中国史范畴,还是跟着理性思考而来的冷静去写可以促进境内各种族国家认同感建构、促进国人外抗列强内谋改良的中国史,将汉种族与周边非汉种族的征伐视为内部矛盾而将北朝、辽、金、元、清等都纳入中国史范畴?面对这一问题,梁氏虽然有摇摆,但他总体上是理性占据着上风,压抑着自己的种族意识,力图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用国族立场来消解种族意识,书写可以促进中国境内各种族增强国家认同并有助于国家文明开化的中国史。

  在梁启超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一些新史学提倡者也在进行着自己的探索,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汪荣宝与刘成禺。相较于梁启超因为政治思想的波动而纠缠摇摆于国族、种族问题,汪荣宝与刘成禺则没有这样的痛苦。汪荣宝在探讨这一些问题时,尽可能规避了政治与族群问题,而刘成禺则明确坚定地提出要书写“种族史”。

  汪荣宝于1901年底留学日本,修习法政与东西历史。1902年底,他在《译书汇编》发表被誉为“中国第一部以《史学概论》命名的著作”——《史学概论》。(51)此文虽系“以坪井九马三史学研究法为粉本,复参以浮田和民、久米邦武诸氏之著述及其他杂志论文辑译而成”,但从汪荣宝介绍这些日本“最近史学界之学说”的目的是“以为他日新史学界之先河”来看,此文也可视为是汪荣宝的史学认识。在此文中,汪氏对历史和历史学做出了与梁启超不同的界定。他认为历史是“记录过去现在人间社会之陈迹者也”,而人间社会是“进化之物”,且“进化无极,历史亦无尽”;史学是“研究社会之分子之动作之发展之科学”也,史学的“大价值”与目的,在于就人类社会“众多之方面与不完全之形体而予以科学的研究,寻其统系而冀以发挥其真相者”,所以史学应该去“历史之锈”而发其莹,“以速吾人之进步”。(52)

  在历史观、史学功用方面,汪荣宝与梁启超的区别并不大,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对历史书写主体的界定。汪荣宝对其表述的历史书写主体——“社会之分子”,从正反两个角度进行了界定:“凡不成社会之人间与生存于社会之中而不为其分子者,皆非史学之目的物也”(所谓“不成社会之人间”,即指“野蛮人仅保存其家族于山谷之中,而不能尽离禽兽之状态,固不得为史学之目的物”;所谓“虽在社会之中而不为其分子云者”,是指不能承担社会存在发展任务的人,主要包括“社会之害物”和“其为害与社会之迹虽不甚彰著而对于社会终竟无纤毫之益者也,间接论之,是亦为社会之害物”。而所谓“社会之害物”是指“各种罪人”,包括罪犯、盗贼、乞食、无赖等;而“间接以害社会者”,即“通俗所谓旁观及埋迹山林自号隐士者之类”);除了这些“害物”,“其余或通体健全,旦夕任事,或苦心焦思,以谋尽力相集而维持社会者是真健全之部分也”,也就是汪荣宝历史研究的对象——“社会之分子”。这些人“对于社会各有所担任之任务”,并“各尽其所担之任务以维持社会,而后社会之为物得以生存焉”。(53)

  汪荣宝将历史研究的主体设置为“社会之分子”,在当时可以说是独树一帜。这个“社会之分子”,相对于“国民”来说,更少政治色彩。他不仅规避了“满族”“汉族”的分别,也规避了“君”与“民”的对立。“通体健全,旦夕任事或苦心焦思,以谋尽力相集而维持社会者”,可以是皇帝,也可以是普通民众,可以是满清权贵,也可是汉族青年。换言之,这个对于“社会之分子”的界定,包含了所有为国家社会发展贡献心血之人,自然符合这个界定的各族人皆在内。这个界定,也可以说是为汪荣宝主张的历史书写规定了一个无政治色彩的政治倾向,即中国历史书写的对象,是所有对中国发展有贡献的人,无论其是汉族、满族、回族、藏族、苗族、蒙族。考察这一百年的中国史书写,尚看不到有像汪荣宝这样在历史书写中将政治因素和族群意识消除如此彻底的主张。

  如果说梁启超是依靠理性让自己书写国族的中国史的话,汪荣宝是通过规避政治倾向与族群意识来将各种族统合在中国史范畴之下的话,那么刘成禺则是出于反满革命的需要而明确坚定地要书写种族的中国史。1903年初,刘成禺在《湖北学生界》第13期发表了《史学广义内篇》,比较清晰地阐述了反满革命者的史学主张。刘成禺首先指出,“吾人种的历史不发达”导致了一种“吾种宅身奴隶,觍不为怪”的现象,而“二十世纪为人种竞争之历史,旧历史之缺点不去,必不能养成国民反对异种,独成一历史”,故“新历史学家”要“以人种为命”,“嗜人种的历史,有饮食男女朝夕不可阙之关系焉”。基于对中国传统史学的批判和西方现代史学的吸收,刘成禺对史学进行了重新的定义,他认为“由人类而分种族,由种族而产历史人种”,“人种一义,尤属历史运动之主力,化合之母质,所以贯通一般科学而为历史界关系之本位也”,故“史学者,考究人种进化顺序及法则之学也”,舍此之外“别无可言”。换句话说,“历史者,重其能述一种民族中一团体一分子之原理,其苗裔繁衍之情况,描写祖国,惠彼后人,使生爱种之遐心也;逆叙一种民族中已去事实将来影响,足以扩充吾种之条例,代划保种之良策”。刘成禺在文中进一步阐明,他所说的“人种”,是指“汉族”,他所说的“人种史”,实际就是“汉族史”:“何言乎人种的对待范围也?夫夷狄蛮貊之号,犬羊羶酪之民,排斥外族已获嚆矢。惜乎惑于正统编年之义,不得发挥自由之言论也,作者丑行勃发,变本加厉,如南北朝辽金元诸史所述某帝天性仁厚重儒术,某帝英武过人,戡定大敌,宣扬赞叹,几有人认外种人为吾之若祖若宗者,无怪乎奴隶根性养之数千年而流毒孔长也”,(54)而“披吾族谱,顾吾宗社,茫茫大陆,不知直属于谁土,蚩蚩群庶,不知舆隶于何族。怀吾先代人种之起原,忧懼之事,孰过于斯,其有怦怦然流涕太息发再造吾种之感情者乎,是亦吾种之佳子弟也”。(55)

  在刘成禺之前,章太炎等人虽然也将种族视为历史书写最重要的内容,但是毕竟未将种族设定为历史书写主体的唯一核心。而刘成禺则将种族定位为历史的主体,历史书写的核心,不仅将西方历史书写理解为完全是围绕种族展开的,还以此为标准来否定批判了中国的传统史学,要求中国史学要按照西方史学那样,以种族意识为指导观念,为种族的存亡绝续来书写种族的盛衰兴亡。也就是说,刘成禺明确将种族视为历史书写的主体。(56)在刘成禺的观念中,他希望建立的是一个汉族的中国,所以他要书写的历史也是一个汉族的中国史。为了书写这样一种历史,历史书写者必须要有“人种界对待之脑力”(实质就是要以汉族的种族主义为历史书写的指导观念),“以人种为命”(实质就是要以为汉族服务为使命),“树种族为史骨”(实质就是要以汉族为历史书写主体),“述一种民族中一团体一分子之原理,其苗裔繁衍之情况,描写祖国,惠彼后人,使生爱种之遐心也,逆叙一种民族中已去事实将来影响,足以扩充吾种之条例,代画保种之良策也”(实质就是要书写汉族的发展繁衍状况,或汉族中某些人物的事迹,对现实的汉族人发生影响,使他们产生出爱汉族的情感,为汉族的存亡绝续、发展壮大贡献心力)

  刘成禺的这种史学认识启发了当时一些为宣传反满革命而有意于历史书写的汉族知识人。1903622日,《苏报》刊登了刘师培的《论留学生之非叛逆》一文,其中称:“中国者,汉族之中国也;叛汉族之人,即为叛中国之人;保汉族之人,即为存中国之人。”(57)1905年初,陶成章更明确地提出了“中国历史者,汉人之历史也。叙事以汉人为主,其他诸族之与汉族,有关系者附入焉”的观点。(58)宋教仁也认为“历史者,叙民族之进化,导后来之发达者也”,故他要撰写《汉族侵略史》,叙述汉人祖先的功业与进取精神,来刺激汉族人“还魂返魄”,再造汉族光荣之历史。(59)

  通过不加论证说明的重新定义来解决历史书写主体难题,并不仅仅只是反满革命者的专利。一些体制内的新史学实践者也运用这种思路来解决历史书写主体的难题,只是他们得出的结论和反满革命者截然相反。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陈懋治。在陈氏1904年编著的《高等小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中,直接摈弃了西方关于人种的种种论断,不予说明地自己规定“中国之人种,概为黄色人种”,而“历史学家分之为汉人种、蒙古人种、通古斯种、土耳其种、西藏种、苗种”。这些人种都为中国历史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脱野蛮之俗最早,创开中国之文明”的是汉人种,“性质勇悍、体格伟大、善战斗”的是蒙古人种,“身躯面目与汉种无大异”,创立元魏、辽、金,及至“本朝而一统中国”的是通古斯种,“原繁衍于内外蒙古”(周之玁狁、汉之匈奴、南北朝之柔然、隋之突厥、唐之回纥),“今分殖于天山南路及扬子江上游”的是土耳其种,亦可称“回回种”,生活在西藏的是西藏种,古代的荆蛮,现在在云贵等地的是苗种。陈懋治认为,这六个人种构成了中国国民的主体,汉族人最多,“占其主位”。(60)

  清末热血志士们在挽救危亡的努力一再受挫之后,希望用现代史学来培养新国民,建立新国家。但是这一努力,在后人看来,也未必成功。虽然“史界革命”经梁启超登高一呼,学界景从,但“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很快趋于衰微,没能留下完整的经典著作。(61)导致这一结果出现的原因有多种:从新史学提倡者们的角度来看,其自身的学养不足,尤其是对西方现代史学的了解并不深入,且他们又低估了现代历史书写的难度;从现代历史书写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牵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历史书写主体、历史观、历史评价基准等一系列问题皆非朝夕可确定的;从当时的历史书写环境来看,在一个政治分歧日趋显著、族群矛盾冲突激烈的政治社会环境中,要书写一个绵延不绝、族群交集不断的历史,几乎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之所以说在清末书写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现代中国史几乎是不能完成的任务,是因为这一工作的展开必须要先解决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写谁的历史,也就是确立历史书写的主体。一般情况下,这一问题并不难以解决,但历史书写要面对政治分歧与族群争论时,这一问题就会变得极为棘手。就清末的具体情势而言,新史学家们在用“国史”取代“朝史”、在用进化论解读观察历史、在用西方现代价值重新评价中国历史等方面都能较快形成共识,唯有历史书写主体问题,由于政治、族群等现实问题的影响,一直难以取得共识,不仅给史家个人,也给整个清末的新史学带来了较大影响。就历史书写主体问题给史家带来较大影响而言,梁启超《新史学》撰写时期的纠结与停滞是典型的例子,就历史书写主体问题给清末新史学发展带来较大影响,突出表现就是提倡新史学的清末学人由于政治倾向、族群意识而在“谁是中国人”的判定上分歧严重、各说各话,最终形成了国族的中国史与种族的中国史。

  古奇在《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一书的序言中说:“兰克有一句不朽的名言:‘编纂历史是一件煞费苦心的事’。任何一个为自己的种族、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党派或教会大声辩护的人,是无缘进入历史女神之庙的”。(62)回首清末的“新史学运动”,梁启超、汪荣宝、刘成禺等人对现代历史书写,尤其是在写谁的历史问题,真可谓“煞费苦心”。不过,他们也把自己看作是“竞技场上的斗士”,为了自己的国家、种族或党派而鼓与呼,使他们的史学思考里面“跳动着现实的生命”。(63)换言之,他们煞费苦心的不是他们自己是否能够进入“历史女神之庙”,他们煞费苦心的是他们挚爱的“中国人”,能否在他们的影响下走向重生。正是由于这种浓烈的现实关怀,才使清末的新史学提倡者们在历史书写主体的确立上“煞费苦心”。历经一个世纪的洗礼沉淀,不能不说梁启超用国族立场消解种族意识的思路,扩充“中国人”包容度的观念,及提倡书写可以促进中国境内各种族增强国家认同的中国史之意识,颇具前瞻性,值得当下的历史书写者高度重视。

  ①严复:《致张元济信·十四》(1902年春),见王栻编:《严复集》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51页。

  ②参见张越:《“新史学”思潮的产生及其学术建树》,《史学月刊》2007年第9期,等。

  ③参见邬国义:《梁启超新史学思想探源》,《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等。

  ④参见黄敏兰:《梁启超〈新史学〉的真实意义及历史学的误解》,《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2期,等。

  ⑤1949年之后30余年的研究多囿于“阶级”观念,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俞旦初,其对材料的梳理令人敬佩,可惜当时的观念意识限制了他对文献的深入解读。

  ⑥最大的局限是仅从史学史的视角研究史学史。就复杂多变的清末而言,只有超越传统角度,从各个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史学史,才能更深入地认知此一时期的史学,比较成功的例子有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学术史与方法学的省思——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七十周年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0)等文。

  ⑦年轻一代的研究者,除了李孝迁(代表性论著《西方史学在中国的传播(1882-1949)》,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等少数人外,普遍的问题是文献梳理工夫不够。

  ⑧虽然汤志钧指出评价梁启超的《新史学》等学术著作,“要考虑他们的政治动向”(汤志钧:《〈中国通史目录〉和〈新史学〉》,《历史档案》2007年第1),但他并未正确解读梁氏的政治动向对《新史学》等论著的影响。

  ⑨国族对应的英文是nation,其核心是国家疆域与中央政权认同;种族对应的英文是race,其核心是血缘与文化认同。使用这两个概念的目的是便于呈现当前“民族”概念遮蔽的不同思想取向。

  ⑩虽然梁氏在戊戌变法时期也提出了“民史”等观念,但这主要是从政治层面着眼。

  (11)参见黄敏兰:《梁启超〈新史学〉的政治意义》,《政治学研究》1996年第4期。

  (12)参见李孝迁:《梁启超早年新史学思想考源》,《史学月刊》2007年第3期。

  (13)参见梁启超:《莅报界欢迎会演说辞》,《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九,北京:中华书局,第2页。

  (14)(16)(18)赵丰田、丁文江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1170189页。

  (15)超此时撰写了《留别澳洲诸同志》等诗文,其中“几度闻鸡舞,摩挲祖逖鞭”等语句表明了他的政治倾向,见氏著:《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十五,第1415页。

  (17)《本报告白》,《新民丛报》第1号,190228日。

  (19)梁启超:《纪年公理》,《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第36页。

  (20)沈松侨:《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97年第28期。

  (21)在庚子事变前后,梁启超主要驳斥的是满人的狭隘种族意识。在1902年后,梁启超主要驳斥的是反满革命者狭隘的种族意识。他关于孔子纪年的观点对章太炎等人为唤醒汉族人反满意识而提倡的“一切以种族为断”的观点产生了较大冲击。有鉴于此,刘师培等反满革命者又专门提倡“黄帝纪年”来与之对抗。在《中国史叙论》中,梁氏特别说明黄帝的传说不可信,指出从黄帝到春秋初年,“无真确之年代可据”。可见他早已预料到有反满倾向的人会利用黄帝来塑造汉族人的种族意识。

  (22)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第1417页。

  (23)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12页。

  (24)梁启超:《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第61页。

  (25)(27)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667页。

  (26)参见梁启超:《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第64页。

  (28)见刘师培:《论留学生之非叛逆》,见万仕国辑校:《刘申叔遗书补遗》,扬州:广陵书社,2009年,第46页。

  (29)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312页。此段文字中,“中国民族”的含义有时是汉族,有时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参见黄兴涛:《现代“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的历史考察——兼论辛亥革命与中华民族认同之关系》,《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30)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第16页。

  (31)关于领土为题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梁氏在《中国史叙论》中指出“中国史所辖之地域,可分为五大部,一中国本部,二新疆,三青海西藏,四蒙古,五满洲”,见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3页。

  (32)(39)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第11号,190275日。

  (33)《新民丛报》所载《新史学》各节顺序与《饮冰室合集》所刊《新史学》各节顺序并不一致,为推究梁氏此时期史学思考的微妙之处,本文依据的文本是《新民丛报》所载之《新史学》。

  (34)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第1号,190228日。

  (35)梁启超:《论民族竞争之大势》,《新民丛报》第2号,1902222日。

  (36)梁启超:《似此遂足以破种界乎》,《新民丛报》第2号,1902223日。

  (37)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第3号,1902310日。

  (38)参见赵丰田、丁文江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88页。

  (40)(44)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第14号,1902818日。

  (41)梁启超:《新民说》,《新民丛报》第4号,1902324日。

  (42)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第11号,190275日。

  (43)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86页。

  (45)(46)梁启超:《新史学》,《新民丛报》第16号,1902916日。

  (47)参见陈平原:《“元气淋漓”与“绝大文字”——梁启超及“史界革命”的另一面》,《文学评论》2003年第3期。

  (48)梁启超在《新民说》“叙论”中说“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第2)。许冠三指出,梁氏此时明确地提出了以提倡致用的“国民发达史”为核心的“史学革命”为“新民”的入手之方,参见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第17页。

  (49)梁启超:《东籍月旦》,《新民丛报》第11号,190275日。

  (50)梁启超:《三十自述》,《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十一,第19页。

  (51)参见蒋俊:《中国史学近代化进程》,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3637页。

  (52)兖父(汪荣宝):《史学概论》,《译书汇编》1902年第9期,19021210日。

  (53)兖父(汪荣宝):《史学概论》,《译书汇编》1902年第9期,19021210日。

  (54)刘成禺:《历史广义内篇》,《湖北学生界》第1期,1903129日。

  (55)刘成禺:《历史广义内篇》,《湖北学生界》第3期,1903329日。

  (56)检视整个文献,刘氏使用的“吾人种”、“吾族”、“中国”、“种族”,以及“国民”等词语,实际上指称的对象都是“汉族”,而不包括其他非汉种族。

  (57)刘师培:《论留学生之非叛逆》,见万仕国辑校:《刘申叔遗书补遗》,第4647页。

  (58)陶成章:《中国民族权力消长史》,见汤志钧编:《陶成章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12页。

  (59)宋教仁:《汉族侵略史·叙例》,见陈旭麓编:《宋教仁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页。

  (60)陈懋治:《高等小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上海:文明书局,1904年,第45页。将此文和那珂通世《支那通史》一书对照,陈懋治此处论述虽在概念命名等方面和那珂通世《支那通史》第一卷第二章“人种之别”有所不同,但分类、叙述等方面多有类同,故可知陈氏此处之观点源自那珂通世之《支那通史》。

  (61)梁启超、章太炎、陶成章等人写作计划无一实现。柳诒征的《历代史略》系改编自那珂通世的《支那通史》,夏曾佑的《最新中学教科书》虽然被改称《中国古代史》后广为流传,但只写到了隋朝。

  (62)古奇:《十九世纪历史学与历史学家》“灯塔版序言”,耿淡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页。

 

  (63)余英时:《史学、史家与时代——新亚书院研究所、新亚书院文学院联合举办中国文化讲座第二讲记录》,《史学、史家与时代》,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