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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视角下的古代英雄传奇
发布时间:2015-11-13     浏览次数:
 
【内容提要】英雄传奇可被视为“故事”而非“小说”,故事类型研究方法对于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研究具有适用性。故事的核心要素,一为叙事性,一为民间性,而叙事作品的民间性则主要是指类型化、模式化。古代英雄传奇模式化的叙述方式以及叙述观念的民间化,正体现了这种故事性特征。英雄故事主要包括“出生”、“征战”、“婚姻”、“死亡”四大核心故事类型,其下可细化为若干情节单元,各故事类型及其异文具有丰富、复杂的文化内涵。转换传统研究视角,从故事角度来看古代英雄传奇,可为古代文学开辟新的研究空间。

【关 键 词】英雄传奇;叙事;故事;故事类型

【作者简介】李琳,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审。

【原刊信息】《学术研究》2014年2期。

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学术观念的引进以及现代研究方法的盛行,中国叙事作品尤其是小说、戏曲、民间文学等日渐受到学界关注。百年以来,有关叙事的研究方法、角度虽然多样多变,而梳理其脉络,不难发现,“故事”视角为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视角。20世纪20年代,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的演变》一文在北京大学《歌谣》周刊一经刊出,即在学界引起巨大震动。之后,钱南扬《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以及其他学者的《吕洞宾故事》、《徐文长故事》等,共同促成了故事整理与研究的强劲势头。时至今日,关于以“故事”命名的民间叙事作品的整理与研究已颇为壮观。

  一、英雄传奇的故事性特征

  对“故事”的界定,民间文学研究者一般从民俗学角度阐发,强调其口头叙述性。上述故事研究范例,如孟姜女、梁祝、吕洞宾、徐文长等,最初皆发轫于民俗学研究。然观诸中国古代文艺作品衍化实际,有大量由口头叙述经由一定加工而成的叙事文本作品,也应被视为故事。若严格将故事限定在口头叙述范围内,则相当数量的作品会被排除在故事研究之外。事实上,不管是口头性故事还是书面性故事,它们都具有共同的本质,即叙事性。正如巴斯科姆所认为的那样:“我建议将散文叙事这一专门术语用来指包括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在内的口头文艺这一广泛传播而又十分重要的文学形式。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三者相互关联,因为它们都属叙事,而这一点就使它们在形式特征上与格言、谜语、民谣、诗歌、绕口令及其他形式的口头文艺区别开来。”[1]巴斯科姆指出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的共同特征为叙事,而这也正是故事概念核心内容之所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故事在内涵上既包含、同时又大于民俗学意义上的“故事”,它超越了民俗学角度对故事口头叙述的局限,不仅包括口头叙事作品,也包括书面文本。因此,可以将故事界定为所有有情节构成的叙事性文本,而就古代而言,故事的研究范畴可以扩展至较为广大的领域,如小说、戏曲、说唱、笔记、野史、方志等诸文类中的相关记载。而有的学者则进一步认为,古代叙事作品中的某些部分,应被视为“民间传说”或“故事”而非“小说”。①

  将民间传说和故事相提并论,其实正揭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特质,即民间性。如果单纯按照叙事性来认识故事,则故事等同于叙事作品,范围又过于广大。学者们在通常意义上使用“故事”这一概念的时候,往往将其与民间联系在一起,或明言“民间故事”,或略称“故事”而实指民间故事,如有关故事研究的著作《故事学纲要》、[2]《比较故事学》[3]等,其中所论故事,即指民间故事。总之,故事的核心要素,一为叙事性,一为民间性;而叙事作品的民间性,则主要指类型化、模式化。[4]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展开对中国古代故事的相关讨论。

  目前学者们勾辑古代民间故事资料,更多地关注诸子散文、史书方志、文人笔记、宗教经典和民间抄本这些门类,对故事类型研究方法的运用也主要取材于上述资料。如“鬼魂复仇型”故事记载于《墨子》中的“杜伯射宣王”、“庄子仪击简公”,《搜神记·段孝直上告》,殷芸《小说·王武子左右人》,颜之推《冤魂志》中的《魏辉俊》、《弘氏》、《太乐伎》,《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等;“神仙考验型”故事见于葛洪《神仙传》中的《魏伯阳》、《李八百》、《张道陵》,陶弘景《真诰》中的《甄命授》,洪应明《仙佛奇踪》中的《云房十试吕洞宾》,冯梦龙《喻世明言》中的《张道陵七试赵升》等。[5]较之以上短篇类型的材料,篇幅较长的白话小说、戏曲以及说唱作品中的民间故事,尚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关注。

  中国古代白话系统的叙事作品起源于“说话”、“议论”,在发生学的意义上就与民间叙事有着天然的联系。其中为数众多的英雄传奇作品,如杨家将、薛家将、岳家将等作品系列,则因为大量类型化、模式化情节及结构,呈现出强烈的民间叙事风格,我们常说的“某某家将故事”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的。本文即以《说岳全传》为例,探讨英雄传奇系列作品的民间化故事性特征。从岳飞故事演变来说,《说岳全传》为岳飞故事的集大成之作;从成书时间上来说,它成书于乾隆九年,正为英雄传奇盛行的时代;从艺术水准和影响力来说,它是清初英雄传奇作品的代表作品。这也是我们选择《说岳全传》作为英雄传奇作品典型个案来进行分析的原因。

  (一)模式化的叙述方式

  其一,情节的反复使用。如“金蝉脱壳”的情节,在《说岳全传》中反复出现。第二十三回,青龙山大战,岳飞设下火攻、水淹妙计,又于小路设下伏兵,粘罕生还无望之时,部下铜先文郎献计并与之互换服饰、武器,粘罕逃走,部将被抓,书中点明此为“金蝉脱壳”之计。之后,金蝉脱壳计就成为屡试不爽的逃脱妙计。四十三、四十四回金山龙王庙兀术走脱,四十五回天长关兀术走脱,皆用此计。另如“辕门斩子”情节的反复使用。四十二回岳云打碎免战牌;四十五回因为兀术施行金蝉脱壳之计,岳云疏忽,走脱兀术;四十七回岳云在不解内情的情况下,助父亲与杨再兴对阵……每次只要岳云无意中触犯军规,岳飞就大喝一声:“绑去砍了!”后在众人劝说下作罢。另有“不打不相识”模式、“结拜兄弟”模式等。书中婚姻故事亦出现模式化倾向:藕塘关总兵金节做主将妻妹许给牛皋,是因为梦见黑虎入堂;樊瑞将二女分别许配给孟邦杰、汤怀,也因为梦见两只猛虎入堂。岳家将众位小英雄的婚姻过程如出一辙,韩起龙强娶巴秀琳、韩起凤强娶王素娟、牛通强娶石鸾英、伍连强娶瑞仙郡主,皆恃力强娶,似一个模子刻出。

  其二,对前代作品情节的模拟和套用。《说岳全传》中有多处对前代作品情节的模仿与袭用,这也是情节模式化的一种表现。二十三回青龙山大战,粘罕中岳飞计谋,逃生得意之际却遭遇埋伏的情节明显袭自《三国演义》“诸葛亮智算华容关云长义释曹操”一节,情势、语言、动作无不相同,只是人名、地名稍加变化。四十五回兀术掘通老鹳河逃生,正在自得之际,遭遇岳云埋伏,也是照此情节模式设计。《三国演义》与《说岳全传》都是叙述两军对垒、征战杀伐之事,因此,《三国演义》对《说岳全传》潜在的影响多在谋略用计方面,如栖梧山岳飞两收两放何元庆,仿《三国演义》之诸葛亮七擒孟获;王佐断臂假降金,仿《三国演义》之黄盖设“苦肉计”假降曹操,等等。

  《水浒传》也对《说岳全传》中的情节设置有所影响。尤为明显的一例是六十七回,镇南关总兵黑虎欲强娶潞花王赵鉴的女儿为妻,恰遇牛通等人,诸葛英设计将牛通扮成新娘,待黑虎娶亲之时,在洞房将之痛打一顿,情节设置类似《水浒传》第五回“小霸王醉入销金帐花和尚大闹桃花村”一节。而整体故事结构上,二书中许多英雄皆因君昏臣奸而聚啸山林,占山为王。四十七回九龙山头领杨再兴叙说造反理由:“当日宣和皇帝,任用蔡京、童贯等一班奸佞……无奈当今皇帝,只图偏安一隅,全无大志;不听忠言,信任奸邪,将一座江山弄得粉碎,岂是有为之君?”这一段话正是对《水浒传》“官逼民反”主题的概括。《说岳全传》三十三回,刘豫子刘猊欺压百姓,强索银钱,打死孟家庄孟太公,孟太公之子孟邦杰为报父仇,流离逃亡,上山为寇的故事,正是《水浒传》中各位英雄“逼上梁山”故事的翻版。而孟邦杰逃亡途中,误被暗算,险被剖心,在最后时刻报出名号因而被释的细节,也与《水浒传》相关描写类似。

《说岳全传》作者非常熟悉《三国》、《水浒》故事,这可从书中人物用语、人物相貌描写上看出。三十六回岳飞两收两纵何元庆时说:“列位贤弟不知昔日诸葛武侯七纵孟获,南方永不复反。”四十四回韩世忠与兀术激战金山,作战间隙,与夫人梁红玉登台赏月,文中写道:“韩元帅在月下一望,金营灯火全无,宋营船上灯球密布,甚是欢喜,不觉有曹公赤壁横槊赋诗的光景。”六十八回描写尽南关总兵之女石鸾英外貌的韵语为:“俨然是《水浒》扈三娘;赛过那《西游》罗刹女。”七十六回描写金国国师普风外貌:“初见时,好像梁山泊鲁智深无二;近前来,恰如五台山杨和尚一般。”作者随口引用《三国》、《水浒》书名、人名或情节,可见受其影响之深,这与上述情节模式袭用的现象正相吻合。另外,《说岳全传》中梁山好汉及其后裔时时出现,牛皋行为举止极似李逵,关铃形象极似关羽,都是作品模式化叙述的体现。

  (二)叙述观念的民间化

  其一,情节设置的通俗性。二十五回张邦昌陷害岳飞行刺皇帝,李纲进宫为岳飞说情,张邦昌暗将钉板铺于东华门,使李纲滚钉板,鲜血淋漓。此处将大臣间矛盾斗争处理成民间恶作剧似的争斗,纯粹以下层民众的观念来想象朝廷生活,是民间观念的体现。书中类似之处不少。五十七回兀术与岳飞对峙,旷日持久无法取胜,军师献计:“臣有一计,狼主可差一员将军暗渡夹江,去取临安。岳南蛮若知,必然回兵去救。我以大兵遏其后,使他首尾不能相顾。那时岳南蛮可擒也。”此计稍一琢磨就觉得幼稚可笑,处处漏洞。《说岳全传》中类似的粗陋计谋随处可见,体现了作品的随意想象缺乏精细设计,由此可见作者文化水平的低下以及作品的民间化色彩。

  其二,行文语言的民间色彩。文中金人将领名字为金牙忽、银牙忽;金眼郎郎、银眼郎郎;雪里花南、雪里花北、雪里花东、雪里花西……通俗有趣,上口好记,是民间想象的体现。文中插入的诗词韵语大都通俗易懂,如三十三回牛皋和吉青喝酒时,吉青赋诗:“团团一轮月,或圆又或缺。安上头共尾,一个大白鳖。”浅显、通俗、形象,充满了民间幽默感。而大多数诗词插在事实之间,在叙述事实的同时,抒发感想,如御赐精忠旗后,岳家军启程赴京,诗云:“从来乱世识忠臣,龙凤旌旗宠异群。应诏速趋君命召,轰轰烈烈岳家军。”质朴简单,而又通俗易懂。有时这种通俗走向反面,堕入恶俗,如六十七回韩起龙强迫与巴秀琳成亲,此处诗曰:“天南地北喜相逢,鱼水强谐乐意浓。今日牛郎逢织女,明年玉母产金童。”格调低下,体现了民间风格中庸俗的一面。一般来说,作品风格的形成是由作品的篇章体制、语体等多种因素作用而综合呈现,对于小说作品来说,居于核心地位的情节与语言风格,即可基本确定其风格特点。《说岳全传》情节设置所体现的民众观念与行文语言的通俗性,都体现出较为明显的民间风格。

  对前代作品情节的模拟、复制以及对同一情节的反复使用,体现了《说岳全传》艺术创造力的贫乏,艺术水平的低下;而另一方面,这种便利的情节构造方法成为叙述故事、增加篇幅的法宝。《说岳全传》八十回五十余万字,是《宋史·岳飞传》一万余言的几十倍,是明代长篇小说《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十八万言的三倍。其篇幅增大、字数增多的主要原因在虚构成分的增加。《说岳全传》除主干情节有史实依据之外,细部虚构情节多于史无征。这些虚构情节设置多通过模式化的叙事方式完成。这种模式化的情节设置,以及民间化的观念及行文用语,使《说岳全传》体现出较为鲜明的民间叙事风格,也使得岳飞事迹经历数百年演变,从纯粹的史实记录演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故事”。这种由史实而故事的变化,同样也是杨家将、薛家将等英雄传奇作品所经历的故事化过程。

  因为艺术水平的低下,为数众多的英雄传奇作品并未受到研究者太多的关注。然而,从故事研究角度而言,《说岳全传》以及其他英雄传奇小说却可以提供给我们较好的研究资料。我们可以跳出传统的小说研究方式,从故事视角来探讨其作为“故事”的意义。其中,故事类型的研究方法有助于我们对其模式化、类型化的情节构成进行分析并探讨其背后的民族文化。籍此,我们或可对中国古代的英雄传奇作品甚至其他长篇叙事作品,延展出新的研究空间。

  二、英雄传奇的故事类型分析

  故事类型研究法是世界通行的民间故事研究方法。它发轫于20世纪初期芬兰历史地理学派,芬兰学者阿尔奈的《民间故事类型》、美国学者汤普森的《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为此学说奠定基础,形成由二人名字命名的“AT分类法”。二人对于类型及母题含义的阐述以及从民间故事中抽绎出大量的基本情节并系统编号的做法,成为后世学者研究民间叙事作品的主要依据。受此影响,中国的故事研究也自觉地运用了故事类型研究方法。钟敬文、杨成志《印欧民间故事型式表》、赵景深《中国民间故事型式发端》、艾伯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等有关中国故事的类型索引为故事类型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钟敬文对“天鹅处女型”故事的研究为后世的故事类型研究树立了成功的典范。学者们对于“动物报恩”、“黄粱梦”、“云中落绣鞋”等故事的研究,皆为故事类型法在中国故事研究方面的成功实践。[6]

  故事类型研究法将整体故事解析、分离为众多核心故事类型,以至更小的情节单元,进而探讨各类型、各母题构成情节能力的方法,以及情节变异所体现的文化变迁。对于具有鲜明民间叙事特征的英雄传奇小说,故事类型研究法无疑是适用的。从另一方面来说,英雄传奇作品“缀段性”的叙事结构,也使得故事类型法在具体实践中便于操作。所谓“缀段性”,是指全书没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故事,只有若干较小规模故事的连缀,②这种“缀段性”结构使得将故事分割成单个情节单元成为可能。

《说岳全传》的整体框架是以岳飞一生经历为线索,以时间为序展开叙述。然而,这种表层的时间性叙事构架并非作品的真正布局。书中占篇幅最多的是大大小小的征战:爱华山之战,青龙山之战,牛头山之战,洞庭湖之战,战兀术,擒杨么……仔细看来,时间性在这些叙述中被降到很低的位置,甚至我们可以将其中许多部分相互转换次序而基本不影响对作品的理解,其情节单元是按照空间的转移而非时间的延续来加以排列。③作为英雄传奇的代表性作品,《说岳全传》的这种时间性弱而空间性强的“缀段性”结构可被视为英雄传奇作品的典型结构。这也是清代以来岳飞、杨家将等英雄故事单折戏兴旺发达,许多单个故事深入人心、脍炙人口的原因。同时英雄故事常以单个情节单元出现的传播状况,也为我们拆分英雄故事提供了现实依据。

  借鉴故事类型理论对中国古代英雄传奇作品进行研究,首先要将英雄故事分成几个大的核心故事系统。中国古代英雄传奇故事基本由“出生(或出身)”、“征战”、“婚恋”、“死亡(或身后)”四大部分构成。此核心情节单元之下,又有若干更小的情节单元。以岳飞故事为例。如出生故事包含“大鹏鸟转世”、“出生异兆”、“弃子不死”等,征战故事包括“得沥泉神枪”、“枪挑小粱王”、“岳母刺字”、“泥马渡江”、“破杨么”、“牛头山”等,死亡(或身后)故事包括“东窗事犯”、“疯僧扫秦”、“何立入冥”、“胡迪骂阎”、“施全愤刺”、“岳雷扫北”等。每个故事有不同版本和演变历程。其情节演变在不同时代、不同作品中皆有或多或少的变异,从中可以探讨异文变化及其意义,这是纵向角度的研究;而将众多英雄传奇故事如杨家将、薛家将、岳家将等故事视作一个整体,寻绎出其相同的故事类型,以同一故事类型为中心,将不同异文汇集起来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其内在意义,这是横向角度的研究。若从两种角度对古代英雄传奇进行故事类型的系统整理和研究,则能够开辟出英雄传奇新的研究空间。古代文学学界,曾有学者意识到英雄传奇作品与故事类型研究之间的契合关系,论及“打斗成亲”、“屠亲婚配”情节模式的意义,[7]但此类研究并未充分展开。

  下面从横向研究的视角,以记载杨家将、岳家将、薛家将等的英雄传奇作品《杨家府演义》、《说岳全传》、《说唐后传》、《说唐薛家府传》、《说唐三传》等为中心,分析英雄传奇的故事类型。

  (一)英雄出生故事

  英雄出身故事中常见“异物转世”的故事模式,出生故事中则常见“弃子不死”、“出生异兆”的故事模式。岳飞故事流传中过程中,其出身有“猪精”、“猿精”、“白虎星”、“大鹏金翅鸟”转世诸说,其中为人所熟知的即为《说岳全传》中的“大鹏金翅鸟”之说。而有关其出生,较著名者亦为《说岳全传》中岳飞出生即遭洪水之灾,幸赖花缸、鸟雀及贵人救命。[8]这种叙述模式亦常见于其他英雄传奇叙述,情节上的相似甚至细节上的相似,说明英雄出生(或出身)故事并非独立创作产生,而是有其故事类型的意义。

  “异物转世”的叙述模式见于其他英雄传奇中,较典型者如薛仁贵为白虎转世之说。在《说唐演义后传》中,薛仁贵被描述为白虎转世,十五岁时“一日睡在书房,见一白虎揭开帐子扑身进来,吓得魂飞天外,喊声:‘不好了!’从此开口说话。”白虎转世之说赋予了薛仁贵神异出身。白虎成为其品格、命运的象征。他如虎般威猛,出征辽东,力大无穷,有一龙二虎九牛之力;计谋超群,阵战兵法熟谙于胸,立下显赫战功。然而在命运方面克亲克己:薛仁贵十五岁开口说话之后,父母即双双病故;出战辽东,战功屡被权奸张士贵冒领;功成名就十三年后返家,误射死孩儿薛丁山;薛丁山被王敖老祖相救并教习武艺,后父子相逢,薛仁贵被困白虎山,丁山见白虎而误射死父亲。正如文中所述:“这叫做:白虎当头坐,无灾必有祸。白虎开了口,无有不饿死。”白虎成为贯穿故事始终的一个重要物象,奠定了故事发展的基调,白虎转世也成为故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情节设置。

  在《杨家府演义》中,辽国大将萧天佑为逆龙精转世,《说岳全传》中兀术为赤须龙转世,而《喻世明言·史弘肇龙虎君臣会》中史弘肇化身雪白异兽、《喻世明言·临安里钱婆留发迹》中钱婆留化身蜥蜴也都是这种“异物转世”模式叙述的体现。对照英雄传奇中的英雄与其转世异物,可发现二者之间的契合关系。岳飞与大鹏金翅鸟高洁、神圣、威猛形象相吻合,薛仁贵与白虎威猛、克亲形象相吻合,萧天佑与逆龙象征黑暗、死亡形象相吻合,这些“异物”所具有的文化属性与象征意义,正代表了英雄所具有的特质。而“异物”本身亦承载了丰富文化信息,如大鹏金翅鸟与佛教典故相关,白虎与民间四象信仰相关,龙与图腾崇拜相关。英雄与“异物”之间的契合属性以及相关故事的广泛流播,使得“异物”成为某类英雄的象征,“异物转世”故事因此固化而具有类型的意义。

  与“异物转世”故事紧密相关的为“出生异兆”故事。《说唐演义后传》薛仁贵十五岁方始开口说话,《说岳全传》中岳飞出生时大鸟飞鸣屋上,《杨家府演义》中赵匡胤出生时“赤光满室,异香经久不散,人号为‘香孩儿’”,皆是其例。史书记载中亦常见“出生异兆”故事,如《宋史》中所载宋代十六位帝王中十位帝王出生异兆与日或与赤光相关。历史叙事与英雄传奇叙事中的“出生异兆”故事皆体现了“神权天授”的政治神话,同时也隐含了复杂的文化观念。

  有关英雄出生(或出身)的类型化故事叙述,有其历史悠久的故事类型传统,亦体现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如“异物转世”故事类型明显借鉴佛教轮回之义,“弃子不死”故事类型有原始婚姻和成年考验礼民俗之影响,“出生异兆”故事类型与“天人相感”的观念相关。具体至故事内容,如宋代帝王出生异兆与日或赤光相关,可能与当时流行的道教玄武信仰有关,梦日而孕、梦龙而孕、化身蜥蜴等故事则是太阳崇拜、龙图腾崇拜的遗迹。我们也由此可以看出英雄传奇故事融宗教性、世俗性为一体的民间特性。

(二)征战故事

  征战杀伐是英雄一生事迹的核心,在众多英雄故事中,征战故事居于核心地位,占据主要篇幅。主角英雄欲成就功名事业,往往要经历众多磨难。其周边人物设置,基本上分为对立的两类:一类为帮助英雄难的一方,在故事中常表现为英雄的结义兄弟、朝廷中的忠良之臣等;一类为阻碍英雄的一方,常表现为朝廷中的奸臣。征战故事类型的亚型相应地分为帮助型故事和阻碍型故事:帮助型故事亚型包括“得到奇物”、“得到助手”等;阻碍型故事亚型包括“忠奸对立”等。

  “得到奇物”故事类型在英雄传奇故事中有诸多表现形式。正如研究民间英雄史诗的学者认为,“英雄的神马、神奇的武器”是英雄史诗的常见母题,得到神奇的器物往往是征战故事的前奏。在《说岳全传》中,岳飞在成就功名之前,经历数次奇遇得到了神奇的器物,如沥泉神枪、周三畏所赠湛卢宝剑、岳父所赠北地宝马。其得到沥泉神枪的过程颇为传奇,在与巨蛇争斗过程中,巨蛇化为沥泉神枪。这种神异化的笔法赋予沥泉神枪无尽的威力,初次亮相便以“枪挑小梁王”使岳飞声震天下,后又伴随岳飞征战成为对敌制胜的法宝。《杨家府演义》中,大破天门阵之前,十四岁的杨宗保夜晚迷路,误入庙宇,偶遇擎天圣母娘娘,食得红桃、肉馒头,得授兵书,即颖悟异常,“洞彻无遗”,破辽国所设七十二座天门阵。《说唐演义后传》中,薛仁贵借宿樊员外家,获得樊哙曾用过的二百斤重古戟;后随大军征辽,孤身探地穴,无意中食得三架面食,便有一龙二虎九牛之力;得九天玄女五件宝物白虎鞭、震天弓、穿云箭、水火袍、无字天书。这些神异之物给英雄赋予了神力和传奇色彩。而某些获得异物的过程,颇具神怪特色、奇幻风格。薛仁贵探地穴得到奇物的叙述,虽然受到《水浒传》中九天玄女授宋江天书故事的影响,但也体现了明清时期民间流行的九天玄天信仰,即认为其具有“司掌军事、传授兵法的专门职能”。[9]英雄得到白虎鞭、由神蟒变化而成的神枪,则体现了动物崇拜的民间观念。

  “得到助手”是英雄传奇故事中的常见故事模式,而富有中国特色的表现形式则为英雄的结义。在《说岳全传》中,少年时期岳飞从学周侗之时,就与王贵、张显、汤怀结义为兄弟,后又收复强盗牛皋,彼此结为兄弟。每次收复新的战将,岳飞皆与之结义,如施全、吉青、赵云、周青、梁兴、耿明初、耿明达、余化龙、何元庆等。甚而在第四回开头,专门以一篇古风《结交行》开头。流风所及,岳云、岳雷与众位小英雄结拜为兄弟,岳夫人、梁夫人、柴娘娘等女流之辈也互相结拜为干姐妹。在《说唐演义后传》中,薛仁贵未发达之前,与周青结义为兄弟,后收复强盗李庆红、姜兴霸、姜兴本,皆与之结义。英雄传奇故事中英雄结义行为,或受《三国演义》中刘、关、张桃园结义故事的影响,但也折射出明清时期英雄传奇故事的文化心态。相比起文人叙事注重儒家伦理道德“忠”、“孝”等,民间叙事更注重“义”,强调江湖义气、互相依靠、互相救助。[10]英雄传奇中结义情节模式,颇能体现重“义”的民间观念与民间风格。

  阻碍型故事类型在英雄传奇中主要为“忠奸对立”。英雄的对立面,在外为异族敌人,在内为奸臣。与英雄获得助手与朝内忠臣支持相伴始终的是,他们总是要面对奸臣的阴谋诡计百般阻挠。在《杨家府演义》中,杨家不断遭到奸臣迫害,故事沿着“奸臣作梗—英雄受难—奸臣被除”的模式循环演绎。最先出场加害杨家的奸臣为潘仁美。潘仁美唆使宋太宗赴宋辽边境昊天寺游玩,遭辽兵围困,杨继业父子拼死救主,几遭灭门惨祸。潘仁美被六郎杀后,新的奸臣出场,即化名王钦的辽国奸细贺驴儿。《杨家府演义》以杨家、八王为代表的忠臣与以潘仁美、王钦、谢金吾为代表的奸臣对立;《说岳全传》以岳飞、宗泽为代表的忠臣与以张邦昌、秦桧为代表的奸臣对立;《说唐演义三传》以薛仁贵为代表的忠臣与以张士贵代表的奸臣对立。这些忠奸间对立体现了民众将国家政治二元化的朴素观念。而激烈冲突的解决往往仰赖皇帝的决断,在最后关头,斩杀奸臣,使英雄沉冤昭雪、功绩彰显。这种故事叙述中简单明了的政治斗争与现实生活中复杂变动的政治纠葛有相当的距离,体现了民间类型化叙事中简单化的一面。

  (三)婚姻故事

  中国古代长篇叙事作品经常采用两条主线相偕的结构方式,典型如明清传奇中一生一旦交替叙事的双线结构。这种隐在的叙事方式在英雄传奇作品中亦有体现,其主要体现方式即在激烈冲突的征战杀伐主线故事之外,穿插一些男、女英雄之间的婚姻故事,调节叙事节奏,丰富叙事内容,展示英雄世界的多种面相。表现于故事叙述,其主要故事类型即“阵前招亲”。

  “阵前招亲”故事类型中最为人乐道的是杨宗保、穆桂英之婚姻奇缘。这类故事中,虽然常为读者津津乐道的是女英雄才色兼擅、在阵战中占得上风擒得男英雄并强迫成亲的故事模式,但在此表层叙述之外,还需要关注故事所隐含的文化意义。在“阵前招亲”故事中,就出身地位而言,男英雄多为将门之后、忠良世家,出身显赫,女英雄多为山野草寇,身世不显,如穆桂英为木阁寨寨主之女,窦锦姑、杜月英于焦山落草,鲍飞云为盗贼之女,樊梨花为西番大将之女,这种庙堂与民间、华夏与夷狄的身份对比彰显了男性的身份优势。而之后在婚姻过程中女性处于主动,男性往往被迫答应婚事的叙述,亦较为明显地体现了尊卑之别与华夷之辨,如杨文广被擒后,痛斥窦锦姑:“吾乃堂堂天朝女婿,岂肯与山中野鸟为配乎?宁死不失身于下贱之人!”薛丁山阵战之上辱骂樊梨花:“我正大光明,唐朝大将,岂肯配你番邦淫乱之人,不必妄想。”虽然“阵前招亲”故事中女主角外貌、武艺样样过人,然其与男英雄的成婚过程往往历经波折。较为典型的是薛丁山与樊梨花间“三擒三纵”、“三休三请”的曲折婚姻故事。樊梨花误杀父兄,忍辱负重,数次于危难之中救薛丁山,薛丁山却以误杀父兄、收义子之名三次休弃樊梨花,斥其为不忠不孝不节之人。这种从伦理道义角度的苛责亦是男尊女卑观念的体现。而最终二人婚事仰赖皇帝与众人促成,促成婚姻的理由则是“若破番兵,非寒江关樊梨花不可”。这种现实的功利的婚姻目的在“阵前招亲”故事中屡见不鲜。与穆桂英、窦锦姑、窦仙童等人见到男英雄“表表威仪,面如傅粉,唇如涂朱”而生婚姻之念不同,男英雄在婚姻过程中往往是百般不情愿,无奈之中被迫成亲,而其理由则往往是对国家战事有利。如大战天门阵之际,六郎应母之请与黄琼女成亲,考虑的是“宋添一羽翼,而辽增一劲敌”;宗保应桂英婚姻之请为求降龙木,“以济国家之急”;薛仁贵等人力劝薛丁山与樊梨花成亲,其目的是“她既然与世子成亲,父兄一齐投降,杀到西番,擒了番王”;等等。这种现实的功利的婚姻目的因有国家利益的幌子而显得光明正大、名正言顺,而女英雄越出常规具有自然野性气息的行为因为嫁入将门而最终被代表正统秩序的男性世界同化。“阵前招亲”这种被动成亲的模式叙述在以男性为中心的世界中,通过对于女英雄的点缀性叙事,体现了男尊女卑、忠孝节义的观念。由此亦可窥见,男尊女卑、忠孝节义等儒家传统观念无论在雅文学还是在俗文学中皆占据主流地位。此外,英雄死亡故事中的“死后冥报”、“后代雪仇”故事类型,亦为英雄传奇故事中的常见故事类型,笔者拟另作专文讨论,此不赘述。

中国古代英雄传奇众多的故事类型与世界范围内的英雄故事有相通之处,将中国英雄故事置于世界范围来看,其故事类型的外在形式具有普遍性,如神奇出身、神奇助手、神奇武器、结义兄弟、打斗成亲等,但其故事具体形态中所体现的文化意义却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如出生故事、神异器物、结义行为中所体现的各种民间信仰、宗教意识等,忠奸对立故事中所体现的政治观念等。故事类型在表层叙述体制的固定化、模式化之外,从文化层面上则体现其丰富性的一面,常常与复杂的民间观念、图腾崇拜、民俗礼仪等相关。由此我们也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故事类型的形式与功能可能是相似的,具有普遍意义,然而其具体细节以及由此呈现的文化内涵却具有变异性,这也是故事能够具有丰富形态的原因。故事类型的基本稳定以及具体细节的变化,造就了故事稳中有变的面貌,我们可以通过对异文的解读来体认其文化意蕴及其民族特性。

  注释:

  ①如王青通过对《搜神记》的研究,认为以《搜神记》为代表的中古时期的志怪不应被视为“小说”,应被视为“民间传说”或者“故事”。参见王青:《论中古志怪作品在民间故事类型学中的价值——以〈搜神记〉为中心》,《南京师大学报》2003年2期。

  ②美国学者浦安迪提及“缀段性”结构的特点:“中国明清长篇章回小说在‘外形’上的致命弱点,在于它的‘缀段性’(episodic),一段一段的故事,形如散沙。”详见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56页。

  ③英雄传奇中有明显时间标志的行为,如英雄的出生、成长、征战、受诏,直至死亡,虽是按时间顺序排列,但各个阶段之间,并无密切的因果逻辑联系,每个情节单元都是独立、自足、完整的部分,自成一体,且对上下文的依附性极弱。

  【参考文献】

  [1]威廉·R·巴斯科姆:《民间文学的体裁:散文叙事》,杨蓉译,《民间文学论坛》1991年2期。

  [2]刘守华:《故事学纲要》,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

  [3]刘守华:《比较故事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

  [4][5]顾希佳:《关于古代民间故事从口头到文本的讨论》,《民间文学》2013年1期。

  [6]刘守华:《中国民间故事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

  [7]陈金文:《论英雄传奇文学中“屠亲婚配”的情节模式》,《文史杂志》1999年4期。

  [8]李琳:《中国古代英雄诞生故事与民间叙事传统——以岳飞出身、出生故事为例》,《郑州大学学报》2006年5期。

  [9]周晓薇:《中国的战争女神——九天玄女》,《文史知识》1991年第8期。

  [10]王丽娟:《文人之“忠”与民间之“义”——桃园结义故事两种叙事的比较分析》,《明清小说研究》200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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