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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温·史密斯的道德史学思想
发布时间:2025-08-24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易兰,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摘要:史家戈德温·史密斯(1823—1910)的史学思想以“道德”为核心。他通过阐明“人类历史”的道德动因,将历史视为人类自由意志驱动的道德进步过程;倡导关注历史中的“道德联系”,构建“道德科学”,将历史道德化,断绝实证主义因果律与历史研究的牵扯;强调史家职责在于结合真实性与道德意涵,通过历史叙事传递伦理价值、形塑人的道德品格。史密斯为巩固“道德科学”的基础,将“人的道德”归结于“神的道德”,寻求宗教根源以弥合道德与事实之间的张力,形成独特的道德史学思想。

关键词:戈德温·史密斯;“道德历史”;“道德科学”;道德史学

曾任牛津大学近代史钦定教授的戈德温·史密斯(Goldwin Smith, 1823—1910)早年致力于牛津大学改革,“推动了牛津适应现代科学和学习的要求”,为牛津大学世俗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还参与《星期六评论》《国家报》等期刊报纸的创办,为《北美评论》《麦克米伦杂志》等知名期刊杂志撰稿,就殖民地独立、美国内战、大学学科建设等问题发表大量评论,在知识界引发巨大反响。当时的《季度评论》称其影响之大以至于能向全英国发号施令。

史密斯一生笔耕不辍,写下了不少著作。特别是在担任牛津大学近代史钦定教授之后,他活跃于英国及北美史学界,发表了《关于历史进步学说的一些假定后果》《美国政治史大纲》《英国政治史》等论著,探讨历史及历史学的问题,其思想对英国美国加拿大的史学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英国史家弗里曼曾称史密斯是“一位学者、一位思想家、一位英语大师,……‘戈德温·史密斯的名字’,在两个半球都受到尊敬,因为他的名字应当受到尊敬”,盛赞其在学界的巨大影响。

然而论及英国史学专业化发展时,古奇缄口不提史密斯。汤普森则认为“牛津学派是从斯塔布斯开始的”,史密斯不过是“很有学问”教授而已。当代学者詹恩、赫斯基思、伍尔夫等在论及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历史学时,均未提及史密斯。偶有论及史密斯史学的论著,或是强调其史学思想所体现的基督教世界观,实为阐述史密斯的宗教思想;或阐述史密斯史学思想中的自由主义,强调其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可以说,国外学术界鲜有专门论及史密斯史学思想者。而国内学者对史密斯及其史学思想的研究,则近乎空白。言之,作为历史学家的史密斯之于史学的意义被淡化,其史学思想在西方史学史上的影响被忽视了。实际上,戈德温·史密斯对历史、历史学都有深刻的认知。他通过大量论著和演讲阐释对历史、史学的独到见解,构建了具有独特逻辑的史学思想。


一、“人类历史”与道德历史

当辉格派、托利派沉迷通过阐述英国革命以彰显党派意图,当哈兰、麦考莱、斯塔布斯等史家专注于讲述英国宪政自由的历史时,史密斯则将政治制度的演变、宪政自由的历史看作是“人类不断努力前进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他认为,国家等政治组织以及宪政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只是“过渡性的”,是人类朝着形成人类道德共同体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历史学家而言,诸如英国革命、英国宪政自由、美国独立等民族国家史,“历史的最高责任就是追溯它;但它们不是人类的最终成就”。史密斯曾在牛津大学近代史钦定教授就职演说中论及英国宪政传统,也撰写过《英格兰与美国》《英国革命》《英国政治史》等论著阐述英国宪政传统的源头。然而他并不热衷于一国一族及其自由宪政的历史,坦然承认“虽然我热爱英国,但我更爱人类,并且知道上帝高于一切”。他从基督教的普世价值观念出发,关注于“人类的更广泛发展”,更在意作为“类”存在的人类,更看重人类道德共同体形成的“人类历史”。

史密斯眼中的人类历史,是包容所有种族的社会,包括人类所有的努力与希望,容纳自由信念基础上的全部国际关系,囊括人类生命中“不可剥夺的神圣性、仁慈、谦卑、慈善、两性的精神平等、纯洁”,蕴含各具姿态的“美德、精神价值与尊严”。而这样宏大的历史肇始于人类的诞生,其起点是人与动物在道德上的区分。

在史密斯看来,人类自诞生起就与道德相伴随,人类历史是因道德而开启的。他指出,人类诞生的标志是人与动物的区分,而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道德。在他看来,低等动物只具有自利本能以及被动接受驯化的能力,与创造历史无关;而道德“是应用于人类行为的理性规则的另一个名称,它调节人类的自然欲望、欲望和感情,以造福个人、家庭、社区和同类”,是“人受必然法则的约束,却能对这些法则进行思考和审视”。唯有人才具有追求道德的主动性,才能使“自由意志拥有自我决定的自由”、成就道德。这种带有自觉约束性、“自我改良倾向”的道德独属于人类,是人类所有行为理性化的表征。可以说,世界有了人的“智力和道德生活”,人类历史才得以肇启。

不仅如此,充当人类社会主角的人及人类,其本质与道德密切相关。史密斯所谓的道德,“意味着人类意志是自由的—不是任意意义上的自由,而是自我决定的自由”。这种自由意志下的道德是对“自然本能或欲望”的自我抑制,是人类自觉的反思与调整,是“人的本质”。正是这种自觉、主动的道德使人成其为人,并使得人在历史中不断提升并创造一切。史密斯认为,“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一条独特的道德身份线,回顾性的良知沿着这条线运行”,这种道德联系是“我们内心会认可的原则”,是深深根植于人类天性之中“不可剥夺、永恒不变的信念”,“不会因为人肉身的死亡而结束”,可以超越个体生命、实现代际相传,是“个人生活和人类历史的关键”。甚至,人类社会只要存在这种道德联系,就可以“超越一切智力上的差异,跨越一切宗教信仰上的分歧”,引导自由意识驱动人的行为去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产、科技进步等趋于善、惠及全人类,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精神世界的进步,也能推动人类社会物质世界的发展。可以说,道德联系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格是“人类一切努力的最终目的,是人类进步的最终标志和目标,也是历史的真正钥匙”。因此,人类历史本质上就是“一种道德联系”。

此外,始于道德的人类历史,“是由人类的行为组成的,无论这些行为是政治、社会、宗教、事还是其他任何类型”,而人类的行为最终是由道德来规范与引导。史密斯指出,“历史之中无处不在的是各种各样正在行动的事物”。构成人类历史的“政治组织的建立与维持”、“法律的通过与遵守”、“教堂和礼拜形式的建立与保存”、“社会习俗的制定与遵守”、“包括推测、观察、创作等思想活动及其产品与效果”都可以归结为“行动的要素”。在这其中,既有“个人的单独行动”,更有“众人参与的国家活动”。无论是个人的行动还是集体的行动,都源自独属于个人的自由意志的驱使。而构成人类历史的行为、行动是纷繁复杂的;行动背后的自由意志是各行其是的。可以说,“历史是人类行为的集合”,人类历史就是各种各样自由意志驱动形形色色的行动而成就的。

就人类历史发展演变的历程来看,人类行为受各自为政的自由意识驱使,最终却在行动上趋同发力、推进人类历史。“道德和道德本性”在其中成功引导了人类自由意志。作为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行动者,人的行为受自由意志的驱使,但“我们内心存在着一种超越今生和他人看法的道德责任感”。这种道德责任感促使“我们在行动前对有限选择自由的感知,我们在行动后基于相同信念的责任意识,以及我们一贯将同胞视为自由且负责任的行动者”,最终使得各行其是的人类行动趋于一致、共同推动人类社会的演进。具体而言,历史发展与进步是道德“教导人更深刻地欣赏、更强烈地热爱神圣的完美”,促使人类“改变了自己的行为”。每当人类社会发展到重要关头时,正是道德作为一种信仰滋养了“热情、自我牺牲、英雄主义”,引导人类“鼓起勇气去做出最伟大的努力”,使得人类社会摆脱束缚、实现进一步发展。简言之,道德及道德责任感使得“人类能够逐步地以更高尚、更无私的动机行事”,从而使个体的行为趋于一致、促进人类历史的发展。

就人类历史的具体过程而言,史密斯指出,“历史是一系列的斗争,旨在提升人类在宗教、知识、社会和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品格”。其中,“宗教是对道德之神的崇拜和服务,并通过美德来崇拜和服务道德之神”,宗教的本源实际上是一种道德,宗教品格的提升归根结底是道德的提升。从宗教发展历程来看,原始宗教的“盲目奉献精神”祭祀信仰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被向善的道德信仰所取代。于是,宗教品格即是道德品格;宗教就成了道德宗教,宗教的历史就成了人类道德发展的历史。此外,整个人类的知识、社会以及政治都依赖道德来引导自由意志、并通过自由意识驱动行动而实现。史密斯认为,自由意志以善与恶之间的冲突取代了人类在智识、政治等方面的冲突。因此,无论是宗教理念之间的冲突,还是愚昧与科学之间的对决,或是自由与专制之间的竞合,最终都由道德冲突决定。可以说,人类历史的各种矛盾冲突最终都取决于道德冲突;人类历史意在发展提升宗教、知识、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品格,最终目的是在各种冲突中提升人类道德品格。简言之,人类历史是道德冲突、演变的历史;由具有道德的人类开启的历史,是围绕道德而演变的。

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也是道德推动的。史密斯认为,人类社会是通过“道德、智力和生产(或美德、知识和勤奋)”三大要素实现历史进步。而“道德”“智力”“生产”三者中,“道德”最为重要。人类历史进步中最受关注的是智力、物质生产的进步,但这些进步成果既可以用于善,也可以用于恶,这关键取决于拥有者的道德品格。史密斯认为,“没有道德,人的智力和生产力就是漫无目的的、游移不定的力量,随意地行善或作恶”。道德决定了智力、生产导向善的目标,确保能获得有用的知识和有益的物质产品,使得人类物质世界进步由道德品行高尚之人来掌控。这种善的积累、代代相传,最终促成人类形成良好的道德品格规范与传统。可以说,在人类形成良好的道德品格的历史过程中,道德主导了“智力”“生产”等。于是,以提升人类在宗教、知识、社会和政治各方面品格的人类历史,就成了一场源于人的自觉道德、旨在追求道德完美的巨大斗争。

虽然人类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各种斗争,但“在整个过程中,人类,或至少是人类的主要成员,一直在努力追求社会、道德甚至精神生活”。在追逐道德完善的过程中,人类历史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处于困顿、出现曲折,但“道德文明进步的每一步都会使道德规则得到改进、提升,更加专业化和完善”,而且“先前的努力所获得的道德提升不会消失,而是永远获得,而且就其真实性而言,它作为一种永久的影响进入人们的精神思想和物质生活之中”。人类道德在不同阶段的提升不断积累成为人类历史中的主要内容,这就是人类历史的进步;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实际是由自由意志驱动道德演绎的过程。自由意志驱动的人类历史就是具有“道德辨别力”的人“形成道德优越感,努力实现道德理想”的过程。换言之,人类历史就是“道德历史”。

二、“因果律”与“道德科学”

史密斯思索人类历史时,英国史家巴克尔出版《英国文明史》,借助孔德实证主义思想,倡导采用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历史,引发学界巨大争议。史密斯立足于“道德历史”,反对采用实证主义模式来研究历史。依据实证主义的观点,历史受必然规律的支配,历史学应像自然科学一样作为一门精确科学来研究。在史密斯看来,历史是人类在自由意志的驱动下采取行动而促成的道德历史,历史学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完全不一样。历史研究的对象是为数众多、处于动态中的人及人类社会,而主宰人及人类社会的是不受约束的自由意志,这增加了历史的不确定性,导致“人类历史充满了科学理论与计算都无法解释的意外事件”。依据实证主义实现历史研究的科学化,必须要应对的是不受约束的自由意志。而人的自由意志是属于精神世界,精神世界的自由意志与自然物质世界的事物不一样,无法套用自然科学的模式去观察、测量、检验。因此,由众多的自由意志所推动的道德历史,无法像自然科学研究对象一样“放在桌子上或通过显微镜来观察”,不能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研究。换言之,构成人类历史的自由意识是不可规约的,因而实证主义所宣扬的自然科学研究方式无法用在自由意志上,而无法应对自由意志的研究方式是不能用来研究人类历史的。是故,史密斯嘲讽“新物理历史科学的创始人是在自由意志的流沙中奠定他们的科学基础”。

史密斯反对将自然科学模式用于研究人类历史,系统批判了实证主义逻辑下的所谓历史科学。按照实证主义的理路,历史学要与自然科学并驾齐驱,就要在大量数据基础上、依据归纳法来推导科学合理的结论,得出必然性规律。这对历史研究而言,就“必须实际或虚拟地吸收所有事实”。实际上,这对历史研究来说是根本无法做到的。一方面,“历史的进程总是在前进,其现象的清单永远不完整”,人类历史尚未完成,无法知晓人类历史到底何时结束,也不清楚历史未来到底指向何方,更无法保证历史结束后能否探知全部历史事实。另一方面,历史研究是依据留存的史料来研究已成为过去的人类社会,史料所彰显的事实并非是当时历史事件发生时全部事实。并且研究所依据的事实史料都是现已去世的证人提供的,这些数据虽然可作为历史研究分析的依据,但无法提供从感官证据或道德感知中得出那种确定性。这导致永远都无法完成全部事实的收集。因此,采用实证主义归纳方式来研究历史事实是不切实际的。

依据实证主义的归纳法推导出来的历史必然性规律,是荒谬而武断的。在史密斯看来,人类历史是一个方成未成的历程,研究者能了解的是已成的部分,对于未成部分的研究只是一种预测的可能性;甚至即便是已成的部分,研究者因为自身从未体验过,其研究只是一种推测的可能性。是故,归纳法用于历史研究,因缺乏足够数量的事实、缺乏足够精确的确定性,易于将历史发展过程概括为单一的线性阶段。此外,归纳法是“没有任何基础”的假设,“最多只能发现一般事实”,无法上升到规律。在这种可能性基础上做出的论断充满了不确定性,很难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且这种毫无基础的假设上推演出来的“规律”,无科学性可言。譬如,孔德将人类尚未经历的未来归于实证阶段、视其为终结。史密斯认为,孔德这种观点“是一个毫无根据的假设”,没有科学性。

此外,史密斯指出以这种数据分析的归纳为基础的实证主义史学,采用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去探求历史规律,“预测人与国家行为的道德确定性”,实际上是以“因果关系和因果关系所带来的确定性”来取代规律的“必然性”。具体而言,就是“分析行动,说它遵循其动机,然后从动机中预测”,通过观察分析动机获得的信息,依据自然科学的逻辑推测人的行动或国家的行为,从而将历史学的科学性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然而,“行动是动机之间的选择,而不是所有动机的叠加或结果”;并且行动这种选择判断“依赖于意志的存在”。这些取决于自由意志的动机或动机之间的选择,很难被量化、被捕捉,史家也就无法像研究物理或化学现象那样去观察、实验、分析,更无法在掌握动机基础上预测行动。史密斯认为,即便“了解一个人或一个国家头脑中任何时候存在的所有动机,也不能使我们像预测化学元素或机械力组合的结果那样预测行动。研究者无法精确探寻历史因果联系的确定性,至多提供一种事实的高概率以替代道德的高概率,谈不上所谓必然性的规律。而将这种所谓的因果律应用于人类历史,即便能展现人类整体的起源、发展和消亡,但它排除了人类历史中的“责任、努力等道德要素”,“根本触及不到人类的道德本质”。可以说,这种因果律无法探及人类历史的本质,对历史学而言毫无意义与价值,更无法实现历史研究的科学性。

依据实证主义逻辑研究历史,无法将历史学的科学性建立在因果律之上,也无法实现探求历史之中的必然性—历史规律这一科学目标。对此,史密斯曾嘲讽实证主义史学“其基础是‘往往与道德确定性相一致的高概率性’……我们将在新创立科学毫无益处的阴影下休息”。史密斯将这种实证主义逻辑下的历史研究称之为“历史科学”,其实质是教条式地将自然科学研究模式套用在历史研究之上。史密斯反对这种“历史科学”,他将自己的历史研究称为“历史哲学。

与关注因果关系的“历史科学”相比,史密斯的“历史哲学”注重人类历史中的“道德联系”。在他看来,整个人类历史是自由意识外化为行为而促成的,这种“人类的行为,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个人生活中和社会中,都可能且确实存在着最亲密、最重要的道德联系,但不是科学唯一可以基于的、因果关系的必然序列”。由人类行为所构成的人类历史不是建立在实证主义的因果联系之上,而是建立在道德联系之上;“历史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类行为之间的“道德联系”。

史密斯的“历史哲学”关注人类的道德联系,将人类历史视为人类行为的道德演绎。这种历史哲学是“一种内心获得的知识”,它不关心实证主义逻辑下的“定律”“法则”“规律”等外在物质世界的因果联系,而是探究属于内在精神世界的人类历史中的道德联系。在他看来,人类社会中的个体在自由意识驱动下各自行动,在历史之中成散沙状;唯有内心对道德品格的认同才使得“我们在真实而深刻意义上是‘彼此的成员’”,相互认同、聚沙成塔,形成人类历史这一整体。可以说,在人类历史中,形成道德品格是“是涵盖所有其他事物的唯一目标,是人类一切行为、发现和生产所促进和支持的目标”。因而“历史哲学”所探讨的这些道德联系的问题,就覆盖了人类历史的全部问题。就此而言,史密斯的“历史哲学”是一种“道德哲学”。

史密斯所谓的道德哲学,其“最高形式是追溯最普遍的联系,并在整个人类历史中追溯之”。这种关注内在精神世界的“道德哲学”,并不只着眼于特殊、个体性的道德联系,而将人类历史视为整体来研究,更注重一般、普遍意义上的道德联系。在史密斯看来,这种道德哲学“除了特定人的品格和行为之外,还从抽象的角度看一种共同人性的一般趋势”,在注重历史个体道德联系时,更强调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联系。于是,这种道德哲学在将“历史哲学”纳入“道德哲学的指导之中”时,更“获得了新的真理和额外的力量”,成其为科学。换言之,“历史哲学”等同于“道德哲学”,而“道德哲学”也就成了“道德科学”。简言之,历史研究“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一门科学”,研究历史、彰显人类道德品格进步的“道德哲学”一种科学的“历史哲学”,是一种道德科学。

这种道德科学以“对人性的彻底和理性的研究作为出发点”,“深入人性的核心”探讨“人本性中的道德原则之根基”,其科学性是告知人类应当明确遵循的准则,指明人类道德联系中本质内容作为人类思想行动的最高原则。史密斯指出,道德联系分为道德本性与具体道德。其中,贯穿古今而从未变化的道德本性是抽象的存在,是具体道德的基础与前提,没有思想行动指导原则的功能;只有“积极的品格”才是具体可行的道德规范,才能作为人类思想行为的指导。因此,道德科学作为明确人类思想行为准则的科学,应当关注“品格”这种具体道德。在史密斯看来,品格体现了道德的本质,人类生活以及“历史的目的和关键是通过努力形成品格”。即,人类历史最终目的就是提升道德品格。就此而言,人类历史就是“人类品格的逐渐提升”,人类社会进步关键在于“人类品格”,而历史研究作为一种道德科学关注的是具体的道德联系、人类品格。

于是,人类历史是人类沿着“完美的、普遍的和最终的道德品格”,不断进步的过程。而道德科学“以我们社会本性的趋势为基础,以事件的相互关系、人类在种族和不同国家中进步的进程以及各种影响的善恶后果为研究对象”,最终目的是形塑具体的道德品格,使之成为人类思想行为的原则与实施准则。历史研究无需在实证主义科学逻辑下思考历史学科学性的问题,因为历史研究科学性有“更高的考验—人类品格的真正钥匙……一种更高尚的品格”。史密斯指出,历史研究的目标是形塑人的品格、道德、精神。唯有如此,才能达成历史研究的目标与人类社会生活目的的一致,实现历史的科学性。由此,史密斯通过将历史道德化,断开了历史研究与实证主义逻辑下的因果律之间的牵扯,阐释了道德历史科学性,将“道德历史”转化为“道德科学”。

三、“事实仓库”与“道德宝库”

史密斯将人类历史看作是“道德历史”,历史学则是“道德科学”。而研究这种道德科学,“历史学家必须回答的、最困难的问题是:他所讨论的时代的道德氛围是什么?当时流行的是非观念是什么?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什么一致性?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孤立的事实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在他看来,史家研究历史时应该观察、、注重历史现象的道德影响,并且史家在价值判断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具体而言,历史学首要任务是关注道德,史家的责任是通过历史研究实现道德训诲,而不是将目光停留在孤立的历史事实。

对史密斯而言,历史研究最重要的不是陈述简单无误、不证自明的事实,而是要阐述历史事实的道德意涵。史密斯将历史证据看作是“建立在人类理性最脆弱、最不可靠的产物”。他认为“构成这种证据的人的证言总是会出错的;永远无法排除出错的可能”,提供这种历史证据的证人活在过去,已经无法在当下发声、辩护;一旦证据被质疑,这种疑虑就会一直存在。因而史料所提供的历史证据存在很大的欠缺,无法确保历史证据的可靠性。另者,历史研究是一种道德科学,探究人类历史中的道德联系。这种道德联系使得研究历史时,“我们实际上不需要更高的证据。历史的伟大成果就在这里:我们拥有并享受它们,就像我们拥有并享受任何感官对象一样”。研究这种道德联系无须借助历史证据去证明;“道德科学”研究道德历史、探究道德联系,就是凭借非理性的情感去感受、揭示道德意涵。

史密斯将历史研究视为一种道德科学,主张历史的道德评价高于史料证据。也正是如此,当英国史学界展开“卷宗系列”史料整理工作、力图向德国史学模式看齐之时,史密斯却说,“如果古典文学被以一种不合理的方式研究,并且过于关注文献学或古文字学的细节……我们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直言这种史料考证、文献整理工作不合时宜了。在他看来,诸如考订史料、提供历史证据之类是对历史进行合理调查的前提,而不是历史研究的全部,更不能替代历史中更为重要的“道德科学”。至于德国史学模式中的历史研究方法,史密斯认为,“历史研究方法要求超然……但仅仅被动地记录所发生的事情太容易以达到超然了。辨别力和判断力也是历史学家的职责”。在他看来,具体的历史细节不重要,历史事件的伦理含义才是最重要的。研究历史遵循如实记事载言原则,这是历史学家的职责之一,但历史学家更为重要的职责是对历史做道德辨别与判断。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触及“道德科学”这一历史研究的最终目的。

在史密斯看来,历史学是一门以事实为训的伦理学,历史叙事最主要的价值就是提供重要的人类伦理、道德方面的例子,以此形塑人的感情和同情心。正是基于这种观点,史密斯将历史当做“道德教训的宝库”、一所培养正确同情心的道德学校。对他而言,“如果我们的观察能力需要通过科学研究来培养,那么我们的道德推理能力和道德同情心也需要通过适当的训练来培养,也就是历史研究”。历史研究是一所从伦理道德角度培育人的学校。在具体史学实践中,史密斯更是强调历史研究中的道德意义,力图在历史研究中揭示道德本质。在《道德斗士:威廉·劳埃德·加里森传》中,史密斯将废奴运动描绘成道德信念战胜经济利益的胜利,分析加里森的个人美德如何通过集体行动得到放大、从而重塑整个社会。在书中,史密斯重点展示加里森作为“良知化身”在美国废奴运动中所展示的“巨大的道德力量”。加里森与反抗奴隶政权的军事英雄相比,“他的历史虽然不那么激动人心,但意义却丝毫不减”,加里森的“道德英雄主义”为历史这所学校施教提供了更具道德价值的案例与事实。进言之,历史角色的价值与其所彰显的道德品格直接有关,历史学家书写历史时首要考虑历史内容的道德属性,并应在历史研究中把道德训诲摆在重要位置上。

史密斯以这种标准去审视其他史家及其著作。在论及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时,史密斯盛赞其以生动史笔对革命所做的道德判断,“这是他的《法国大革命史》的一个宝贵特点,这部作品虽然可能不是在所有细节上都严格准确,但其洞察力的深度、处理的广度以及画面感、生动性仍然无与伦比”。即便在史料上细节不够准确,但丝毫不影响卡莱尔在道德上准确分析法国大革命。史密斯称这部史书对读者“是历史感的一种宝贵的训练”,而卡莱尔是提供道德训练的“伟大历史教师”。在他看来,史家研究历史,就是在历史这所道德学校充当历史教师的角色,通过历史论著中的道德判断来展示历史之中的道德本质、凸显人类历史中的道德品格,形塑受教者的品格。这样一来,史家的研究成果就成了道德学校的道德训练教材,历史成了历史学这所道德学校的“事实仓库”。

1856年弗劳德《从沃尔西倒台到西班牙无敌舰队覆灭的英国史》(简称《英国史》)出版,当时不少英国史家批评弗劳德在史实方面的谬误。史密斯也发文委婉批评了弗劳德。但史密斯认为《英国史》最致命的不足不是史实方面的差错,而是弗劳德对历史的评述。对史密斯而言,作为历史学家“他必须公正地评价大事,并让小事变得有趣;他必须分析社会各个阶层人们的思想;他必须描绘每个阶级的日常生活;他必须追溯科学的一切进步以及文学和艺术的一切变迁”。很显然,弗劳德不符合这些要求,其评论中所展示出来的道德训诲的偏差与扭曲破坏了整个书真正重要的价值。而后1858年弗劳德在《英国史》第三四卷中将亨利八世、伊丽莎白一世说成是为国为民的“贤君”。这一做法引发史密斯强烈不满。史密斯愤而指责弗劳德“不准确”“缺乏正确的道德判断”,是一位沉迷于“都铎王朝将人活活煮死的英雄行为”的史学家。在史密斯看来,弗劳德的最大过错是其对历史人物的错误评论,导致“对我们的道德情感或常识产生剧烈的震撼”。

史密斯虽然强调历史研究重在道德训诲,但不否定历史事实。他认为历史研究首要前提是真实,历史研究应当以考订史料为中心,依据真实史料来书写历史。但单纯堆砌“辛勤考订得来的确凿事实”实际上是将历史学降格为“事实仓库”。在其看来,兰克式史学标榜科学化,但“它们都是用科学的模子铸造的,都或多或少地带有在系统的车间里锻造的痕迹”。这种研究模式忽视了人类行为中的情感与品格,而这些恰恰是历史进程的核心内容,也是“道德科学”的最终目的。可以说,历史的真实无误是历史学存在的前提与基础;但历史研究不能只是“求真”,只是史料的考证与可靠证据的堆积;历史研究应当提供给人知识、智慧,应当具有“致用性”,应该着重于道德训诲。

史密斯理想中的历史书写是司各特历史小说基础上的升华。在《小说之灯》中,史密斯借助总结司各特历史小说的特点,表达他对历史书写的期待与要求。史密斯提出,作为历史学家应当忠于史料,从“现实之灯”中汲取真实,将著作建立在“对人性的忠实研究之上”,忠诚而真实地描述人性;应当注重历史中的道德影响,从“理想之灯”中捕捉道德意涵;应当从“公正之灯”形塑公正的同情心,“远离政治和宗教激情,而且远离他那个时代的利益”,“不带偏见或偏见地看待人类”;从“纯洁之灯”中汲取纯正品德,避开“教派或党派的污染”,保证历史著作的公正性。这样写成的历史著作,既真实可信又有道德意义。此外,历史写作还应注意“叙事技巧的价值”。在他看来,历史著作承担着传递道德训诲的使命,是历史学家通过史笔展示历史的道德意义去影响读者的品格。这要求史家通过文笔吸引人,从而感染人。简言之,理想的历史书写要写出有吸引力、具有道德价值的历史,以便充实历史这座“事实仓库”,从而为历史学这所道德学校提供最有价值的道德训诲。

要写出有价值的人类历史,“宗教和道德”的内容是必不可少的。史密斯认为,“‘科学的’历史哲学必然从科学原则出发;宗教的历史哲学必然从神学原则出发”。表面看起来,宗教的历史哲学建立在神学原则之上,但“神学道德的本质是爱我们的邻人,正如宗教的本质是对上帝的爱”,两者都基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因此,神学原则等同于宗教的历史哲学,两者共同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换言之,宗教的历史哲学就是道德的历史哲学,人类历史中宗教的内容与道德的内容是一致的。就此而言,宗教的历史哲学与科学的历史哲学,两者实际上是相互融合的。史密斯曾多次在演讲中表示,“人类道德与神是同一的,人的道德本性确实指向上帝的道德本性”,他将这一观点视为“构成理性宗教的基础”,也是其“历史哲学的基础”。

此外,史密斯将“自身道德本性”和“世界上可见的天意”归结于“一种对神的观念”。这种观念作为宗教的历史哲学“在人类的思想中形成”,并在“人类的本能中运行”。于是,“伟大的宗教实际上是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宗教的历史哲学中所包含的道德必然是人类思想中存在的道德,并且“它是上帝理想化和拟人化的人类道德”,宗教历史哲学中的神就是“道德之神”。而人类道德在人类历史中以生动、强烈的个性展示出来,“激发所有时代最强烈的感情,却又剥离了全部个性所特有的、与时空偶然性关联的特征”,并且这都是源于神意,源于神的道德。因此,宗教历史哲学中神的道德与道德历史哲学中人的道德,两者是“同一性的”。人的道德归根结底都源自宗教的道德,源自神的道德。是故,神的道德是一种最高意志的道德,这种道德通过人的思想行为来展示;而人的道德最终源自神的道德,是神的道德之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宗教的历史哲学和“科学的历史哲学”实质上没有区别,宗教的历史哲学就是“科学的历史哲学”,就是“道德科学”。

史密斯这一观点隐含着一个历史学的终极问题:人类历史究竟是“盲目的自然产物”,还是“上帝指引的创造”?对此,史密斯无意深入探究,只是说“没有道德哲学,历史哲学只是一串事实;没有历史哲学,道德哲学很可能变成一场梦”。在他看来,借助道德才能使“历史哲学”摆脱自然科学逻辑下的因果律,区别于实证逻辑下的“历史科学”,使得“历史哲学”成为一门“道德科学”;借助宗教才能弥合事实与道德的张力,以人类历史为研究对象的“道德科学”才能成为“追溯人类道德统一”的真正科学。

结语

史密斯通过探讨人类历史的道德起因,阐述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道德要素,建构以道德为核心的“道德历史”。这种“道德历史”用道德联系将人类社会构建成一个基于“世界之父、人类兄弟情谊、人类本身”等理念的道德共同体,把人类历史视为道德联系发展演变的历程,从根本上打破了对人类历史发展的传统认知,再造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轨道,彻底推翻原有的历史本体论,夯实了历史研究的新基础,指明史学建设的新思路与新方向。

史密斯将历史研究定义为“道德科学”,重新规范了历史研究的对象,将历史发展演变视为道德品格的具象化,推动历史学聚焦于精神世界的道德联系。这使得历史学通过“道德联系”脱离了实证主义因果律,打破孔德实证主义将历史学科学化的路径,摆脱了维多利亚时代盛行的科学主义施加于历史学的桎梏,从而使得历史研究的重心从自然法则转向道德维度,回归自由意志和道德品格的内核,实现了对实证主义历史观的批判性重构。

史密斯的“道德科学”强调道德在人类历史中的作用,突出历史学的价值在于研究道德联系来阐释人类道德品格的提升;主张历史研究应当深入精神世界、注重人性内核,将历史事实置于道德演进的框架之中,彰显史家从事历史书写的道德责任;倡导在事实基础上揭示历史的道德意涵,从而以道德品格形塑人的精神世界。这不仅为历史学开辟了一条融合哲学深度与现实关怀的路径,更为历史研究确立了新的方法论。

史密斯的道德史学思想赋予历史以及历史学的新价值与意义,有着“卓越的历史成就”,在维多利亚时代享有“巨大的声誉”。此外,史密斯的“道德科学”强调道德的价值与意义,使之成为“动荡环境中保持心灵平静所必需的指导和保证”,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提供了必要的道德指引,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经济、社会变革带来的困惑,消除了因实证主义和进化论等新理论颠覆基督教信仰而引发的不确定性。因此,史密斯的道德史学思想不但有学术价值,亦有很高的社会实践意义。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