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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史之间:吕祖谦的《左传》研究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程源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提要】 吕祖谦是南宋乾淳时期重要的理学家和史学家,一生著述丰硕,尤勤于研治《左传》。吕祖谦结缘于《左传》与家学渊源、时代理学思潮和个人治学旨趣密不可分。吕祖谦的《左传》阐释,分别秉持了经学立场与史学立场。从经学立场出发,吕祖谦认为《左传》是一部讲究褒贬、以事解经的史书,高度重视阐发《左传》义理,既认为其“字字缜密”,所记无一件闲事;又指出其对于义理的阐发不够,不明纲常伦理,好说灾祥,醉心于霸道事迹,期望将其纳入到理学的谱系中来。从史学立场出发,吕祖谦肯定《左传》是一部编年叙事的史书,重视阐发《左传》的史法、史学思想、典章制度和历史文献价值等。吕祖谦的《左传》阐释呈现的经史并重特点,与其以经学作为伦理道德标准以正人心,以史学之过往史事为现实提供借鉴的致用观密不可分。吕祖谦的《左传》研究呈现的治学特点,发端了浙东学术秉持的“言性命必究于史”的学术传统。

【关键词】吕祖谦;《左传》;经学;史学

 

 

吕祖谦是南宋著名的理学家与史学家,活跃于乾淳之际,与朱熹、张轼并称为“东南三贤”,史称:“祖谦学以关、洛为宗,而旁稽载籍,不见涯涘。心平气和,不立崖异,一时英伟卓荦之士皆归心焉。”吕祖谦在学界声名极高,甚至被视为当时“道学最重要的领袖”。他所创立的婺学(又称吕学)是南宋学术重要流派,“宋乾、淳以后,学派分而为三:朱学也,吕学也,陆学也。三家同时,皆不甚合。朱学以格物致知,陆学以明心,吕学则兼取其长,而复以中原文献之统润色之。”兼取朱陆和承继“中原文献之统”是婺学的重要特点,而在治学上婺学则格外重视史学,以至于朱熹批评其“博学多识则有矣,守约恐未也”,“于史分外仔细,于经却不甚理会”。

 

以往学者对吕祖谦学术思想的研究,或侧重于史学,或侧重于理学,仅有少数学者兼顾经史发论,也并非以经史关系为视角。当我们顺着前人研究的成果往前推进,疑问随之而来:为何吕祖谦要选择《左传》作为诠释经典的重心?他诠释《左传》的背后有怎样的学术思想脉络?经学和史学两种不同的立场如何被他运用到《左传》的诠释中?本文通过对吕祖谦学术研究重心之一《左传》研究的探讨,期望从经史两种不同立场的阐发中,对其《左传》研究重新作出检视。

 

 

 

一、吕祖谦与《左传》的因缘

 

 

吕祖谦平生勤于治学,学术研究领域涉及理学、史学、文学等多个领域,著述宏富。在南宋理学家中,吕祖谦以重史闻名,而其在史学研究中,又以治《左传》成就最大。吕祖谦关于《左传》的研究著作主要有八部——《左氏博议》25卷、《左氏传说》20卷、《春秋左氏传续说》12卷及《纲领》1卷、《左氏类编》不分卷、《左氏统纪》30卷(今已佚)、《左氏手记》1卷(今未见)、《春秋集传微旨》(今已佚)、《左氏国语类编》2卷(今已佚)。从这些著作足以看出吕祖谦对《左传》的重视,这与其家学渊源、时代理学思潮和个人学术旨趣密不可分。

首先,吕祖谦的家学渊源为其《左传》研究奠定了思想与知识基础。如全祖望所说,吕祖谦的学术“本于天资,习于家庭,稽诸中原文献之所传,博诸四方师友之所讲,融洽无所偏滞”。吕祖谦的学术有个重要来源——“中原文献之传”的家学功底。吕祖谦七世祖吕夷简、六世祖吕公著、五世祖吕希哲、曾祖吕好问、伯祖吕本中,多人登于《宋元学案》,其中吕本中更被单列为《紫微学案》,“盖自正献以来所传如此。原明再传而为先生(吕本中),虽历登杨、游、尹之门,而所守者世传也。先生再传而为伯恭,其所守者亦世传也”。“中原文献之传”从思想上看是北宋诸儒的学术思想;从治学方法上看是重视文献,认为历史的撰述需要大量的资料,缺少了资料即便有治史之心也无可能。

其次,时代理学思潮的兴起带来《春秋》学的勃兴,学者普遍期望对《左传》作出符合义理的阐发。一方面宋儒对《春秋》的阐释离不开《左传》记事的运用,另一方面理学家普遍不满于《左传》不合义理之处。程颐《春秋传》中的“义”用“理”的概念来表述,开始将《春秋》纳入理学的范围;胡安国作《春秋传》,也以义理阐释《春秋》。以义理阐发《春秋》“大义”成为时代风气。在这个“说《春秋》者莫夥于两宋”的时代,《左传》作为《春秋》三传之一,无论学者治《春秋》的路数如何,都无法撇开《左传》阐发《春秋》之义。然而,《左传》的显著特点却是重视以史解《春秋》,而其所表达的事功思想也多与时代理学观念不合,朱熹的批评便很有代表性:“左氏有一个大病,是他好以成败论人,遇他做得来好时,便说他好;做得来不好时,便说他不是;却都不折之以理之是非,这是他大病。”朱熹站在理学家的立场,认为《左传》没有以“理”来评判是非,指责其以成败论人。但也正因如此,对《左传》进行符合义理的阐发才显得尤为必要。

最后,吕祖谦个人治学讲求致用,《左传》亦经亦史的特性,可以更好地发挥经史之学不同的致用功能。吕祖谦不同于同时代其他理学家之处,在于他非常重视史学,主张经史并重。他虽然认为经为治学之本,却也充分认识到史学的价值:“学者当先治一经。一经既明,则诸经可触类而长之也。史当自《左氏》至《五代史》依次读,则上下首尾洞然明白。”吕祖谦在阐发他的治学方法时,以经史对举,史学不仅是其“证经”的一种手段,更契合了其思想中的“事功”因素,发出了“学而无所用,学将何为也邪”的强音。史学经世致用的特性不仅是吕祖谦重视史学的根本原因,也是由其开启的浙东学术倾力于史学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经学立场:对于《左传》的义理阐释

 

在中国学术史上,《左传》究竟是一部解释《春秋》的经书著作,还是一部独立的史书,围绕这一问题纷争不已。争论的焦点在于《左传》传不传《春秋》,今文经学家认为《左传》不传《春秋》,古文经学家则认为《左传》传《春秋》。从《左传》本身来看,之所以产生这种分歧,一是《左传》记载的内容与《春秋》没有一一对应,二是《左传》解经的内容存在着后人加入的痕迹。刘逢禄、康有为认为,《左传》为刘歆改造,而之前的《左传》与《春秋》不相干,胡念贻、顾颉刚都认为《左传》并非《春秋》之传。关于《左传》与《春秋》的关系及其经史属性,吕祖谦的立场是较为清晰的。

吕祖谦明确认为《春秋》是经:

吾夫子作《春秋》,盖以深切自命;而传《经》者亦谓拨乱世,反之正,莫近《春秋》。君子将用力于切近之地,置是《经》,其何从!昔者,某尝读是《经》矣。降隐讫哀,阅君十二。其褒者,既往之功也;其贬者,既往之罪也;其国其爵,其氏其名,皆既往之陈迹也。终日历数古人之臧否,而我无与焉,不识所谓切近者,果何等语?意者夫子之褒贬,借古而警今邪……然则,《春秋》所谓切近者,岂无所在邪!通古今为一时,合彼己为一体,前和后应,彼动此随,然后知吾夫子之笔削,本非为他人设。

这段话包含了四重含义:一是肯定《春秋》是经,“置是经”“读是经”即为明示;二是认为《春秋》具有“拨乱世,反之正”之“大义”;三是认为《春秋》用褒贬书法来申明“大义”;四是认为《春秋》乃“切近”之学,旨在“借古警今”,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通古今为一时,合彼己为一体”,将“陈迹”与现实结合起来。很显然,吕祖谦视《春秋》为经,目的在于通经致用。

关于《左传》的属性,吕祖谦认为它是以史事解经的史书,却又与其他史书并不相同。“看《史记》又与看《左传》不同,《左传》字字缜密,《史记》所载却有岁月差互、先后不同处,不似《左传》缜密……一部《左传》都不曾载一件闲事,盖此书是有用底书。”在吕氏看来,《左传》“字字缜密”,这是从经学角度来认识的;经传则字字有深意,细致紧密,这是在经学意义上来看。《左传》与《史记》等一般史书不同,说《左传》是“有用底书”,这是从史事的角度来谈的,通过记载史事来达到经世致用的目的,正是中国古代史书的撰述旨趣。

经与史的分别,正如皮锡瑞所说:“史是据事直书,不立褒贬,是非自见;经是必借褒贬是非,以定制立法,为百王不易之常经。”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立褒贬”。吕祖谦认为,《左传》既然具有传经义的功能,其间是有褒贬的,只是不同于《公羊传》《穀梁传》直接阐发《春秋》之义,它往往是通过记载史事的方式来阐发经义。如在僖公四年(公元前656年)“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句中,吕祖谦认为这是“《左氏》书法最高处”,其切合道义,体现褒贬之法。吕祖谦说:“盖当时骊姬所惮者,惟里克一人而已。然里克柔弱避祸,却有中立之语,使骊姬敢于逐申生而立奚齐,全无忌惮。此便是与里克同商量一般。”虽然里克并未与骊姬合谋,但逐申生立奚齐事件中,里克是唯一能阻止的人,却因胆小怕事,以中立自居,助长了骊姬的气焰,里克应该为此事负责,因而“与中大夫成谋”一句切合道义。又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宋向戌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及“宋左师请免死之邑”条,吕祖谦认为“以为名”三字“书得极好,最得法”,“真有书法”。此三字让向戌弭兵的企图昭然若揭,向戌利用与晋、楚两大国当权者交好的优势,不但以弭兵为自己博取名声,而且获得了丰厚的物质利益。所以,吕祖谦说:“《左氏》于前书弭兵为名,既有以诛其心;于后则记其请邑之事,又有以正其罪。”

吕祖谦重视对《左传》义理的阐发,主要有如下特点:一是以《春秋》为评价人物的标准。如评《左传》文公十五年(公元前612年)“齐人赦单伯归子叔姬”条曰:

单伯为鲁请子叔姬于齐,《左氏》无异辞,《公羊》、《穀梁》两家以为单伯淫于叔姬,是以见执。从《左氏》耶,则单伯无毫发之愆;从《公》、《穀》耶,则单伯有邱山之恶。此千载未断之狱,待后儒之阅实也。吾请以《经》为律,以《传》为案,以同时之人为左验,平反而昭雪之。

吕祖谦认为,从《春秋》可知单伯为周臣,而不是鲁大夫,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祭伯之来”、隐公七年(公元前716年)“凡伯之伐”、文公元年(公元前626年)“毛伯之锡命”等记载中,都可以看出“伯”为周臣,并且《春秋》中诸侯之臣没有称“伯”的现象。如果单伯为周臣,则符合礼法,单伯为鲁大夫,则子叔姬为出嫁女,随意回娘家不符合礼法。《公羊传》《穀梁传》二传指责单伯淫子叔姬,其本质便在于单伯的身份属性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左传》与《春秋》是一致的,《公羊传》《穀梁传》另执一词,因而“孔子是,则《公》、《穀》非;孔子非,则《公》、《穀》是”。因而《左传》遵从《春秋》之意,于此“无异辞”最为恰当。

二是叙事之中有“法意”。所谓“法意”,是指左氏承继《春秋》褒贬书法,运用特定的书法形式来反映和褒贬史事,从而表现“史意”。《左传》卷首:“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这段话在《左传》中仅是作为叙事所用,并无其他含义,但吕祖谦在评说中却认为其中隐含着立隐公为君的意义。吕祖谦首先叙述古代诸侯继承制度:“古者诸侯继世虽以适而不以长,然元妃苟无適嗣,则庶长当立。自先儒皆有是说,此理甚明。”接着结合鲁国情况:“今惠公元妃既无適子,则继室之子虽非適子,却是庶长。”又从《左传》的叙述顺序得出结论:“《左氏》首载‘孟子卒’,即载‘继室以声子生隐公’一句,而隐公之当立,焕然无复可疑……《左氏》载下面仲子为鲁夫人事,则曰:‘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言其有文如此,实非夫人也。桓公,亦均之为庶子耳。叙事至此,则隐公之当立与否,益易见矣。”吕祖谦认为,“只此一段,正如法吏断案,善叙陈其事,而法意自在其中。此《左氏》具文见意处,所以学者要看得详细。”这里所谓“法意自在其中”,显然是肯定《左传》的史事褒贬书法。

三是注意区分《春秋》之“义”。吕祖谦认为,《春秋》之“义”有两层含义:一是孔子之前作为史册的鲁国《春秋》包含了史官的政治观点和好恶,本身便有义、有褒贬;二是孔子笔削后的《春秋》最大限度地阐发了鲁史《春秋》中的义,并将自己的义融入其中。《左传》的“五十凡”旨在阐明《春秋》之义,通过五十凡例与《春秋》的对应关系来解经是杜预《左传》学的重要创造,历代学者对此说多有褒贬。吕祖谦认为,《春秋》之义需要区分“鲁《春秋》”与“孔《春秋》”的不同。如《左氏传续说》解《左传》文公十四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这即是其中一“凡”,其曰:“此是鲁史之例,非孔子《春秋》之旨。盖鲁史不书,所以惩不赴者之不敬。《春秋》不书,所以惩天下诸侯之无王。盖天下共戴天子于上,安有天子崩,诸侯犹有待于赴而后知耶?”对于杜预注《左传》中“从赴告”之说,吕祖谦认为鲁史与《春秋》之义不同,以“从赴告”来解说鲁之旧史尚可,但对于经过孔子笔削的《春秋》,“从赴告”之说则站不住脚:“杜预以从赴告解鲁史,则固然。若以赴告解《经》,则谬矣。杜氏止识鲁史之例,而圣人之意固不知也。”吕祖谦从义理角度区别鲁史之“例”和孔子之“例”,其论固可商榷,但其所论不但重视对《春秋》义理的阐发,而且肯定了原有史家之义的客观存在。

吕祖谦虽然重视《春秋》的义理阐发,但是站在经学立场而言,则明确认为《春秋》之义的格局要高于《左传》。他举了三个例子:“以隐公不书即位为摄,是有见于鲁史而无见于《春秋》也。以周、郑交恶为不信,是有见于盟约而无见于名分也。以归鲁地为正,以存许祀为礼,是有见于节目而无见于大体也。”如果说《春秋》是超越了其时代性而成为万世不易之法,那么,《左传》显然是没有做到这一点的,“盖未能不易乎世,故其论议每如此”。吕祖谦进一步指出《左传》于义理有“三病”:

左氏只有三般病,除却此三病,便十分好。所谓三病者:左氏生于春秋时,为习俗所移,不明君臣大义,视周室如列国,如记周、郑交质。此一病也。又好以人事附会灾祥。夫礼义动作,古人固是于此见人吉凶,亦岂专系于此?此二病也。记管、晏之事,则尽精神;才说圣人,便无气象。此三病也。

“一病”是左氏受当时习俗影响,“不明君臣大义”,在“周郑交质”中将周王室与郑国并称,站在理学家的立场上,这种记载无疑违背了纲常伦理。“二病”是左氏好以人事附会灾祥,吕祖谦虽然认为春秋时确实存在以灾祥言人事的情况,也承认天人感应,但不满《左传》过分附会灾祥之说,认为“人之正心感天地之正气,所谓符命者自可信,却不是附会凑合得来”。宋儒受理学思潮影响,传统的天命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客观外在于人的天命内化为人的一部分,追求内在性的超越,这无疑动摇了灾祥说的基础。是故,欧阳修、司马光、郑樵等人都对灾祥说进行了强烈批判。“三病”是左氏津津乐道于管仲、晏婴等人的事迹,说到孔子“便无气象”,有尊霸贱王的倾向。吕祖谦与当时的事功派陈亮、叶适、陈傅良等人多有交游,一定程度上受到事功学派王霸并重思想的影响,认为“霸亦尝假德而行”。但是,吕祖谦毕竟还是以二程洛学为宗,不满于左氏对于王道的忽视。总的来说,吕祖谦对《左传》的批评是从理学视角得出的。对《左传》义理的不满,反而催生了吕氏对《左传》的阐发,他通过重新推阐《左传》中的史事和人物,构建符合理学的伦理价值观念。

吕祖谦在对《左传》的讲解和发挥中,有两个颇具时代特色的特征。一是以天理来解说《左传》。吕祖谦以二程之学为宗,在对《左传》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经学论断时,自觉以天理作为根本,将天理作为衡量万事万物的最高标准,仅举几例。如,庄公六年(公元前688年)“卫侯放公子黔牟”条,卫国左公子洩、右公子职逼走卫惠公后扶立公子黔牟,卫惠公逃到齐国后,在齐襄公的帮助下回国复位,诛杀左、右公子,放逐黔牟,《左传》认为此事的历史教训在于:“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其含义有二:1.立君要以其人为先,而后才能以适当方法和时机为其谋位,在其本身素质不足的情况下不能立之;2.即便具有立君的个人素质和条件,但是外界孤立无助,不能安定国家,也不能勉强立之。公子黔牟既不具备根本,外界也无帮助,因而卫国左、右公子迎立黔牟必将以失败告终。而吕祖谦并没有从立君标准来谈,而是着眼于卫侯的荒淫无道和其子的贤良:“世皆以人欲灭天理,天理不可灭……二子自幼至长,所闻者何语,所见者何事?而介然自守,习不能移,岂得之于人乎!是天以二子而彰,此理之未尝亡也。呜呼!天理固然矣。”吕氏认为,以卫宣公之荒淫无道,败坏伦常,却有伋、寿这样的贤子,看起来好像是不符合天理,实际上,这正说明了人欲不可灭天理,天理常存万事万物中。即便是乌烟瘴气的卫宣公之家,也会养育出贤良的伋、寿二子,这正是天理不灭的明证。

再如,隐公十一年(公元前712年)“颍考叔争车”条,记载了颍考叔与公孙阏争车,导致在攻打许国都城时被公孙阏暗箭射死。吕祖谦认为,“理”是唯一的绝对存在,“气”则是有偏有全,由此造成了种种差异:

理之在天下,犹元气之在万物也。一气之春,播于品物,其根其茎,其枝其叶,其华其色,其芬其臭,虽有万而不同,然曷尝有二气哉!理之在天下,遇亲则为孝,遇君则为忠,遇兄弟则为友,遇朋友则为义,遇宗庙则为敬,遇军旅则为肃。随一事而得一名,名虽至于千万,而理未尝不一也。气无二气,理无二理。然物得气之偏,故其理亦偏;人得气之全,故其理亦全。

回到颍考叔这里,颍考叔以孝心感动郑庄公,缓和庄公与母亲的关系,其孝心可嘉。如果颍考叔能进一步发展其孝心,“凡天下之理未有出于孝之外也”,然而很显然,在伐许过程中因争车引来杀身之祸,就是他的理气未能相通,不能推之以极的缘故。

二是紧密结合时代政治解说《左传》。吕祖谦生于宰辅世家,对国家前途命运有着深切的关照,其治学亦以有用于世为目标。他在阐释《左传》时注重将其义理结合时政,考察得失。在治学中重视结合现实,是宋儒的普遍特点,“宋初三先生”之一的胡瑗便主张“明体达用”之学,欧阳修、二程、王安石、司马光等人在学术中都有对现实政治或社会问题的积极回应。胡安国《春秋传》紧密结合时政,重视宣扬尊王攘夷大义,对吕祖谦有直接影响。吕祖谦出生时距离北宋灭亡不过十年,从北宋到南宋政治上的失利和屈辱、家国的动荡和收复中原的愿望,是那个时代最突出的议题,这些都催发了宋儒积极思考富国强兵的对策。吕祖谦史学中的经世致用色彩即是源于对这些议题的思考,最突出的体现便是在抗金问题上,对应到历史中,就是攘夷之义,如文公元年(公元前626年)记“楚子立商臣为太子,令尹子上曰:‘楚国之举常在少者’”,对此,吕祖谦认为:“大抵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以其有三纲。夷狄之所以为夷狄,只缘无三纲……三纲既绝,此《春秋》所以降楚于夷狄也。”以礼仪习俗来分别中国和夷狄,在吕氏之前已有不少学者有此观点,“但从《左传》中发掘此义却是吕祖谦的首创”。吕氏之所以如此阐发,是由于他对南宋偏安一隅的政治现状极为担忧,希望通过对三纲五常等社会道德与秩序建设,达到富强的目的。 

吕祖谦以经学立场对《左传》作出义理阐发,特别是评述《左传》于义理上的缺失,目的是将以史事解经的《左传》纳入理学中来,以理学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左传》的得失;而吕氏对于《左传》进行的富有时代性的阐发,不但将理学与《左传》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结合,也在实际中提高了《左传》的学术地位。

 

 

三、史学立场:对于《左传》的史事阐释

 

 

以经学视角而论,吕祖谦认为《左传》讲究褒贬、内蕴义理,不同于一般的史书;站在史学立场,吕祖谦又认为《左传》是“国史”,与《公羊传》《穀梁传》明显不同。《左传》中文公十四年(公元前613年)有“又执子叔姬”条,吕祖谦对此评说道:“公羊子以为单伯淫叔姬,盖公、穀只是经生,不识朝廷大体。其间载事或有鄙俚,然其中说经旨处,却与理合处甚明,不可不子细。盖缘他传得子夏学,所以识见至此。若载事则不比《左氏》。左氏是国史,识得朝廷大体。”相较于《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在记事上有两个明显的缺点,一是不熟悉当时政治制度,二是记事粗俗浅陋,但《公羊传》《穀梁传》突出的优点则是对经义推阐详细明白。也就是说,就“事”而言,吕祖谦更推崇《左传》,但亦承认《公羊传》《穀梁传》对“义”的阐发“与理甚合”。吕祖谦还明确指出,《左传》是第一部编年体史书,“编年之体始于左氏”,认为司马光《资治通鉴》是续《左传》之作,这是因为“《传》终云‘知伯贪而愎,故韩、魏反而丧之’,左氏终于此,故《通鉴》始于此”。稍晚于吕祖谦的史学家胡三省亦认为,“《通鉴》之作实接《春秋左氏》后也”。

从史学立场出发,吕祖谦的《左传》阐释主要体现了以下四点思想。

一是肯定《左传》叙事得法。吕祖谦认为《左传》叙事得法,如《左传》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楚子取其妹季芈畀我以出”条,吕祖谦评说道:“季芈畀我只一人。《左氏》书此一句,正是史法,便见得其余皆非楚所有,故以班处宫。”蔡昭侯联合吴王阖闾和唐成公攻打楚国,楚昭王仓皇之中只带着妹妹季芈畀我一人出逃,由此可见除其妹妹之外,其余子女玉帛等已不属于楚。只此一句,已将楚国君主的境况交代清楚,并铺垫了下文“以班处宫”的发生。

又如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94年)“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吕祖谦认为这一记叙中暗含姜氏是第一次到齐国,因而《左传》以谏言反映这段史事:“《左氏》所以载申繻谏辞一段者,便要见得姜氏是第一次如齐处。言前此未尝如齐,至此方往,故申繻以未曾有此,遂入谏耳。故《左氏》因以谏辞系之。大抵作史之法皆如此。”史书记事要在有限的篇幅内,交待事情的原委,因而就会将史实暗含于上下文中,此处以申繻的谏词暗示文姜是婚后第一次归齐,因而谏之。

《左传》叙事不但颇重技巧,还“极有笔力”:“如序郑庄公之事,极有笔力。写其怨端之所以萌,良心之所以回,皆可见。始言‘亟请于武公’,‘亟’之一字,母子之相仇疾,病源在此。后面言‘姜氏欲之,焉辟害’,此全无母子之心……此《左氏》铺叙好处,以十分笔力,写十分人情。”《左传》对“郑伯克段于鄢”事,于寥寥数言中已将武姜、共叔段、郑庄公三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刻画出来,张弛之间已将各人的心迹铺陈开来,可见其行文叙事的功力。

二是认为霸政“未尝专恃力”。《左传》记述的是春秋霸政的历史,吕祖谦自然要对《左传》的霸政观发表自己的看法。吕祖谦一方面视《左传》具有尊霸贱王倾向为其义理三弊之一,另一方面也反对尊王贱霸。他的立场处于二者之间:既肯定三代是王道,同时认为霸道政治离不开王道,“王道霸业相为消长”, “自古论王霸,皆曰王以德,霸以力。德与力是王霸所由分处。然而霸亦尝假德而行,亦未尝专恃力而能霸者。”很显然,吕祖谦的王霸论具有折中主义思想倾向。

吕祖谦评论《左传》的王霸观,即以此为指导思想。《孟子·告子下》记述葵丘之会盟约,《左传》却将五条盟约内容省略,只记载了一句。吕祖谦对比二者记载的差异并评论道:

《左传》载葵丘之会,隐其五命,而止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以孟子五命之事观之,见得左氏爱仲之深,而于桓公之过皆隐而不书,如内政之类皆是。桓虽为霸主,而于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特隐之,所以使后世不知桓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观孟子、左氏之言,其意岂不尽见?孟子之言出于无心,故无所隐。左氏之言拘于有爱,故欲隐其过。

由此可见《左传》中的隐去是作者刻意为之,葵丘之会的五条内容齐桓公自己也未能遵守,左氏特意隐去,是为了“使后世不知桓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显然是“拘于有爱,故欲隐其过”。不过,吕氏仅比较了二者书法的不同,并没有对《左传》的回护提出批评。

在理学思潮普遍尊王贱霸的思想背景下,吕祖谦的《左传》阐释在一定程度上为霸道政治作了辩解。他从史实出发,认为“当齐桓未霸以前,戎狄横行于中国。灭卫、伐鲁、伐周之类甚多。自管仲相桓公之后方能攘之,所以孔子有‘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之叹,须看当时事体,然后知圣人之语不妄发”。这是肯定孔子对于管仲维护华夏文明的认可。吕祖谦又说,霸道“虽一时上僭王法,然止霸者一国而已,天下诸侯不敢自肆,不至如战国之甚。霸者之功不可厚诬”。对于后世批评孟子不尊王,吕祖谦认为,春秋时期诸侯尚有尊王之心,孔子因而多说尊王,“到孟子时分周为东、西,天命已改。孟子出来劝诸侯以王者,盖缘时节大不同了。大抵后世不考其时节不同,欲解说孟子不尊王,强取孟子一二事,终不能胜议论者之口。”虽然所论内容是经学,但吕祖谦将史学视角带入其中,将历史人物的观点还原到其所处时代,得出孟子不尊王乃王道衰微后的必然结果。这已经不是“以史证经”,而是“以史说经”了。

三是重视对《左传》中典章制度的研究。吕祖谦分门别类汇编《左传》史料而成《左氏类编》,其中多个门类都有典章制度的内容。该书中排列最为详细的便是“诸侯制度”一门,据黄灵庚考证,其中共列五百八十余条,如在“论议”门下,特设“论典礼”一类,将《左传》中涉及的典礼论述的内容全部罗列出来,如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郯子论官名”、昭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18年)“晏子论礼”、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孔子论嘉乐不野合”、哀公六年(公元前489年)“楚昭王论命祀”等。除此之外,《左氏类编》中“礼”“财用”“刑”三门都是与典章制度有关的门类,可见该书载典章制度分量之重。

在诸多典制中,吕祖谦尤其重视《左传》关于礼制的记述。吕祖谦认为,《左传》中的礼制既有周之旧典,又有春秋时的礼制,需要注意区分:

《左氏》所谓礼,非《左氏》自说,乃是周之典礼。盖夫子未笔削《春秋》时,鲁史本谓《鲁春秋》。《鲁春秋》之法,合于周礼者则书,不合于周礼者亦书,所以示劝戒也。故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今《左氏》所谓“礼也”之类便是。然其中却又有两般:有周之旧典礼经,又有春秋当时之所谓礼……古之周礼,非今《周礼》之书。今《周礼》之书,只可谓之《周官》。

通过对《左传》中的“礼”进行辨析,吕祖谦认为《春秋》出自鲁史,其中多是合于周礼的记载,以示劝诫。但是,《左传》中也不尽是周礼,还包括春秋时期的“礼”,吕祖谦认为周礼与后来的《周礼》一书颇为不同,两者不能混淆。

吕祖谦注重考察制度的流变与沿袭。如乐礼的崩坏,孔子认为不正之乐“归之郑声”,吕祖谦考证当时并不只有郑国有不正之乐,“卫有桑间濮上之音,子夏魏文侯之对言之甚详,皆是不正之音”。孔子为何将不正之乐唯独归为郑声呢?吕祖谦认为这是由于“盖郑音首坏先王之乐,其奸声尤甚”。又如,在成公十年(公元前581年)“荀偃士匄请伐偪阳”、成公十四年(公元前577年)“荀偃言鸡鸣而驾塞井夷竃”中,吕祖谦从晋国没有尽灭偪阳俘虏和晋悼公封偪阳于宋国的举动得出结论:“所以不忍尽灭,使周内史者,可见制度尚在。《周官》内史之职,掌八柄,曰爵、曰赏以封诸侯。晋要封偪阳,必命周内史。此周之官制尚在,《左氏》与《周礼》源流体统相承接。”吕氏认为,周内史参与晋封偪阳于宋的活动中,说明当时周朝的官制还是存在并且运行的,从这一制度层面可以看出《左传》对《周礼》的承接和二者的紧密联系。

吕祖谦从对制度的分析中纠正文献中的错误说法。如桓公二年(公元前710年)“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条下,吕祖谦论述所谓“甸”有两种:“有畿甸之甸,有侯甸之甸。”其中,“《禹贡》曰:‘五百里甸服。’此是畿甸之甸。《周礼·职方氏》曰:‘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此是侯甸之甸。”但是,《周礼·职方志》又记载:“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这段记载与其他书的载录并不相符,因而,吕祖谦认为:

大抵《周礼》所载,皆与其他书合。惟此一处,却有可疑。恐是后来诸侯欲侵占土地者,私广其数目耳。且以《孟子》考之,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以此益可见古者三等之制。又曰:“周公之封于鲁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俭于百里。太公之封于齐也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俭于百里。”古者公侯皆是百里,如何便有三百里、四百里之制?况《孟子》正是当时人,岂不可信?

吕祖谦通过详细的考证,论证了《周礼·职方志》中这段制度的记载不可靠,并指出其原因可能是诸侯为侵占更多土地而故意增加封地面积,更改了这段史实。

四是从历史文献视角阐发《左传》。吕祖谦在对《左传》的阐释过程中,将五经、各家经传、史书中的相关篇章都吸收进来,进行细致深入的考订,以厘清《左传》记事。《左氏传续说》便引用了《诗》《书》《易》《周礼》《礼记》《仪礼》《论语》《孟子》《公羊传》《穀梁传》等经学著述,运用典籍中所记载的史事,得出符合历史与逻辑的结论。如对采邑制度在先秦时期的变化,吕祖谦从《礼记·王制》中找到了依据:“《王制》曰:‘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古者王畿有六乡,六乡外有六县,六县外有都鄙,此古采地之制,未尝世袭,但世禄耳。自春秋以来,采地诸侯始世嗣。”他认为春秋以前的采邑制度不是世袭而是世禄,自春秋诸侯开始世袭。

吕祖谦注意到文献的流变性特点。针对“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吕祖谦说:

观《易象》、《鲁春秋》与周礼初无干预,须看得宣子善观书处。如春秋周礼自《易》看,若《易》与周礼大不相干,此最难看。盖《左氏》所书,合于礼者褒之,不合于礼者贬之。此与周礼相去犹近。然《左氏》所释乃鲁之旧史,未经夫子之笔削者。宣子但见夫子未笔削之《春秋》,不见夫子已笔削之《春秋》。夫子已笔削之后,抑扬高下,无非妙用所在。此非宣子所能见。《易象》之初,未有爻辞,至文王、周公,始为之。大抵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吉凶军宾嘉皆寓于其中。故《易》之三百八十四爻,所以该在是礼。周公作《周礼》之书,所以具其条目。是以周公既作《易》之后,又作《周礼》,实相表里如此,知周礼之所以尽在鲁也。宣子固不能知此,必其得于老师宿儒之传,故能言之。

吕氏认为《春秋》本是孔子笔削《鲁春秋》而作,韩宣子所见《春秋》只是鲁之旧史,《易象》一书本无爻辞只有卦象,到文王、周公时开始作爻辞,然后周公又作《周礼》与《易象》互为表里。韩宣子既未能见到孔子删定的《春秋》,也不知道《易象》一书的成书过程,因而,他说“周礼尽在鲁”必定是在两书之外另得大儒所传,才有这样的见识。

吕祖谦对《左传》阐发的特色正在于他的史学视角,他以历史的眼光指出《左传》作为一部史书在笔法和叙事上的优点。从历史视角阐释王霸义利之道,从史实上为霸道政治作了辩解。要历史地考察《左传》中的人物和事迹,离不开对当时典章制度的研究,吕祖谦不但对《左传》文本中的制度进行前后贯通的考订,还参照诸多先秦著述进行文献之间的考订,从制度出发纠正文献中的错误说法,形成更为理性的历史认识。

 

结语 

 

黄俊杰在阐述我国古代的诠释学传统时说道:“中国文化中的诠释学传统,具有强烈的现实取向,它不是虚无缥缈的形上学的玄思,而是与人民共其呼吸、哀民生之多艰的政治学,它更是可以使人厄穷独处知道而乐的生命哲学。”吕祖谦之所以孜孜于《左传》的研究,是要以《左传》的阐释来关照现实政治与生活。他认为,“《左氏》一书,接三代之末流,五经之余派,学者苟尽心于此,则有不尽之用矣”。吕祖谦所说的“用”,就是他研究《左传》的目的所在;而《左传》之所以具有“用”的价值,在于其“上既见先王遗制之尚在,下又见后世变迁之所因”蕴含着实现治世理想的真理。面对当时理学空谈义理的风气,他颇为忧心:“今人为学,多尚虚文,不于着实处下工夫,到临事之际,种种不晓。学者须当为有用之学。”《左传》以史事见长,不尚空谈,正是吕氏所期望的“有用之学”。

《左传》是《春秋》三传之一,中唐以前《左传》胜于《公羊传》《穀梁传》,自杜预《春秋左传注》到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再到刘知幾《史通》,都对《左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充分肯定,《左传》学在中唐以前相比于《公羊传》《穀梁传》可谓一枝独秀。随着中晚唐啖助、赵匡、陆淳不惑传注直寻经义,开《春秋》学研究新气象,《左传》逐渐不受重视。北宋初年孙复、刘敞“名为弃传从经,所弃者特《左氏》事迹,《公羊》《穀梁》月日例耳”。理学思潮兴起后,虽然理学家企图以义理解说《左传》,但其毕竟是言事的史书,难以受到理学人士的重视。相较于治《春秋》成为热潮,《左传》明显受到冷落。《宋史·艺文志》所录《左传》类著作只有24部,《四库全书》所录宋人《左传》学著作仅有六部,而吕祖谦的《左传》研究著作前者收录五部,后者收录三部。由此可见,从著述数量及影响力来看,吕祖谦都堪称宋代首屈一指的《左传》学大家。

吕祖谦《左传》研究的突出特点,是分别秉持经学立场与史学立场。从经学立场而言,吕祖谦肯定《左传》是讲究褒贬、内蕴义理的不同于一般史书的解经史书,高度重视阐发《左传》的义理,并以理学的眼光批判《左传》讲究义理的不足,借助对《左传》的义理阐释,期望将其纳入理学思想体系当中。从史学立场而言,吕祖谦肯定《左传》是编年叙事的“国史”,重视以史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左传》,对《左传》中人物和史事作出符合历史实际的点评,重视阐发《左传》的史法、史学思想、史料价值和典章制度等。吕祖谦认为,“看史非欲闻见该博,正是要‘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大抵事只有成己、成物两件。”成己是内圣之道,成物是外王之法,而无论是“内圣”之学还是“外王”之学,都离不开对史事的认识与阐发。浙东学术“言性命必究于史”的特色,已在吕祖谦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

吕祖谦的《左传》学研究学术影响深远。从治学路数而言,吕祖谦的《左传》研究融会经史于一炉。由吕祖谦开启的经史并重的治学路数,经过吕氏后学王应麟,到清初黄宗羲,再到清中期章学诚,被此后浙东学术一脉相承,为浙东学术流派的经史观奠定了思想基础,对浙东学术具有绵远持久的影响力。从治学目的而言,吕祖谦的《左传》研究将通经致用和以史致用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系统阐发《左传》义理,对时代理学的发展有重要贡献;而重视《左传》的史学阐释,重视发挥史学的经世致用功能,则又与当时理学思潮下出现的轻史风气明显不同。

 

(本文原载《史学理论研究》2023年第5期,注释从略)